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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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篇一:湖北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 湖北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 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确保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中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回复处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人民群众有权向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针对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投诉。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向.公开便于群众咨询、投诉的途径和方式。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咨询、投诉人。 第三条 咨询、投诉人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提出咨询、投诉。各

2、级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有权拒绝办理违反规定或无正当理由提出的咨询、投诉。 第四条 人民群众关于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包括信函、网上邮件、传真、电话和来访等形式。回复处理的形式包括网上、邮件、传真、信函、电话等。 第五条 咨询、投诉回复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对回复处理的满意度,纳入各级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检查和考核重要内容。 第六条 咨询、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办理人民群众关于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人民群众咨询、投诉所涉及的部门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回复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民群众咨询、投诉所涉及的机构编制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单

3、位的分管领导为回复处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机构编制部门的相关职能处(科、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的相关职能处(科、股)负责人为回复处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确定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协调咨询、投诉的处理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咨询、投诉的日常回复处理工作。 第八条 人民群众针对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原则上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回复处理:协调部门将归集整理的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内容进行编号登记后,填写“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单”(附后),报分管领导批示后,送相关职能处(科、股)提出回复处理意见。回复处理意见原则上应由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审

4、核签字。 第九条 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内容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由机构编制部门相关处(科、股)将归集整理的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内容进行编号登记后,填写“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单”,由领导审签后转交有权处理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及时告之咨询、投诉人处理情况。 第十条 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内容需要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及单位共同答复和处理的,由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协商后共同提出答复和处理意见。第十一条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对实名投诉人(举报人)严格保密。如咨询、投诉内容与机构编制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对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应遵循快捷高效的

5、原则。对咨询件,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复;没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或情况较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才能答复的,经本级机构编制部门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回复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告知咨询人延长时限理由。对投诉件,一般性投诉件工作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复;情况复杂,需要调查研究才能答复的,经本级机构编制部门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回复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时限理由。 第十三条 回复处理内容要做到政策依据充分、调查事实清楚、引用条款准确、用语诚恳谦和、符合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 咨询

6、、投诉内容需要对实名投诉或举报人保密;或所反映的问题含有涉密内容;或所提问题无实质内容和意义;或恶意进行人身攻击,有谩骂、侮辱性言语的,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可不通过互联网回复处理。但在每季度终了10日内,应将此类情况汇总报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单的登记、批转、回告、回复等资料的建档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咨询、投诉人对机构编制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单位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管理机关咨询、投诉。接受咨询、投诉的机关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调查处理,回复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责任

7、追究。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回复处理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互相推诿、徇私舞弊的; (二)对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在职权范围内超时办理或不予办理的; (三)回复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回复处理中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单 编号: 篇二:加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努力实现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上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8、 根据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发20211号文件)精神,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2021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经过全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努力,2021年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已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2021年上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1、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情况 全区应公开数21项,应公开资金总额2551.30万元,

9、实际完成上网公开21项,公开资金总额为2519.30万元。其中:涉及到人(户)资金15项,到户数为87735户,资金额1715.80万元,涉及到项目资金6项,项目数为87个,资金额803.50万元。惠及到人民群众150000万人。 2、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全区应公开10户,实际上网公开10户。资金额0000万元。(不在本次考核之中) 4、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开情况全区应公开机构编制353家,其中行政单位57家,事业单位296家;涉及到人员编制8460人。按照公开的要求,已全部实行了实名制上网公开,公开率达100%。 4、政务信息发布情况。 上半年,在网上发布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215条,其中:制度办法

10、113条,便民信息30条,工作动态信息72条, 5、免费查询点建设和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全区16个免费查询点,截止2021年6月30日止,人民群众网上点击次数为20210次,收到网上群众提出的咨询、建议、投诉共19条,已全部进行了回复处理。咨询、投诉回复率为100%。 二、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2021年上半年,洪山区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们的工作受到了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肯定和表扬。认真回顾过去半年的工作情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坚持工作制度创新,加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全省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11、的通知精神,围绕湖北省财政与编制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按照洪山区2021年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内容,我们重点抓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公开的需要,我们精心编辑发布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汇编,下发到财政局各科室和全区各职能部门;在组织领导方面,我们一是坚持实行领导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是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而确保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全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量化考核指标,严

12、格考核兑现。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相结合,信访部门参与处理群众的网上咨询、建议、举报和投诉。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财政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明确规定:对于严重违反财政与编制管理相关制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和事,一律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依法处理。由于制度健全、领导重视、严格考核,从而确保了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向前推进,对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2、坚持工作方法创新,不断提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质量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一项政策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内容多、操作复杂、技术性强的工作,为了保证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根据财政与编制政务公

13、开各项内容的不同,我们在制度上明确规定:从各项政策、法规的收集归类,到政务新闻、信息采集、编辑;从资料、数据的收集、审核、验证,到专项资金的汇编整理录入,整个政务公开工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收编预审核实审批录入发布”操作程序,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对拟上网公开的信息、资料、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在公开过程中,我们注重的是各职能科室(所)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特别强调“完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过程”,根据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我们多次召开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布置和检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还多次深入农村、乡镇和街道,宣传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政策,指导农民

14、如何进行网上查询。在开展网上咨询服务方面,全区城乡范围内设立的16个免费公开查询点,我们仍然坚持指派专人不定期到各查询点现场指导群众进行上网查询活动。在各查询点现场坚持放置了查询指南,配置了桌椅、饮水机、文具用品、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对人民群众网上咨询、建议、意见、投诉等,我们建立了专门的“公开网咨询服务回复制度”,对人民群众的网上咨询、建议、投诉等在10个工作日内全部给予了答复。由于严格执行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程序和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活动,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忙而不乱,规范严谨,效果显著。规范的操作程序,严谨的公开过程,严格的审

15、验制度,确保了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到目前为止还发生什么问题和失误。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改善和拉近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注重优化和完善“公开网”模板管理系统,顺利实现“公开网”软件升级 为了提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软件升级”的工作安排,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软件操作方法,主管区长亲自到培训班上提出要求,并积极支持协助武汉市财政局组织举办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软件升级培训班”。根据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不断深化的需要,我们在加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络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强化专业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公开网”的硬件建设,积极进行操作系统软件升级,增强和改善网站服务功能,美化网页版面,着力提高“公开网”的点击率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规范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政务公开宣传报道工作 开展财政与编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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