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种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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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各种工作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 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 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

2、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五条 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 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围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承受党委的领导,

3、重大问题要与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 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 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 医疗预防 第七条 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

4、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与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 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病人经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

5、,应请上级医师复诊。加强候诊教育,做好防治疾病、计划生育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工作。除国家统一规定的节假日外,任何医院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停诊。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以下情况,必须在即时或24小时向院领导或医务处报告。1 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医疗问题,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2 病人发生意外事件。3 同时收治三人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涉与法律、政治问题以与自杀迹象的病员时。4 凡有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5 需紧急手术的病人无行为能力且单位领导和家属不

6、在时。6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7 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特殊工种的医务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承受院外任务时。8 有关外宾、干部、侨胞、台胞医疗中的问题按综合科的报告制度执行。9 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医师值班制度1 医院是24小时运转,各种医疗岗位必须坚持工作人员值班制。(1) 24值班者:在完成医疗任务后,可以在值班室休息;(2) 8小时值班者:不允许睡觉。2 病房值班医师应了解本病房所有病人的病情,必须做到晚查房全面巡视病人。对危重、当日术后病人应重点查房,诊疗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不得擅自做主贻误病人抢救。3 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如有院外会诊必

7、须离开时要找人代替。去向与时通知本病房护士与总机,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4 值班人员不得看电视、干私活。5 节假日值班要设立交班本,危重病人要床旁交班。6 值班医师补休方法按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查房制度1 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和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介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上级医师的指示要认真执行。2 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与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3 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两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必须查房2次。4 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

8、变化并与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临时检查病人。5 查房容:(1) 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危重病例与审查新入院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与特殊检查治疗方案;抽查病历、医嘱、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 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组每位病人进行系统查房,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与治疗效果,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决定病人出、转院等。(3) 住院医师查房:全面巡视所管每位病人,对各项检查结果与时分析,下达当天的治疗检查医嘱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同时要了解病人思想情况,做解释、安慰等思想工作。会 诊 制

9、度一 一般规定:1 凡遇疑难病例并涉与他科问题时均可请求会诊。2 会诊任务应由本院二线值班医师与以上人员负责。3 申请会诊时应填写会诊通知单和会诊记录单,会诊单一律用钢笔书写。院会诊申请单要有本院医师签字,院外会诊申请应有主任签字。4 各科会诊单统一送医务处,同时在医务处的签收本上登记病人。各科必须每天14:00以前到医务处取走会诊单并按规定完成会诊任务。二 院会诊1 急会诊由主治医师口头或提出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5分钟到达。会诊后填写会诊意见,各临床科室不得在非急诊手术前或上级医师查房前以急诊的形式要求做术前或上级医师查房前常规应做的特殊检查。2 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完成(二个正常工作日)

10、。3 综合科、医保中心病人的会诊另行规定。4 全院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统一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医务处派人参加,遇特殊病人大会诊,应通知主管院长。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三、院外会诊1、 请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应写好病历摘要与会诊目的,经科主任同意,由医务处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陪同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医院,进行书面会诊。2、 院外请我院会诊(1)由医务处负责办理,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与时安排好外出会诊的医师(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要保证会诊质量。(2)未通过医务处而自

11、行外出会诊者发生的任何问题医院不负任何责任。附件:请院外会诊交费方法做如下规定:一、 会诊费标准按卫生局规定:一般病人:主任医师一般会诊:60元副主任医师一般会诊:50元主治医师一般会诊:40元特需病人(A级病房)主任外宾会诊:500元副主任外宾会诊:400元主治医师外宾会诊:300元二、请院外会诊时,由医务处告知病房所需的会诊费,有病房通知病人或单位备款,接会诊大夫时将会诊费交到对方医院,并带回收据以便病人回单位报销(如不能报销时,经治医生可出具证明,由医务处盖章)三、如系危重病人抢救、家属与单位无人在场,或属干部、外宾不能当时交付会诊费时,由所在病房凭“会诊费领取单”到住院处记帐,并由住院

12、处盖章,医务处审核再到财务处取现款。转院、转科制度1 医院因限于技术、设备条件、或特殊疾病,不宜在本院治疗者,由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写出病历摘要,医务处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2 病人转院要在病情稳定或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途中安全情况下再行转院,转院时要办离院手续,并将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病人转去。3 病人转科需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写好转科志,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病情。转入科主管医师要写转入志并通知住院处。病历讨论制度1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应有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与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讨论,以确

13、定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记录在病历中与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本。2 术前病历讨论:(1) 各科室根据本科特点具体制定讨论围,凡中等与以上手术的病历应进行详细的病历讨论,未经讨论一律不准进行手术。(2) 由副主任医师或以上医师主持,组织术者、助手与本组医师参加,要认真详细记录。(3) 对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要充分讨论,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写明,由主管医生如实向家属介绍,征得家属同意,签字后方可手术。3 死亡病历讨论:(1) 凡住院死亡的病历,均在病人死亡后一周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应与时讨论。(2) 死亡病历讨论由病房主治医师主持,如特殊病例应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医务处参加。(3) 讨论意见应记录

14、在病历中、病人死亡卡片与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上。手术管理制度1 凡实行重大、复杂手术、致残手术、新开展手术、外宾和司局级以上领导手术,均应采取慎重态度,填写“特殊手术申请单”报医务处,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行。2 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3 术前应由患者本人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病人填写委托书者,可由被委托人签署。如遇紧急手术者,病人无行为能力且家属不在时,报医务处或院总值班可行手术治疗,但病历中必须详细记录以便备查。4 术前完善必要的检查,纠正全身一般情况后(除急症手术外)方可安排手术。5 手术者于手术前认真核对病人、性别、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方可施行手术。6 参加手术人员在术中对病人应高度负责,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在病人清醒状态下更应严格执行医疗保护性制度。7 手术完毕,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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