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巡查抽查制度(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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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巡查抽查制度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制度。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三、经常_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2、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

3、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集团巡查抽查制度(二)第一条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和了解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乡镇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_(辽财县_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抽查,是指乡镇财政办对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的资金发放标准、补助对象、公开公示、发放程序、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抽查一般适用于财政补助性资金。巡查,是指乡镇财政办到项目所在地的村组、农户或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等地,对资金或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4、定期的巡视。巡查一般适用于项目建设资金。第三条纳入抽查巡查范围的乡镇财政资金包括。上级财政部门下达、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下达、有关部门直接下达到乡镇及以下的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第四条抽查巡查的具体内容1、对补助性资金进行抽查。核查补助性资金发放过程是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汇报符合规定程序,补助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是否按补助标准发放等。2、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巡查。重点查看项目是否真实、可行,是否符合政策,是否重复安排;工程招投标过程是否1全程公开,工程完工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票证使用是否规范;政策、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有无遗漏和虚假;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及

5、时拨付到位;是否形成新的债务等。第五条抽查巡查的时间1、财政补助性资金抽查的时间。对已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一般在补贴数据采集后、录入补贴系统之前进行抽查核实;对尚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乡镇财政所根据县级财政部门确定的抽查时间进行抽查核实。2、项目建设资金巡查的时间。对上级和乡镇本级安排并由乡镇财政所直接管理的项目建设资金,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巡查。事前巡查的时间是项目申报立项时,事中巡查时间是项目建设过程中,事后巡查的时间是项目竣工验收时。对暂未纳入乡镇财政办直接管理的和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办根据县级财政部门的委托进行巡查。第六条抽查巡查的方式方法1、财政补

6、助性资金的抽查工作要注重点面结合。对数据经常变动、补贴金额大、群众反映大的补助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抽查核查比率,必要时进行全面核查。2、项目建设资金的巡查工作要把握重点环节。乡镇财政所在项目申报立项时,要实地查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不定期了解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财政办要参与验收。3、抽查、巡查工作必须由_人以上的工作小组完成,工作小组成员可由乡镇财政办单独组成,也可由其联合其他基层站所组成。4、抽查、巡查人员要将抽查、巡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填写核查记录表。乡镇财政办要定期整理抽查巡查资料,并装订成册,及时归档。第七条在抽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政策、项目、资金由上

7、级其他主管部门负责的,乡镇财政办可提出解决处理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并向县级财政部门报告,乡镇财政办不得自行处理。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乡镇财政所抽查、巡查情况报告后,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乡镇财政办在抽查、巡查过程中发现财政财务违法行为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第八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抽查巡查工作,要以有关政策文件、管理办法、资金指标文件为依据,按程序进行抽查巡查。参与抽查巡查的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政策,具备监管能力。在监管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第九条县级财政部门要将乡镇财政办

8、资金监管的抽查巡查工作纳入对乡镇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集团巡查抽查制度(三)一、目的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根据_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计划和方案的确定1、_自治区粮油检测中心克什克腾旗工作站负责_制定辖区范围内的监督抽查计划,并向承担单位下达监督抽查任务。2、任务承担单位应当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监督抽查方案应包括:受检单位范围,抽样范围、抽样时间、抽样依据、抽样数量等,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及判定依据,复检及注意事项等。监督抽查方案应当科学、客观、公平,具有代表性和公正

9、性。3、监督抽查的范围主要是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突出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抽查的产品,以及可能危及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三、检测机构、受检人1、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克什克腾旗工作站质量检测机构必须通过国家资质认定,经过省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承担任务所涉及的检验项目必须通过资质认定。监督抽查工作禁止分包。2、监督抽查的受检单位或个人由克什克腾旗工作站或检测机构随机选定。选定的受检单位或个人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产品供给、消费状况及不同生产管理水平。凡被选定的受检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抽检。如拒检,其产品按不合格处理。3、对监督抽查中确定的产品和受检单

10、位或个人的_必须严格保密,禁止以任何名义和形式事先泄露和通知受检单位或个人。4、受检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对不便携带的样品由受检单位或个人负责寄、送至检测机构。无正当理由,受检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监督抽查和拒绝寄、送被封样品。四、抽样、检测与判定1、抽样人员不少于_名,克什克腾旗工作站应指派人员协助抽样。严禁受检单位或个人或者与其有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员参与抽样工作。2、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向受检单位或个人出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知书,以及抽样人员的有效证件,告知监督抽查的性质、抽样方法、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等后,再进行抽样。3、抽样人员要现场填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单,并由抽样

11、人员和受检单位或个人、质量技术监督人员共同签字并落款抽样日期。需要特别陈述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抽样工作单应分别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抽取的样品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现场封样,封条由抽样单位自制,要确保封条不可二次使用。抽取的样品由抽样单位带回或委托受检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寄、送至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备份样品。4、受检单位或个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经抽样人员耐心细致地说服工作后仍不接受抽查的,抽样人员应及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如果仍不接受抽查的,抽样人员现场填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拒检认定表,由抽样人员和质量技术监督人员共同签字,抽样单位应及时向下达计划报告情况。

12、5、检测机构应当制定有关样品的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程序,并严格按程序规定执行。6、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因其他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7、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无样品可抽的,被抽样人必须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抽样人员和工作站人员应当予以确认,并在证明材料上签字。8、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监督抽查方案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不得私自更改。9、检测人员应检

13、查受检样品的状况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必须如实记录,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10、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要做空白实验和测定加标回收率。检测机构对抽查不合格样品,应指派其他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11、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定期考核,持证上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应严格保守_,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检测结果。12、监督抽查结果的判定按照监督抽查方案中的判定依据进行。13、检验结束后,检测机构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以邮寄送受检单位或个人,检测结果合格的不附检验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需附检验报告。14、受检单位或个人应填写

14、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的回执,并于接到通知书_日内将回执寄送或传真至检测机构,逾期则视为认同检验结果。15、检验结果经确认后,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测结果合格的不附检验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需附检验报告。16、检验报告内容必须齐全,检测项目和依据必须清楚并与抽查方案相一致,检验结果必须准确,结论明确。五、异议的处理与复检1、受检单位或个人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_日内,向_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同时抄送检测机构。法律法规对申请复检的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15、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2、_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收到复检申请后,经_,认为有必要复检的,应当及时通知检测机构和复检申请人。3、检应当对备份样进行检测。复检工作原则上由原检测机构承担。复检结果与初次检测结果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4、_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也可根据需要,另行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承担复检工作的检测机构通知复检申请人,报送_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5、检测机构出具虚假、错误数据的,按_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六、检测结果处理1、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方案的要求,向_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报送监督抽查结果及报告。2、检测机构提供的分析材料应准确、客观、科学,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更改。检测机构不应接受任何外部干扰,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检测结果。3、_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分析监督抽查检测结果。4、监督抽检结果发布按照_自治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执行。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公布或透露检测结果。5、检测结果不得用于商业用途。6、不合格检测结果可以作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证据。_自治区粮食检测中心克什克腾旗工作站毛甸子镇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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