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的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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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对监理的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得到有效控制,结合基建科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监理管理办法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重医附一院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项目监理机构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第三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并符合渝建发2014101号文件的要求。第四条:派驻的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时的监理

2、人员一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未取得书面同意前随意更换监理人员,每更换一名监理人员,按合同总金额10%扣减监理酬金。第五条:对于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重医附一院提出更换要求后,监理公司应及时更换。质量控制第六条: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第七条: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第八条:查验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否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应立即通知

3、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第九条: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第十条: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强制性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质量要求的需要。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对工序质量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承包人自检无误,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方能签认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按规定需要建设单

4、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或者建委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现场复核的,应通知到场。 第十二条: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建设单位抽查发现旁站不到位,一次处罚200元。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

5、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施工安全文明控制第十五条:审批承包人提出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等资料,并督促实施。第十六条: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

6、位。第十七条:每两周组织一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形成会议纪要。第十八条:做好日常安全巡视工作,所有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 号)及安监站的具体要求。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现场不安全作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制止,必要时发布工程暂停令;进度控制 第二十条:监理公司接到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对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各项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在认为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可行、可靠、合理的条件下,才进行批复。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须配合施工进度,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

7、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第二十二条: 审查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审批进度计划方案,检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及当月进度报表;审批承包人下月进度计划,并在每月20日之前将上述报表、计划报建设单位。第二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第二十四条:根据审核通过的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对建设单位的材料、设备供应时间提出计划表。如施工过程中发现甲供材设备

8、滞后,应立即向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书面汇报。投资控制第二十五条: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认质认价单,应先行进行市场摸底工作,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市场询价。第二十六条:监理公司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一项工程数量进行严肃认真的现场复核检验,严把工程数量关,按规定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工作。第二十七条: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不合格工程不计量、未做工程不计量。第二十九条: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其他第三十条:工程开工后,监理公司每周组织召开一

9、次工地会议,总结本周施工管理及监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布置。第三十一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公司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质量管理情况适时召开临时工地会议,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提出要求和发出指令。监理工程师认为对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某一问题有必要进行研究、处理时,即可召开临时工地会议。第三十二条:各种会议的纪要由监理记录整理,经业主代表、总监、承包人项目经理审阅后正式打印,各方签字各保存一份,以备查验。会议纪要应在会后两天内出具正式文稿。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对监理日报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监理人员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全面,不认真落实监理职责应当场指出,并责令改正。第三十三条: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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