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加快综合治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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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综合治税力度 加快综合治税进程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加快综合治税进程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源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的特点更加明显,加上税收量大面广、零星分散,仅仅依靠财税部门很难把应有的税收全部征管到位,迫切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起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办税体系,有效解决税收征管难题,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流失,提高财税收入的质量和效率。关键词综合治税;信息利用;强化措施;部门联动;取得成效近年来,射阳县积极探索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新模式,努力形成“政府管税、专业治税、部门协税、社会护税、司法保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全力推动综合治税工作实现新突破,全县涉税单位能够履行职责,加强税源监控,提

2、高征管水平,为促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客观总结综合治税工作成效一是综合治税工作成效初显。全县综合治税工作体系逐步完善,从机构的建立到人员的配备,从平台的创建到涉税网络的建设,从涉税信息的传递到分析利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去年9月份以来,采集传递各类涉税信息53000多条,清理漏征漏管并补办税务登记239户,组织税款入库超亿元。二是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射阳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十项规定(试行)等文件,明确了工作要求,落实了工作措施,信息传递、委托代征、源头控管等工作不断加强。采

3、取多形式宣传报道,出刊了综合治税工作简报5期,射阳日报、政府等媒介刊用宣传信息10多次,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协税护税意识,促进了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部门协税意识明显增强。县组织培训涉税信息员及分管领导2期共135人次,促进了各涉税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加强与综合治税工作办公室以及国税、地税部门的沟通协作,解决了隐性零散税源易漏难管的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全面覆盖的税源管理新格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全县综合治税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尚需再统一。部分涉税单位负责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重视不够,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

4、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对综合治税工作应付了事,工作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宣传氛围尚需再营造。综合治税的社会化进程有待加强,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存有财税部门“一头热”的现象,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经意间流失。三是工作措施尚需再加强。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关部门创新理念不够,部分行业还存在征管漏洞、盲点的问题,个别单位协税护税措施落实不到位,信息采集不及时、质量不高,制约了综合治税工作效果。二、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全面提升综合治税工作水平一要强化部门控管。将税收监管纳入规划、审批等管理服务环节,积极开展代扣、代征税款工作,共

5、同发挥好控管税源的作用。在用财政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实行“先税后款”的办法,财政、项目管理单位以缴纳税款为前提进行结算拨款;在办理相关产籍权属过程中,实行“先税后证”的办法,住建、国土等部门以办结所有涉税事项为前提办理相关证件;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过程中,实行“先税后销”的办法,工商部门要以纳税人缴清所有经营期税款为前提进行工商注销登记。二要强化司法保障。财税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把依法治税贯穿于综合治税和社会办税工作全过程,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征管质量。公安机关要加强与财税部门的协作,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积极配合财税机关对抗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

6、措施,切实维护税收秩序。要及时受理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及时足额入库。三要强化专业治税。财税部门要切实发挥好主体、纽带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指导各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要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筑、安装等全过程入手,强化建筑工程动态控管。要注意研究租赁、社会中介、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的综合治税新途径,挖掘增收潜力。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以查促管,以查促收,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四要强化信息共享。涉税信息传递、交换和分析利用,是综合治税和社会化办税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国税、地税部门要根据全县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税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涉税信息采集的广度和深度,把涉税有用信息

7、最大限度地纳入采集、监管范围,消除税源监控上的“盲区”。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涉税信息管理,使综合治税与纳税评估、税负分析、涉外税收审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进程一要造浓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多种媒体的宣传辐射效应。约请国税、地税局长,经济开发区、合德镇、工商局、监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电视采访或讲话,大力宣传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支持综合治税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电视台、政府要开辟专栏,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开展综合治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要强

8、化涉税信息利用。研究现有涉税信息网络平台,不断充实、完善、优化涉税信息的提供范围和内容,全面提高涉税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由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会同国、地税部门,对各涉税单位报送的信息内容进行筛选,将涉税信息按利用价值程度进行分类,对利用价值高的信息明确专人重点跟踪,并及时传递到国地税部门迅速汇总、分析、利用。三要落实委托代征工作。由综合治税工作办公室会同国、地税部门共同扒排税收可以委托的部门,落实税收委托代征任务(国、地税下达任务)。同时,会同国税、地税部门与合德镇、开发区有关社区、街道、办事处研究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确保镇区委托代征工作的顺利实施。四要加大工作考

9、核力度。按照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的内容,实行“按月督查、按季公布、按年奖惩”的办法,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配合不力,进展不快的,要限期整改落实。对控管不严、造成税收流失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扩展阅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政策,现就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兑现奖惩(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

10、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庆政办发201*228号及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综合治税及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考核补充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建议县政府出台镇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财政局,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办理业务,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分管综合治税的负责人,专门负责本镇区、本部门综合治税的政策宣传、工作协调、联系指导等工作。(二)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涉税信息交换传递情况、委托代征情

11、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并将督查情况和收入完成情况予以通报,以保证涉税信息及时畅通。(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要把综合治税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单位责任制考核和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政务督查和综合考核。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对配合密切、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综合治税相关部门按提供有效涉税信息直接增加的地方税收,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专项用于综合治税工作。对未尽职尽责、未按照要求提供涉税信息的,负有税收协助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税款流失的,由财政部门扣减相应的行政经费;

12、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不断改进税收征管手段(一)加强发票管理。要实行“以票控税”,坚决禁止使用异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假发票、发票复印件及白条入账等违纪违规行为,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全面推行使用机打发票,停止使用手工填开发票。凡在镇原县境内有建筑业、油(气)钻探业和房地产业建设项目的部门单位,在预付工程款或支付工程款项时,必须严格审核,凭县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和正式发票入账,对违反规定原因造成税款流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综合治税办对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资金、政府采购、一事一议及市政工程等资金,

13、安排专人对其纳税情况及发票进行监督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相关票证签证、报账等手续。(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征收机关要严格执行税收减免政策,清理、废止与上级政策和我县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税收优惠政策,严肃处理越权减免、擅自延长减免税收期限等行为。县人社局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时要认真审查核实,定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对以前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与政策规定不相符的,要坚决收回或作废。应重新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核实,对用工人数达到8人以上的,一律按企业对待,纳入征税范围,从而扩大税基,增加税源。同时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新核定部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增加税收,维护税收调节社会收入公平、合理的权威性。建

14、立健全税收考评、考核机制,探索性地把税收任务的完成进度,尤其是税源监控、税源挖掘等作为“两税”业绩的硬指标进行考评、考核,落实奖励措施,确保应收尽收。(三)建立涉税信息传递共享制度。县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石油办及其他所有涉税部门要认真履行协税护税义务,指定专人负责,按月定期向地税、财政部门报送涉税信息。发改部门要将“三新”项目(新开工程、新上项目、新型产业)信息,及时抄送地税、财政部门;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审批手续或颁发证件时,应将批文及相关资料同时抄送地税、财政部门;住建、房管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转让交易手续时,要将交易各方的情况告知地税、财政部门;石油办在为油(气

15、)钻探业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将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地税局、财政部门;其他涉税项目部门都要及时将涉税信息传递给地税、财政部门。根据部门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认真抓好税源监控和征管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加强涉税信息的比对分析,研究解决税收征管和协税护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及时改进征管措施,提高涉税信息的利用效率。(四)强化税收源头控管。各涉税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协税、护税职责和义务,坚决落实先纳税后审批制度,加强税收源头管理,严防税收流失。住建、国土、房产管理、石油管理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以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作为建筑业、油(气)钻探业和房地产业纳税人办理工程开工、竣工验收、国有资

16、产及土地权属变更、证件颁发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条件,否则,不得办理工程相关手续。国土局、国资办举行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砂矿拍卖会要通知地税、财政部门参加,现场核定税款,全额缴纳后再办理成交手续,颁发有关证件。进一步强化协税护税工作措施,与住建、国土、交运、水务、农牧、教育、卫生、文广、工信、林业、石油办等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协征税款协议书,与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严格落实协税护税工作责任和义务,各协征单位要严格把关,凭县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办理相关审批和报账手续。对按增值税、消费税收入金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甘肃省教育费附加收入要委托县国税局代征,并制定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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