版权张亚亚房地产项目拓展及中介服务奖励制度合计两篇文——借鉴龙湖地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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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资料版权张亚亚 文一 项目拓展推荐奖励制度(试行)为了提高项目拓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拓宽项目获取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项目信息,提高项目拓展开发工作的效率和项目质量,激励项目提供者,特制定项目拓展推荐奖励制度。 一、项目定义: 1、是指能适用于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商业用地或可转为商业用途的四川、重庆范围内的土地、资产和物业; 2、能够取得政府批复和政策支持,有产权证明,可直接或间接创造较大价值的有关商业和地产项目。 二、职责: 1、 战略发展小组负责项目拓展的统筹管理、筛选、申报和奖励申请工作; 2、 公司资金财务中心负责项目拓展和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核实、发放工作; 三、拓展与推荐项目的奖

2、励标准: 统一按项目价值提成和奖励。 (一)内部提成和推荐奖励标准(元) 1、项目价值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按成交后的千分之一提成奖励,5亿元以上项目提成比例为千分之零点五;未成交的按信息费用进行核实奖励,资料齐全的,奖励500元,仅是单一信息提供的,奖励 200元一次/项,相同项目以先提供者(原则上以在战略发展小组备案为准)为奖励,不重复奖励; 2、项目价值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成交后的百分之零点二提成奖励,项目在五千万元以下的项目,提成比例为百分之零点五,未成交的按信息费用进行核实奖励,资料齐全的,奖励300元,仅是单一信息提供的,奖励 100元一次/项,相同项目以先提供者(原则上以在战

3、略发展小组备案为准)为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外部推荐奖励标准(元) 1、外部推荐和奖励标准,包括公司的合作伙伴,政府相关部门或有关领导,中介公司,业界人士,除中介公司约定的提成点数和有关商议的点数以外,全部参照内部提成标准执行奖励; 2、提供了并未成交信息的奖励按内部推荐标准的1.5倍计算。 (三)内部拓展奖励标准(元) 1、根据岗位工作安排,由集团公司提供情报资源跟进拓展的项目,不直接参与本奖励活动(但可作为绩效突出来提出奖励,奖励额度报由领导审批为准); 2、由业务工作人员在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内挖掘开发拓展的项目,所拓展项目有突出贡献和重大效益时,也可参照内部推荐制定的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4、 3、业务经办联系中介服务的项目,公司支付过中介费用的,原则上不能重复奖励,可视情况按支付给中介费用的10%20%给予奖励。 四、奖励的实施 1、提成奖励:项目成交后,提取一部分奖励,一般原则为50%,办妥所有手续后,支付全额奖励;小项目(5000万元以下)亦可以一次性支付所有提成奖励; 2、推荐奖励:项目介绍后,根据资料完整度,信息真实性,经战略发展小组审核后,书面报由董事长批准,交由资金财务中心执行,一次性支付; 五、管理办法 1、归口管理到战略发展小组,按月为单位进行统计存档,以月为时间进行总结和提出奖励申请,并做好台账,在台账中注明哪些信息支付过推荐奖励,支付对象和方式全部给予明确记载

5、; 2、在提出申请时,战略发展小组务必核实信息是否符合定义要求,项目信息是否完整,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3、在否决不能提出给予奖励的项目信息要记载并作解释,说明原因,以免打击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 4、建立健全信息登记审核和分析研究台账,同步做好敏感项目的保密工作; 5、有关项目信息的存档统一表格,统一编号,经筛选后的项目全部报送战略发展小组和董事长确认,并立即按确认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6、资金财务中心对奖励实施做好年度奖励支付的财务监督和报表。六、本规定修订和解释权归战略发展小组 七、附件: 1、项目信息表 2、项目信息台账房地产项目拓展奖励制度1. 目的:为保证集团房地产项目资源储备满足集团发

6、展战略需要,建立长效的房地产项目资源储备工作制度与激励机制,鼓励集团全体员工引荐房地产项目资源、推进房地产项目资源储备工作,对引荐团队及执行团队对进行奖励。2. 适用范围:集团及各子公司3. 名词解释:3.1. 房地产项目资源:可供房地产经营开发的项目、土地信息及其他资源。3.2. 引荐团队:将具有投资潜力的房地产项目资源引荐到集团,并直接参与对投资行为的联系、介绍、咨询、协调等工作,促使投资成功的部门和个人。3.3. 执行团队:参与房地产项目资源洽谈、调研、签约的部门和个人。3.4. 投资额:购买房地产项目支付的费用,以签署的合同标的额为准(合作项目投资额以合作项目作价金额及占股比例为计算依

7、据)。4. 职责:4.1. 引荐团队职责:负责提供项目信息,协助谈判。4.2. 执行团队职责:执行团队由集团相关人员组成,实行项目负责制,执行团队负责完成从项目初判到签署协议的全过程。5. 工作内容:5.1. 奖励对象确认(引荐团队、执行团队):5.1.1. 引荐团队是向集团提供项目信息的所有员工,以立项备案记录为准,同一项目出现两个不同渠道时,以登记最早的为引荐团队。5.1.2. 执行团队由集团相关人员组成,以立项备案记录为准。5.2. 奖励标准:5.2.1. 引荐团队的奖励:项目签约并完成交易后,按以下项目投资额给予累进奖励:5.2.1.1. 项目投资额5亿元以内,按项目投资额0.3%给予

8、奖励。5.2.1.2. 项目投资额5亿元-10亿元,超出5亿元部分按投资额0.2%给予奖励。5.2.1.3. 项目投资额10亿元以上,超出10亿元部分按投资额0.1%给予奖励。5.2.2. 执行团队的奖励:项目签约并完成交易后,按以下项目投资额给予累进奖励:5.2.2.1. 项目投资额5亿元以内,按项目投资额0.5%给予奖励。5.2.2.2. 项目投资额5亿元-10亿元,超出5亿元部分按投资额0.3%给予奖励。5.2.2.3. 项目投资额10亿元以上,超出10亿元部分按投资额0.2%给予奖励。5.2.3. 因特定原因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奖励标准与方法由董事长特批。5.3. 奖励执行流程:项目签约

9、并完成交易后,由各团队负责人拟定团队人员分配方式,向分管副总裁提交申请,分管副总裁审批后,报请总裁、董事长签批,由财务部负责发放。6. 其他:本制度涉及项目如出现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房地产项目中介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集团房地产项目资源储备运作和管理,为集团战略发展提供房地产项目资源储备的支撑,拓宽房地产项目信息获取渠道,规范项目拓展部门与项目中介沟通过程中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集团项目拓展部门3. 名词解释:3.1. 房地产项目资源:可供房地产经营开发的项目、土地信息及其他资源。3.2. 项目中介:拥有房地产项目信息资源,能在我方与项目所有方之间进行协调和沟

10、通的个人或单位。3.3. 项目所有方:土地使用权人、房地产项目中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形成的共同体。3.4. 项目拓展部门:负责房地产项目拓展的部门及工作人员。3.5. 引荐团队:将具有投资潜力的房地产项目资源引荐到集团,并直接参与对投资行为的联系、介绍、咨询、协调等工作,促使投资成功的部门和个人。3.6. 执行团队:参与房地产项目资源洽谈、调研、签约的部门和个人。4. 职责:4.1. 引荐团队职责:4.1.1. 及时进行项目备案及中介信息的备案。4.1.2. 负责解释与项目中介有关的信息和情况。4.1.3. 进行项目的初步沟通并协助谈判。4.2. 执行团队职责:4.2.1. 负责厘清项目

11、关系,认定所拓展项目的中介。4.2.2. 审定中介服务协议的内容。4.2.3. 及时通报项目中介变更或变动的信息。4.2.4. 草拟中介服务协议书。4.2.5. 完成从项目初判到签署协议的全过程。5. 工作内容:5.1. 项目中介的分类:5.1.1. 一类项目中介:拥有房地产项目信息资源,能在我方与项目所有方之间进行协调和沟通,且对拓展项目合作能够起关键性作用(能根据我方要求,对项目进行全程沟通)的个人或单位。5.1.2. 二类项目中介:拥有房地产项目信息资源,能在我方与项目所有方之间进行协调和沟通,且对拓展项目合作能够起辅助性作用的个人或单位。5.1.3. 三类项目中介:拥有房地产项目信息资

12、源,但不具备沟通和协调能力的个人或单位。5.2. 项目中介的认定:5.2.1. 可提供房地产项目信息(项目基础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可约谈项目所有方主要负责人,并通过集团拓展部门审核的,即可认定其为该项目的中介;不能提供项目所有方信息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的,不能认定其为该项目的中介。5.2.2. 项目中介以项目为单位,就同一项目而言,项目中介只有一个;中介为多人或多级时,视为一个中介团体;若同一项目出现多个中介时,选择能够提供较详尽资料和信息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强的。5.2.3. 项目在集团进行项目备案时,信息来源属项目中介的,须同时对该项目中介备案(括联系人姓名、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13、项目中介信息由引荐团队负责核实并解释。5.2.4. 执行团队要判断项目中介在项目引荐、谈判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作为最终确定该项目中介分类结果的重要依据。5.3. 项目中介接洽过程的工作原则:5.3.1. 尊重第三方及其工作成果,承认项目中介方的信息提供、沟通协调的服务功能和作用。5.3.2. 在与项目所有方进行沟通前,要求项目中介提供公开的项目资料,原则上不应以任何名义签订保密协议;若确有必要签订保密协议的,须经集团领导同意并授权执行人,方可执行。5.3.3. 不应向中介方承诺给付中介费用额度,中介费用额度的最终审定权归集于集团总裁或董事长。5.4. 中介服务报酬及费用:5.4.1. 中介服务报

14、酬的给付以项目中介提供中介服务,使我方与项目所有方的合作达成,且合作协议正式生效为前提。5.4.2. 若项目成交总额款项是分期给付的,则相应的,项目中介服务报酬也同比例分期给付。5.4.3. 三类项目中介的中介服务报酬付费区间为:10100万元人民币。5.4.4. 二类项目中介的中介服务报酬以项目成交合同额的1-2%,具体标准如下:5.4.4.1. 项目成交总价10亿元以上,中介服务报酬为成交总价的1.0%。5.4.4.2. 项目成交总价3-10亿元,中介服务报酬为成交总价的1.5%。5.4.4.3. 项目成交总价3亿元以下,中介服务报酬为成交总价的2%。5.4.5. 一类项目中介的中介服务报

15、酬参照二类项目中介的付费标准,可上浮30%50%,或视项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另行商定,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确定。5.4.6. 无论项目合作达成与否,项目中介在服务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我方不予负担。5.5. 从项目中介渠道获取项目信息的操作流程:项目中介-引荐团队申报-集团领导确认-执行团队初判-中介费用商定-中介协议签约-项目所有方约谈5.6. 中介服务协议:5.6.1. 中介服务协议的签订生效条件以我方与项目所有方签订合作协议为前提。5.6.2. 中介服务协议的签订须经由集团领导审批方生效,任何以个人名义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均属无效。5.6.3. 中介服务协议内容参照本制度附件之中介服务协议范本执行;5.7. 奖励标准:5.7.1. 引荐团队的奖励:项目签约并完成交易后,按项目投资额0.2%给予奖励。5.7.2. 执行团队的奖励:项目签约并完成交易后,按项目投资额0.5%给予奖励。5.7.3. 其他相关内容详见房地产项目拓展奖励制度。项目中介服务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一、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一)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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