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濉溪县城区排涝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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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濉溪县城区排涝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做好突发性水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排涝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城区范围内突发性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台风暴雨、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防汛排涝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互相配合”的

2、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有效处理突发性灾害。1.5 重点防护对象党政机关要地、学校、医院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以及供水、排水等管线及附属设施,城区低洼地段及稠密居民区等。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县城区排涝组织机构城区排涝组织机构是濉溪县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有关副县长、县人武部长任副指挥长,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濉溪镇、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建投集团、濉溪供电公司负责人为成员。2.2 县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部主

3、要职责为:负责统一指挥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县预案启动;及时了解掌握城市突发性内涝灾害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灾害情况和应急措施建议,采取积极措施处理突然发生的内涝事件;负责城市排涝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落实防汛排涝所需物资设备,做好资金保障;其他城市防汛排涝应急相关工作。2.3 县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人武部:负责开展防汛抢险演练;组织带领民兵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县住建局:负责会同濉溪镇、县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做好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保障城建系统所属防汛、排水、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及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指

4、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排涝突发事件中涉及安全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组织防汛排涝工作检查,负责有关防汛排涝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负责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和抢险队伍、技术力量的调配和协调工作;及时协助濉溪镇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督查其使用情况。濉溪镇:协助县住建局做好城区防汛排涝指挥调度工作;疏通黄桥沟;做好辖区内居民小区、企业的防汛排涝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排涝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汛排涝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

5、撤离或转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汛情、水情监测预报;提供防汛排涝技术指导;负责城区防汛排涝工程“两河两闸两站”安全运行。县城管局: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的防风、防雨安全。县财政局:负责将防汛排涝工作及应急抢险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会同应急管理局做好较大防汛排涝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定重大汛情灾害后设施复建工程的资金使用管理专项预案。县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防洪排涝期,及时(不超过6小时)向县政府、县防指办报告水质状况。县建投集团:负责协助县住建局做好幸福家园、嘉和御景园小区的排涝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

6、和偷窃、哄抢防汛排涝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排涝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案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雨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组织开展防汛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把握防汛抢险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做好防汛宣传报道工作。濉溪供电公司:负责防汛抗旱的电力调度工作;保障防汛排涝及居民小区的电力供应和安全;及时办理省、市下拨的抗灾用电指标。 其他有关部门均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任务。3应急响应3.

7、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按城区预测降雨量情况,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为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级(一般)。进入汛期,各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内涝灾害发生后,根据属地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区域的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内涝灾害发生后,由各成员单位向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指挥部。3.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3.2.1 级响应3.2.1.1 出现以下情况的为I级响应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8、3.2.1.2 级响应行动当发生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指挥部向指挥长汇报,做出防内涝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应急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并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排涝抢险工作。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应急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3.2.2 级响应3.2.2.1 出现以下情况的为II级响应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2.2.2 级响应行动当发生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应急管理局汇报情

9、况,应急管理局向副指挥长汇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指挥部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并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排涝抢险工作。应急部门及时救助灾民,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3.2.3 级响应3.2.3.1 出现以下情况的为III级响应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2.3.2 级响应行动当发生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应急管理局汇报情况,应急管理局向副指挥长汇报,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对排涝抢险工作的指

10、导。应急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3.2.4 级响应3.2.4.1 出现以下情况的为级响应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2.4.2 级响应行动当发生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应急管理局汇报情况,应急管理局向副指挥长汇报,按分级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排涝抢险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3.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3.3.1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措施根据城区低洼地现状、历年易涝点分布情况,濉溪镇、开发区组织巡查队伍在降雨期间加强巡查力度,对已发生内涝受淹的地区,应组织有关单位半小时内针对受灾情况作出评估,如需进行人员疏散或物资转移的,应即

11、刻落实紧急避难所或临时仓库,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3.3.2重点防护对象的防涝措施各单位要做好自排自救,如需援助,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指挥部视现场轻重缓急情况,调度抢险队伍进行援助。各部门依职责,对于易发生内涝地段派专人进行值守,设立警示标志。住建局对城区立交桥发生的积水要及时有效排除,保障通行。城管局发现户外广告牌有脱落的危险时,及时处理,保证行人及车辆安全。幸福家园及嘉和御景园小区由建投集团设置集水、抽排设施,必要时将小区内积水强排至区外市政排水管网。3.3.3确保排水管网畅通所采取的临时措施住建局根据接收的气象信息,观察雨情发展,督促机动抢险队掌握各自责任区域路段的汇、排水情

12、况和处置方案。遇有排水不畅路段立即组织人员疏通,清理路面汇水时被树叶垃圾等堵塞的雨水井盖,确保路面积水在最短时间内排尽。如果排水仍然不畅的,立即调用水泵等机械设备就近架机强排。加快开展雨污分流工程;加快对城西沟进行截污、疏通;打通御溪美景、北关闸、丁楼涵等三处雨水排放通道。3.3.4水闸、泵站管理措施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黄桥闸、仲大庄闸、黄桥排涝站和五里郢排涝站的运行调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保证水闸、泵站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机泵、闸门可以随时开启。当萧濉新河、王引河达到警戒水位时,在水质条件满足排放的要求下,打开黄桥闸、仲大庄闸;必要时启动黄桥排涝站和五里郢排涝站水泵强排,确保城区安全。3

13、.3.5 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措施当城区突发强降雨造成低洼地段积水时,公安局对低洼、易涝地区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同时引导车辆从地势较高、行车安全的路段通行。3.4 应急响应结束当内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协助辖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内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4应急保障4.1 人员保障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防洪排涝抢险、抢修应急队伍,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单位联络员接到指挥部的人员调集命令后,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迅速出动,赶赴现场。

14、4.2 物资保障各单位根据可能出现的内涝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内涝物资、机械设备,合理配置,以备急需。保证在遇到灾害事故时救援队员能够及时、快速、安全、准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为事故处理及救援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当各单位辖区发生内涝灾害时,应首先动用本单位所储备的物资进行抢险。当需要抢险物资支援时,由各单位领导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由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拨。4.3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防洪排涝资金的筹集,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及水毁修复工程经费。4.4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组织警力进行巡逻,做好受灾地区的治安工作;依法打击偷窃防涝物资、破坏防洪排涝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4.5 供电保障电力部门负责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保障供电安全。4.6 社会动员保障各单位要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成立抢险突击队,投入应急排涝抢险救灾。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县人武部要组织民兵投入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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