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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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2021年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单位名称:XXXX部门:XXXX日期:2021年XX月XX日管理制度2021年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为规范采购与招标工作,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强化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廉政建设措施。具体规定如下:一、教育方面1、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要将廉政建设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要经常研究廉政建设的有关问题和措施,提高工作人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2、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告诫全体人员保持应有

2、的谨慎。每年至少2次,春季、秋季学期各一次。3、加强全体人员业务学习与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4、积极参与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结合廉政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学校主管领导与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单位负责人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二、制度方面1、建立采购项目的主、协办制度。形成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机制。每一个采购项目,必须由2人同时办理,一人为主办人,另一人为协办人,同时明确主办、协办人员各自职责。2、建立和完善供应商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单位一起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和投标人。3、建立采购项目的回

3、避制度。如采购项目的申请者、邀请供应商和投标人中与本处工作人员有亲戚和其他利害关系的,本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4、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对数额较大的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招标步骤、中标结果等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及时公开。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及时将国家采购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及采购的有关信息向全校教职工公开。5、建立和完善其他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对采购项目的申请与受理、任务分派、采购信息发布、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编制、遴选确定投标人、开标、评标过程、采购档案立卷与归档、采购结果的统计、利用等均制定相关的程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另行制定保密制度、档案制度等。三、监督方面1、

4、认真学习并遵守学校对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主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全校教职工及投标供应商的监督。2、每个采购项目,主办人、协办人要进行沟通和商量,在确定采购方式、产生邀请供应商、开标、评标过程等环节上要互相沟通和配合。3、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要认真受理校内用户的申请。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用语,耐心细致。接受用户的监督。4、要维护学校利益和办公室的形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接待供应商。做到平等待人、不卑不亢。认真受理供应商的投诉和意见反映。接受供应商的监督。5、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工作人员不得有意透露或无意泄露尚属保密的内容:如用户单位的购置计划、项目预算和工程标底、尚

5、在制作的招标文件、评标过程等。6、按照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参加供应商举办的产品展示会、发布会、答谢会、庆典会。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参加以上各种活动。7、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施工单位给予的钱物、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8、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不得私自接受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施工单位的宴请、旅游或其他各种可能影响公务的娱乐活动。物业经理人: 篇2:BH大学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BH大学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为加强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及员工的纪律行为,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集团思想建设及其

6、他各项工作,根据中纪委、北京市及上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奖优罚劣,严肃责任追究等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配合。各级党政领导职责分工如下:(一)集团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二)集团副总经理对联系单位的经营、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管理责任。(三)各单位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四)集团机关各部门主任,对

7、本部门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对其下属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进集团科学发展,集团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集体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集团党政联席会、集团干部会等是集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集团决策包含以下方面:(一)集团发展规划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二)集团大额资金投资运作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策。(三)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招聘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策。(四)

8、劳资奖金分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通过集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三、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集团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每年召开的年终干部考核大会上,领导干部要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述职。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总支委员会、党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坚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简称“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一次。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

9、经验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五、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员工、党员、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二)坚决贯彻党章、廉政准则,认真执行、落实学校和集团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部署和要求,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三)集团领导班子对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集团机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四)集团党委、各党支部以及各

10、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都应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党委、纪委做好本单位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五)认真调查、处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六)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完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自觉遵守。(七)严格遵守上级制定的各项党风廉政规定、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直接领导的干部员工,一起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六、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廉洁廉政(一)严格财务制度,任何单位不得设账外账、不得建立小金库,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公款。(二)在工程大中修、物资采购、设备购置以及其

11、它经营、管理工作中,要遵守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暗箱操作,禁止个人收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回扣和任何形式的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礼品礼物等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时,必须在一周内到集团党政办公室登记上交,由集团党政办公室按规定处理。(三)在经营管理、社会交往中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宴请及相关的娱乐消费活动。(四)各级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组织或借业务招待、开会等名义租用高级宾馆。(五)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弄虚作假,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规、制度。(六)各单位副总以上干部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友提供经商办

12、企业的各种便利条件。(七)各级领导干部未向集团党政领导说明理由,不得获取兼职报酬。(八)各级干部应积极保护、支持、鼓励反腐倡廉的检举行为,对举报人、办案人不得打击报复,对办案工作不得阻碍干扰。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一)集团与各单位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与重点岗位员工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集团定期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布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应检查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四)集团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者应认真总结、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廉洁自律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集团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本规定,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规违纪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党政办负责。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优质文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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