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管局住房保障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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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管局住房保障工作意见 为加强标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方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保障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年龄的问题 1、申请租金补贴的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40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35周岁。 二、原有住房的问题 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或已货币拆迁满三年的、申请实物配租家庭的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或货币拆迁满五年的,原有住房不再认定为个人住房面积。认定起始时间, 属于产权转移的,以房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属于离异分割住

2、房 的,以离婚判决(或协议)时间为准,且申请前还应办理完过户 手续;属于货币拆迁的以拆迁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继承父母拆迁补偿费或原有住房属于公有住房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居住直系亲属住房的问题 1、申请家庭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的,视为有房。 2、原属单独居住直系亲属住房按差额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经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证明已在外租房满一年且不再居住直系亲属住房的,可按无房家庭复审,符合条件的领取全额补贴。 四、继承房产的问题 继承住房未析产前申请人暂不能申请住房保障,待析产公证后,按照公证或确权的份额计算准入面积。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申请实物配租的问题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申请实物配租时,必须与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监护人家庭出具与其共同居住的承诺前方可配租。 六、享受实物配租和拆迁安置43平方米保障的家庭领取租金贴的问题 已享受实物配租和拆迁安置43平方米保障的家庭不能再享受租金补贴。 已领取本年度租金补贴的实物配租家庭,应将办理入住手续次月后的租金补贴退回。选择期房的实物配租家庭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可以继续申请租金补贴。 七、确定申请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的问题 申请租金补贴保障的家庭假设只有局部家庭成员享受低保待遇,应由民政部门重新认定该家庭的收入,租金补贴的标准以民政部门最后认定的收入线确定。 八、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员变动的问题 享受租金补贴保障的家庭有人员增加的,再次申请时按初审程序受理;有人员减少的,再次申请时按复审程序受理。 九、租赁住房确认的问题 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在向区房管局递交租赁住房合同前,应持租赁合同先到租赁住房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确认。 十、租赁住房变更的问题 享受租金补贴家庭在领取租金补贴一年内需要变更其租赁住房的,应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和区房管局,并将新租赁合同报街道办事处和区房管局登记、存档。 十一、虚假租赁合同的问题 对提供虚假租赁住房合同骗取廉租住房补贴和租金核减的,取消一年的申请资格;涉及租金核减的应补缴已核减的租金;再次申请时按初审程序办理。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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