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48117379 上传时间:2023-08-30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钦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钦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钦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钦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钦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钦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钦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号)精神,制定本作战方案。一、作战目标2018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目标值为35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值为90.1%;2019至2020年每年的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限制目标。二、作战任务打赢蓝天保卫战,主要任务是优化“四大结构”,实施“三大工程”,强化“四项支撑”。“四大结构”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

2、用地结构;“三大工程”即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四项支撑”即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执法督察、科技创新和宣扬引导。(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1. 优化产业布局。市本级、各县区完成生态爱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书目。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主动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意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3、)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优化钢铁工业布局。各县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辰表,对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2. 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自治区“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按国家规定对产能严峻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列入去产能安排的钢铁企业退出时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4、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平安等法规标准。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加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如期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淘汰任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3.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实施糖业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提升碳酸钙产业工艺水平。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创新实力,加快驾驭重大关键核

5、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主动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4. 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持续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惩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全部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

6、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钦州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5. 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区制定工业窑炉、砖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窑炉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窑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激励工业窑炉运用电、自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

7、政府、管委)(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1.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限制。2020年,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限制在47%以下。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依据煤炭集中运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煤利用比例。(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2.推动自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有序发展自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严格自然气热电联产和自然气化工新建项目管理。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完善油气主干管网和配套支线管道,全面实施县县通自然气工程,推动油气输送网络向城乡基层延长,提高油气输送调配实力

8、。到2020年,实现各县区城区通自然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3. 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依法加强对我市已划定城市建成区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并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逐步将禁燃区范围调整划定扩展到近郊和重点镇(街道)驻地。(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4. 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5. 加快发

9、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1%以上。落实广西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送出工程建设和并网消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6.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接着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激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到2020年,争取实现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的比重达到6%以上,城市规

10、划区内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重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三)主动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1.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马路港、北部湾港和内河港口等,推动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连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强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激励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新(改、扩)建涉及大宗货物运输的建设项目,激励采纳铁路或水路运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

11、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2.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运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推动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纳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19年,全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30%。推动船舶更新升级,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运用电、自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钦州海事局;责任单位

12、: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3.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一般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一般柴油标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4.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的一样性。取消环保达标公告和书目审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

13、放限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2019年12月底前,沿海港口实施船舶排放限制区管理,船舶不得运用含硫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限制,开展削减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加快水上液化自然气(LNG)加注设施建设,激励现有船舶改用或新建LNG燃料动力船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钦州海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推动靠港船舶运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运用率。2020年12月底前,北

14、部湾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急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实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钦州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5. 优化城市公共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综合公共绿色交通系统。到2020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500米范围内公共交通站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动面源污染治理1. 强化国土绿化。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和绿地限制要求,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依据城乡规划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

15、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对城市规划区内裸土登记造册,对不能进行绿化的裸地,实施硬化、铺装等措施。(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2.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各县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建立市扬尘环境监管信息平台。2018年12月底前,各地建立管理清单名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管理范畴,建立扬尘限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密目平安网、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16、”。激励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峻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推动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引进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参加城市保洁。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土积尘,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制度,污染严峻路段实行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积尘。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12月底前,全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辆要密闭。统筹推动建制村硬化路、农村马路网改善、窄路面拓宽等工程。到2020年,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比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