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案例解析总结计划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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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证案例分析总结计划含信用证的再转让I 银行开立一张不能撤消可转让跟单信用证,以M作为受益人,A 行为该证的通知行。在A 行将该证通知M后, M指示 A 行将此证转 / 让给X, 该转证的到期日比原证早1 个月。第二受益人X 碰到转证后,对于转证的一些条款与第一受益人M 产生了分歧。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终未达成协议。而此时,该转证已过期。于是 M央求 A 行将已过期的未使用的转证恢复到原证。鉴于原证到期日还有 1 个月,M要求 A 行能将恢复到原证的金额再度转让给新的第二受益人Y。A 行认为它不能够赞成M的做法。由于将该证转让给Y 构成了信用证的第二次转让,而这正违反了UCP600第 38 条

2、的规定。况且, A 行未从第二受益人 X 处收到任何货物未出运 . 转证未被使用也许赞成撤掉转证之类的信息。分析A行在认识上存有误区。 将未使用过的转证再次转让给另一新的第二受益人不能够被视作为二次转让。 UCP600第 38 条规定:除非信用证还有规定,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因此,该信用证不能够按第二受益人要求转让给随后的第三受益人。 依照此条则意, 由第一受益人作出的再次转让其实不构成二次转让, 而视为一次同时转让给多个受益人的状况。因此此等转让其实不是为 UCP600所禁止。在此案中,既然第二受益人 X 并未接受转证,第一受益人 M自然能够自动地将该证转让。自然 A 行也并未义务

3、接受 M再次转让的指示。UCP600第 38 条又规定:除非转让范围和方式已为转让行明确赞成, 转让行并无办理该转让的义务。若是 A 行赞成将该证转让给 Y,比较谨慎的做法是:它从 X 处获取一份书面指示赞成撤掉未用的转证,同时退辗转证通知。开证行对议付行的偿付责任1992 年 10 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 200 台电于计算机的合同,每台 CIF 上海 1000 美元,以不能撒销的信用证支付, 1992 年 12 月马赛港交货。 1992 年 11 月15 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依照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 20 万美元的不能撤掉的信用证, 委

4、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 1992 年 12 月 20 日,卖方将 200 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守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吻合,银行立刻 20 万美元支付结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走开马赛港 10 天后,由干在航行途中碰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都沉入大海, 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 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都灭失的悄息。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忖行巳议付的 20 万美元的货款,原由是其客户不能够获取所希望的货物。1 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 开证行可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郁灭失而免除其所肩负的付

5、款义务3 买方的损失加何获取补偿分析:1 这批货物的风险自1992 年 12 月马赛港交货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货物在装运港高出船舷)2 开证行不能够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肩负的付款义务。3买方的损失能够经过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单信用证一致常例第十条 d 款规定:“开证行指定另一家银行,或赞成任何银行仪付, 或授权或要求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 开证行授权上述银行凭表面上吻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办理付款、 承兑汇票或议付,并保证按本条规定对上述银行予以偿付” 。本案中,议付行已经议付了信用证, 依照上述规定, 开证行中国银行行上海分行只有在法国银行没有在单证一致的状况下付款时,

6、方可拒绝向议付行偿付, 若是只以客户不能够获取所希望的货物为由而拒绝偿付,开证行对付议付行肩负责任。 由于,信用证独立于货物买卖合同,信用证款项的支付以单证吻合为前提与货物没关。信用证更正1香港汇丰银行经过中国银行大连分行通知信用证给出口公司。后因急于传达更正书, 采用汇丰银行大连做事处通知更正书, 更正货物规格。由于更正书未及时通知至受益人, 受益人按原规格装运货物并议付,结果碰到开证行拒付。开证行拒付可否合理2. 某日,上海大众食品公司出口黑龙江大豆 5000 吨至朝鲜,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于是,朝鲜客商要求朝鲜外贸银行开出不能撤掉信用证一份,该不能撤掉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上海大众食

7、品公司,开证申请人为朝鲜客商, 开证行为朝鲜外贸银行, 议付行则为上海大同银行。信用证的有效期为 2004 年 5 月 30 日,货物的装运期为 2004年5月15日。2004 年 4 月,朝鲜客商经过朝鲜外贸银行发来更正电一份, 要求货物分两批分别于 5 月 15 日、 30 日出运,信用证的有效期展延至 6 月 15 日。上海大同银行在第一时间将信用证更正通知了受益人。5 月 30 日,上海大众食品公司将5000 吨黑龙江大豆装船出运,在备齐了全部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后,于 6 月 3 日向上海大同银行要求议付。上海大同银行审单后拒绝对其付款。3. 外国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一家进出口公司订立合

8、同,购买化肥500 吨。合同规定,1994 年 1 月 30 日前开出信用证,2 月 5 日前装船。 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 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 月17 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 月20 日,买方回电表示赞成, 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 17 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碰到拒绝。1、银行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2作为卖方律师,应该如何办理此事1香港汇丰银行经过中国银行大连分行通知信用证给出口公司。后因急于传达更正书, 采用汇丰银行大连做事处通知更正书,更正货物规格。由于更正书未及时通知至受益人,受益人按原规格装运货物并议付,结果碰到开

9、证行拒付。开证行拒付可否合理分析 :信用证更正经过原通知行传达开证行这样做不合理。 UCP规定:“如一家银行利用一家通知行的服务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 它也必定利用同一家银行的服务通知更正。”因此,由于未及时通知受益人而造成单证不符的责任应由开证行肩负。再者,该更正未经受益人赞成,更正并未见效,原信用证有效,开证行不得拒付。2. 某日,上海大众食品公司出口黑龙江大豆 5000 吨至朝鲜,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于是,朝鲜客商要求朝鲜外贸银行开出不能撤掉信用证一份,该不能撤掉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上海大众食品公司,开证申请人为朝鲜客商, 开证行为朝鲜外贸银行, 议付行则为上海大同银行。信用证的有

10、效期为 2004 年 5 月 30 日,货物的装运期为 2004年5月15日。2004 年 4 月,朝鲜客商经过朝鲜外贸银行发来更正电一份, 要求货物分两批分别于 5 月 15 日、 30 日出运,信用证的有效期展延至 6 月 15 日。上海大同银行在第一时间将信用证更正通知了受益人。5 月 30 日,上海大众食品公司将5000 吨黑龙江大豆装船出运,在备齐了全部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后, 于 6 月 3 日向上海大同银行要求议付。上海大同银行审单后拒绝对其付款。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信用证更正案例。 本例中信用证的更正通知了受益人,而受益人没有明确表示接受或拒绝, 在此状况下, 若其按旧证内容办理

11、,我们认为他拒绝了更正, 若按新证内容办理, 我们则认为他接受了更正。本例的状况显然是大众食品公司接受了信用证的修改。由于该信用证的更正项目有三项:分批装运、装运期、有效期。既然大众食品公司接受了信用证的更正, 它就必定全盘接受, 而不能够接受部分、拒绝部分。因此,大众食品公司接受展装运期和有效期而拒绝分批装运的做法不吻合规定,议付行的拒付完好正确。启示:在不能撤掉信用证状况下,任何方对信用证的更正,都必定经过各当事人的赞成, 特别是受益人的赞成, 方能见效。当更正项目不单一项时,则必定全部项目接受, 否则必定全部项目退回, 不能够只接受其中一项,而拒绝其他各项。3. 外国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一

12、家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化肥500 吨。合同规定,1994年 1 月30 日前开出信用证,2 月5 日前装船。 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 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 月17 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 2 月 20 日,买方回电表示赞成, 但未通知开证银行。 2月 17 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碰到拒绝。1、银行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2作为卖方律师,应该如何办理此事分析: 1. 银行有权拒付货款。2. 作为卖方律师。应该要求买方通知银行将信用证更正并展期。依照跟单信用证一致常例 500 号的规定,信用证虽是依照买卖合同开出的, 但一经开出就

13、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 银行只受原信用证条款拘束, 而不受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的拘束。 合同条款改变,但信用证条款未改变,因此银行只能依照原信用证条款做事。买卖双方达成更正信用证的协议并未通知银行并获取银行赞成, 银行能够拒付。作为卖方律师, 当银行拒付时, 可要求买方通知银行更正信用证证展期, 或依照更正后的合同条款, 直接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交单特按限时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一批, 外国买方经过开证行准时开来信用证。 该证规定有效期为 7 月 31 日,但没有规定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须交单议付的特按限时,证内注明按 UCP600办理。外贸公司于 7 月 4 日将货物装船达成获取提单, 签发日期为 7 月 4 日。问:外贸公司最迟应在何日将单据送交银行议付为什么分析:交单特按限时:21 天外贸公司最迟应在 7 月 25 日将单据送交银行议付。 UCP600规定:信用证规定交单到期日外, 凡要求提走运输单据的信用证, 还须规定一个在装运今后按信用证规定必定交单的特按限时。如未规定该期限,银行将不予接受迟于运输单据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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