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会计模式初探(1)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48405656 上传时间:2022-09-2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资产证券化会计模式初探(1)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资产证券化会计模式初探(1)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资产证券化会计模式初探(1)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资产证券化会计模式初探(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产证券化会计模式初探(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资产证券化会计形式初探(1)资产证券化会计的主要内容 1.关于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根据会计标准的演进,大体有三种形式:风险与报酬形式、金融成份分析形式和后续涉入形式。风险与报酬形式通过分析某要素将来报酬及所蕴含的风险由谁承当,显示权利之所在,从而判断一个实体通过某项交易是否获得或放弃了一项资产,从而决定应否确认。金融成份分析形式成认以合约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具有可分割性,各组成局部在理论上都可以作为独立的工程进展确认,在分析金融资产转让中以资产的控制权来决定其归属。后续涉入形式同样认为金融资产是一系列合约权利的集合,因此是可别离的,但是,假如出让人对已转让资产存在后续涉入,那么只有无条件转让的局

2、部符合终止确认的标准,而将存在后续涉入的局部作为负债核算。 我国对于资产的终止确认始终没有明确的提法,只是在?企业会计准那么收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收入确实认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实际上是以对“风险与报酬的分析为根底的。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业务构造还并不复杂,资产上的控制权和与其对应的风险、报酬发生别离或者根底资产上的风险与报酬被分解为假设干性质的风险和报酬的情况还不多见,所以这些规定的缺乏还没有完全凸现出来。 在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还没有起步的情形下,建立关于金融资产转让的专门会计标准是当务之急。有了直接相关的标准,发生资产证券化业务时,我们再不用

3、从那些间接、笼统的标准中揣测是应用“风险与报酬形式还是其他。 再者,建立标准的同时,需要借鉴国际准那么演进的经历。虽然风险和报酬的分析是判断金融资产应否终止确认的根底,但是从国际会计准那么的演进及分析,不难看出,以控制权是否转移来判断资产应否继续确认,比单纯看风险、报酬的归属更加科学。而且针对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对后续涉入等情形进展更加详细的标准,不仅丰富了控制权的含义,增强了它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有利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安康开展。所以,要成认我国如今确认和终止确认形式的落后,在新的标准中与国际上最先进的成果链接。 此外,后续涉入形式在理论上的优势,需要到理论中证实。详细到不同国家、不同的业务处

4、理,一种理论也会衍生出不同的结果。因此,建立了以先进理论为根底的标准,还要关注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走向,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我国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以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合并问题的观点与IASB是相似的,按照中国的规定,任何被视为由发起人控制的SPE均需要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对于控制权的界定,我国的准那么、制度中并没有给出详细的说明或例如,因此虽然在理论上与国际会计准那么接近,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有相当的难度。 考虑到今后的开展方向,现有的“控制权取向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因为这样既可以保持合并理论的完好性,也有利于各种实体合并业务操作的一致性。从我

5、国有关合并的准那么中,我们分析合并的条件,得出以“控制来确定合并范围的结论。实际上,对于SPE这个自身定位尚不明确的事物,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合并也仍然是我们从一般到个别的一种推测。所以首先,应当在即将出台的合并会计准那么中,将SPE或可以应用于资产证券化的类似的实体纳入准那么适用范围,使这个题目的解决有章可循。 再者,我国把“实际控制权作为应否合并的判断标准,在理论上与国际会计准那么是一致的,但在操作层面上,确实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准那么中,可以借鉴国际准那么中列举案例的做法,补充有代表性的案例并加以分析,使抽象的字面落到实处,遇到详细的情况可以有所参考。总之,要注重准那么的实用性,缺乏了实用

6、和操作性的准那么,理论上再完备,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共2页: 1论文出处(作者): 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标准形式 不管经济开展到哪个阶段,会计核算都需要进展标准,标准主要是针对信息的提供,但同时也就必然的涉及到了标准交易和事项的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其原因在于会计核算或财务会计具有一个重要特点:会计信息提供者不是主要的信息使用者。 1.制度还是准那么 虽然目前我国的会计人员仍然更习惯会计制度的标准形式,但经济生活中需要专业判断的业务越来越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才能亟待进步毕竟是不争的事实,而从“完全规那么向“原那么指导、规那么补充的转变已经是国际会计标准开展的趋势,所以,详细到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标准问题

7、,还是应该采用准那么和制度并用的形式,其中准那么的份量会重一些。可以借鉴国外准那么制定的做法,就资产证券化会计中的重点问题分别制定准那么,如金融资产的转让和终止确认、SPE的合并问题等等。而就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已经采用的信托这样一种形式,鉴于这是一个行业的标准,而标准形式的转变还需要循序渐进,建议采用制度的形式,对其可能涉及的各种业务和经济活动进展详细的标准。 这其中需要提醒的一点就是,一定要保持标准的一致性。不仅准那么、制度要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一致,准那么和制度之间也要协调,这样的会计标准才是健全的,可以有效的发挥会计的监视、管理的职能,这样的会计标准也才是持续的,可以真正促进信托行业、资

8、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 2.规那么还是原那么 安然事件引起的最剧烈的一场争论在于会计准那么的制定思路:会计准那么应当以详细规那么DetailedRules为根底,还是以根本原那么BasicPrinciples为根底。目前,FASB采用的是以详细规那么为根底的准那么制定方式,而IASC及改组后的IASB选择的是以根本原那么为根底的准那么制定方式。以详细规那么为根底的准那么,操作性比拟高,但容易被钻空子。安然事件说明,以详细规那么为根底的准那么,总是滞后于业务创新,而且企业可以通过业务或组织等种种巧妙的“安排和“设计来躲避准那么的约束。事实上,以规那么为导向是根本无法穷尽变化万千的经济活动的,但在这

9、种体制下,人们都明白:规那么没有明文制止的,就是对的。这恰恰给种种欺诈行为留下了合法的空间。但是另一方面,以根本原那么为根底的准那么,虽然不易被企业精心筹划的“安排、“设计所躲避,但在准那么执行、会计监管等方面都要求较高的专业判断才能。而本来简单的业务也许会因为参加了更多主观因素而变得复杂、难以把握了。IASB之所以采纳这样一种准那么制定形式,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它要面向世界诸多国家,必须留下足够的空间,容许各国结合自己的国情继续细化。 这样的考虑对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标准制定思路是有借鉴意义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刚刚起步,但是这决不意味着相应的会计标准也可以停留在起步阶段,假如我们只针对目前的业务做出一套细化的、以规那么为根底的条款,可以断言,不用多久这些条款就会变得力不从心甚至失灵。因为几乎整个金融界都在关注资产证券化,在研究,甚至跃跃欲试,而会计标准的制定还没有走向民间,仅靠财政部会计司准那么组等政府部门的工作,显然力量比照太过悬殊。而且,证券化业务界有国外成熟市场的经历可以借鉴,很可能会远远的走到会计标准的前头。所以,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标准不要过于规那么化,要有原那么性的指导,对于个别问题给以规那么,或许不失为一种现实选择。 总之,“准那么为主、制度并行,原那么指导、规那么推进的标准形式对于资产证券化会计或许是一种理想的选择。 共2页: 2论文出处(作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