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doc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49131773 上传时间:2024-02-29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300.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doc(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第二章 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这种博弈规则分为两大类: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即使能从国外借鉴正式规则,如果本土的非正式规则因为惰性而一时难以变化,新借鉴来的正式规则和旧有的非正式规则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借鉴来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又难以奏效。尽管拉美国家90%的制度是复制欧美国家的制度,但其制度的绩效无法与欧美国家相比。制度是一种稀缺资源。到目前为止,用博弈论解释制度的起源还是最好的办法。持博弈规则论的经济学家倾向于设计的观点,即规则制定是立法者、政治企业家或从事机制设计的经济学家明确设计的结果。在持博弈均衡论的经济学当

2、中,关于制度起源问题,在一开始似乎并未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些相信进化博弈论的经济学家明显赞成制度是自发的秩序或自组织系统。“新制度经济学”(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这个概念是由威廉姆森最先提出来的。简单地说,新制度经济学就是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本章将首先分析制度的内涵与制度的构成;接着探讨制度的起源;最后略述一下制度的功能。 2.1 制度的内涵与制度的构成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在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形成了多少“制度”?这可能是一个谁也无法回答的问题。但什么是“制度”?“制度”由哪些因素组成?这

3、些都是新制度经济学要探讨的问题。 2.1.1 制度的内涵凡勃伦指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由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总和。因此,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状态或流行的生活理论。说到底,可以归纳为性格上的一种流行类型。至于经济制度,就是在社会的生活过程中接触到它处的物质环境时如何继续前进的习惯方式。”康芒斯所说的制度是指约束个人行动的集体行动而言,而在集体行动中,最重要的是法律制度。格鲁奇认为,“各种类型的制度都具有规则性,系统性或规律性的共同点”,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制度是构成统一整体

4、的各个项目相互依存或相互影响的综合体或图式。诺思说,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他把博弈规则分为两大类:正式规则(宪法、产权制度和合同)和非正式规则(规范和习俗)。即使能从国外借鉴良好的正式规则,如果本土的(indigenous)非正式规则因为惰性而一时难以变化,新借鉴来的正式规则和旧有的非正式规则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借鉴来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又难以奏效。青木昌彦归纳了博弈论视野下的三种制度观。通过将经济过程类比于博弈过程,不同的经济学家分别将制度看做是博弈的参与人、博弈规则和博弈过程中参与人的均衡策略。一些经济学家将制度明确等同于博弈的特定参与人

5、,诸如“行业协会、大学、法庭、政府机构、司法等等”(Nelson,1994)。诺思支持第二种观点,即制度应该被视为博弈规则。青木昌彦的制度定义如下:“制度是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系系统。制度的本质是对均衡博弈路径显著和固定特征的一种浓缩性表征,该表征被相关域几乎所有参与人所感知,认为是与他们策略决策相关的。这样,制度就以一种自我实施的方式制约着参与人的策略互动,并反过来又被他们在连续变化的环境下的实际决策不断再生产出来”。(日)青木昌彦著比较制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第28页) 我们在导论部分曾指出,T.W.舒尔茨把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

6、为。例如,它们包括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用中国话讲,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舒尔茨关于制度的定义被以后研究制度的学者所接受。VW拉坦在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一文中也将制度定义为一套行为规则,它们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在舒尔茨看来,制度是为经济提供服务的。他在其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该文曾获得美国农业经济学杂志授予的杰出论文奖)一文中对制度作了经典性的分类:(1) 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如货币、期货市场等。 (2)用于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如合约、分成制、合作社、公司、保险

7、、公共社会安全计划等。 (3)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的联系的制度,如财产,包括遗产法,资历和劳动者的其他权利等。 (4)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的框架的制度,如高速公路、飞机场、学校和农业试验站等。(T.W.舒尔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载科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 上海三联书店 1991年 第253页) 沿着舒尔茨的思路我们还可以将不同类型的制度列举下去。在上面列举的制度中,有些属于较古老的制度,如货币就是其中的一种,货币制度大大地降低了人们的交易成本。有些属于较“年轻”的制度,如期货市场、保险制度等。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里,制度作为研究的对

8、象,有着丰富的内涵: 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有看内在的联系。从深层次看,历史上的任何制度,都是当时人的利益及其选择的结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及其制度的形成。但这与制度形成中的成本一收益计算以及利益均衡并不冲突。新制度经济学家反复强调,新制度经济学应该从现实的组织体制出发,同时也要从现实中的人出发。因为实际的人是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的。人们的任何社会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制度,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实际上就是一个制度(即规则)问题。正统经济学理论也讲人的动机及行为,但他们假设人是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

9、人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是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进行的。这些制约条件就是人们“发明”或“创造”的一系列规则、规范等。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那么人人追求效用(或收入)最大化的结果,只能是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或者低效率。 制度是一种“公共品”。萨缪尔森把“公共品”定义为,一个个人消费这些物品或服务不会有损其他任何人的消费。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或说,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种制度是专为某一个人制定的(即为某一个人的制度安排)。制度是一种公共规则,这是就制度的最终状态来说的。但制度在其形成过程中,可能开始并不是作为“公共品”来生产的。如开始为少数人制订的规则后来适用于所有的人。制度作为一种“

10、公共品”又与其他“公共品”(如广播或电视信号等)有一定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第一,一般公共品都是有形的,一般表现为具体的实物,如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等;而作为“公共品”的制度则是无形的,它是人的观念的体现以及在既定利益格局下的公共选择,或者表现为法律制度,或者表现为规则及其规范,或者表现为一种习俗。第二,一般公共品不具有排他性,即在一定范围内人人都可享用公共品;但作为“公共品”的制度,有的可能具有排他性,如对大多数人有益的制度可能对少数人并不利。因为一些制度(或规则)是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尽管如此,明确制度具有公共品的性质,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和

11、组织是不相同的。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约束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如果说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组织就是社会玩游戏的角色。组织是由一定目标所组成,用以解决一定问题的人群。赫伯特.西蒙说,“组织一词是指群体内人们交流的复杂模式和其他关系。该模式给群体中每个人提供了决策所需的大量信息、假设、目标和态度,同时也给他提供了关于群体内其他人所作所为和别人对自己言行的反应的一系列稳定和可理解的预期”。(转引自(日)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 上海远东出版社 2002年 第97页) 经济组织是企业、商店等,政治组织是政党、议会和国家的规制机构等。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所有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12、指导的生产和交换活动,都是有组织的活动。所有的组织成本都是交易成本。经济学家们总是努力用不同的交易成本来解释各种组织安排的原因(张五常)。通俗地讲,制度好像地心引力,它们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强烈地影响人们的行为,但它们又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然而人们已经习惯于它们的存在,以至于并不感觉它们对自己的影响。在牛顿发现地心引力之前,人类之中并没有谁说出过地心引力的存在,现在经济学家需要发现经济学中的地心引力,即制度如何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 在理解“制度”内涵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把“制度”与“制度安排”的关系搞清楚,新制度经济学家经常使用“制度安排”这一概念。制度安排的定义是管束特定行为模型和关系的一套

13、行为规则。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可能最接近于“制度”一词的最通常使用的含义了,或者说,制度安排是制度的具体化。制度安排可能是正规的,也可能是非正规的,它可能是暂时性的,也可能是长命的。 制度安排至少有两大目标,一是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二是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 例如,使公司合法化的法律提供了一项制度安排就体现了制度安排的两大目标。公司形式提供了一种组织结构,它使得管理者对经济活动的更大和更为分散的控制,比在一个更为原始的组织形式下的指

14、导更为有效;它给出了组织本身的合法生命(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法人)。 也有人把上述制度安排的两大目标分别概括为经济原则(或经济效率原则)和安全原则。例如,出于安全目的而存在的制度安排有家庭、合作社、保险和社会安全项目。实现经济功能的制度安排有公司、灌溉系统、高速公路、学校和农业试验站。当然,有些制度安排包含着多种目标。像家庭和合作社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同时实现多种功能。 制度安排与人和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有着内在的联系。所以,也有人把制度定义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某种“契约形式”或“契约关系”。 2.1.2 制度的构成制度通过提供一系列规则界定人们的选择空间,约束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减少环境中的不

15、确定性,减少交易费用,保护产权,促进生产性活动。 对制度的构成或制度结构的剖析,是制度分析的基本理论前提。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这三个部分就是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 (1)非正式约束(Informal Constraints)。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从历史来看,在正式约束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约束来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约束也只占整个约束很少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规则来约束。一般来说,非正式约束包括对正式约束的扩展、

16、细化和限制,社会公认的行为规则和内部实施的行为规则。非正式约束的产生减少了衡量和实施成本,使交换得以发生。但是,非正式约束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没有正式约束,缺乏强制性的非正式约束,就会提高实施成本,从而使复杂的交换不能发生。 非正式约束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因素。在非正式约束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它不仅可以蕴涵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性,而且还可以在形式上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对于一个勇于创新的民族或国家来讲,意识形态有可能取得优势地位或以“指导思想”的形式构成正式制度安排(或正式约束)的“理论基础”和最高准则。从中国的文明史来看,我们在价值层面、思想层面不比西方文明差(在历史上还有超过的时候),但是我们在把价值层面的东西转化为法律、制度层面却远不如西方国家。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