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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圳市晶亿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二月深圳市晶亿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颁布令经审查重新制定的本起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涵盖了本起公司所有部门,符合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等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能指导本起安全生产工作,现决定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正式颁布实施。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公司实施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纲领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确保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深圳市晶亿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二一三年十二月 日主题词:安全生产 责任制 颁布令深圳市晶亿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2、制度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安全生产管理应当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企业自主全面负责,分级分线监督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管理权限,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
3、1.3 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搞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各部门要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中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建立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 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1.5 公司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1.6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第二章 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 2.1 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2.1.1具备安全生产法
4、、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2.1.3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1.4公司中、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的内容,编制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任务、措施,并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2.1.5公司每季度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到有关部门班组和个人。公司每月6日召开安全生产例会。2.1.6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在采用新工艺、新技
5、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时,应当进行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2.1.7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实行任职资格制度,持证上岗。2.1.8公司必须保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承担相应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落实。2.1.9公司新建、改建、新上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2.1.10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6、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告知员工,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1.11公司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其作业场地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以及应急措施,对吊装和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2.1.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2.1.13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和督促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2.
7、1.14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足额交纳工伤保险金。2.1.15公司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的综合监督管理,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重要安全信息,配合和服从其监督、检查。2.2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限2.2.1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决策权。2.2.2对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有统一监督权。2.2.3对各部门、车间、班组有集中培训、考核权。2.2.4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任务有下达指令权。2.2.5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制定权、修改权。2.2.6对公司员工人身重伤以下事故有报告、统计、分析、处理权,对有关责任人有给予处分权。2.2.7对限期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有下达停止作业、施工指
8、令权。2.2.8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有检查权、考核权、奖惩权。 2.3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违法、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给予撤职处分,从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原职务。第三章 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职责3.1公司级3.1.1组织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3.1.2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制订或修订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3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
9、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3.1.4针对每个时期安全工作的特点,制订安全工作对策,并组织实施。3.1.5编制年、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措施需要的设备、材料资金及实施日期,制订计划付诸实施。3.1.6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和解决。3.1.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要经常进行巡视检查监督,宣传先进,教育后进。3.1.8对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组织调查与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制订措施,对责任者给予处理。3.2车间、部室级3.2.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
10、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3.2.2及时传达落实公司各时期安全工作的布置与要求。3.2.3根据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及部门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认真进行布置、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措施计划的实施。3.2.4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分析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本部门确实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3.2.5按公司安全教育的要求,组织开展车间(部、室)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好全员安全教育和专业人员知识学习与培训。3.2.6认真贯彻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及时填报危险作业申请单,对作业工程严格制订防护措施,并指定现场指挥或监护人员。3.2.7对违章
11、作业和各种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检查严肃处理。3.3班组级3.3.1落实并实施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及要求。3.3.2组织开展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好各工种、岗位人员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3.3.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坚决纠正班组的违章、违纪的不良倾向,宣传树立安全生产的好典范。3.3.4贯彻好班前“三讲”、班中“三查”、班后“三清”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班前三讲:讲违章情况,提示安全要求;讲正确使用工卡具和保护用品讲安全监护。班中三查:查违章作业、查防护措施执行情况、查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班后在清:清点工卡
12、具归位、清查线路切断电源,清楚交待安全问题。 第四章 安全生产分线负责管理职责4.1 总经理 4.1.1 领导职责4.1.1.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4.1.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决定。4.1.1.3建立、健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4.1.1.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
13、题。4.1.1.5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4.1.1.6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下达重要的安全生产指令。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4.1.1.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4.1.1.8考核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合同规定予以奖惩。4.1.2 领导权限4.1.2.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决策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集中领导权。4.1.2.2对公司重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审批
14、权。4.1.2.3对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有决定权。4.1.2.4对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批准权。4.1.2.5对公司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安全生产工作 绩效有考核奖惩权。4.1.3 考核标准4.1.3.1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与领导职责相对应的安全生产决策能力。4.1.3.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完善。按领导权限认真组织落实、考核、奖惩。4.1.3.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4.1.3.4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 ,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4.1.3.5每年对公司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15、4.1.4 责任追究 对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4.2 生产经理4.2.1 领导职责4.2.1.1生产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停止生产作业。4.2.1.2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协助总经理主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领导安全系统工作。4.2.1.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4.2.1.4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2.1.5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4.2.1.6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