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儿童福利院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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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县儿童福利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 录第一章 总 论1第一节 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1第二节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1第三节 简要的研究结论2第四节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3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4第一节 项目建设背景4第二节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6第三章 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8第一节 建设原则8第二节 建设内容与规模9第四章 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12第一节 项目选址12第二节 建设条件13第五章 项目规划及建设方案15第一节 总体规划设计15第二节 建筑设计方案16第三节 结构设计方案19第四节 给排水设计方案20第五节 电气设计方案23第六章 环境保护和节能26第一节 环境保护26第二节 节 能

2、28第七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30第一节 项目组织机构30第二节 项目人员配置31第八章 项目工程管理及招标方案33第一节 工程管理33第二节 项目招标方案34第九章 项目实施进度36第十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37第一节 投资估算37第二节 资金筹措38第十一章 研究结论39附图:1、项目建设相关2、盘县儿童福利院方案40第一章 总 论第一节 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一、项目名称盘县儿童福利院项目。二、项目承办单位盘县民政局。三、建设性质新建。四、拟建地址红果经济开发区王家山。 第二节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

3、的意见(民发200652号);3、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颁发的关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的指导意见;5、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6、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7、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有关设想和基础资料。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必要性2、建设规模及内容3、建设地点及配套条件4、项目规划及建设方案5、环境保护与节能6、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7、项目实施进度与招标方案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第三节 简要的研究结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盘县儿童福利院项目2、项目承办单位:盘县民政局3、建设性质:新建4、拟建地址:红果经济开发区王家山。二、项目主要

4、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的盘县儿童福利院规划用地面积13345m2,总建筑面积7893m2,规划床位200床。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儿童生活楼两栋,综合服务楼一栋。含儿童生活区、医疗康复区、后勤保障区、技能培训区、类家庭区、儿童休憩园、儿童综合恢复活动场地等小广场,以及院内其他铺装、绿化、道路等。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根据对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合理估算,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本项目属于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项目,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三级民政福彩公益金及地方财政承担,其中:争取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解决1200万元,县民政局自筹300万元,县政府投入300万元。第四节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

5、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指 标 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一规划用地面积m213345二建筑指标1总建筑面积m278932容积率0.593绿化率%40.24建筑密度%14.48%三设计床位数张200四项目投资万元1800五资金筹措万元1800其中:民政部、省财政厅、市民政局万元1200盘县民政局万元3001盘县县政府万元300六建设期月202012.1-2013.10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第一节 项目建设背景儿童福利事业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孤残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儿童福利院担负着孤残儿童的抚养、康复、教育等重要使命,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骨干作用,是保障孤

6、残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57.3万名,他们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处于生存、发展的困境,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党和国家历来关心重视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一是不断扩大儿童福利事业的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儿童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长期以来中国的儿童福利对象尽管包括了孤残儿童,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限于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和弃婴,随着社会观念的迅速转变,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单亲家庭、问题家庭的数量将不断增加,无人

7、看护的儿童、流浪儿童、贫困儿童以及闲散未成年人的照料、管理将成为更大的社会问题。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将进一步扩大,一方面是传统的儿童福利对象,即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包括孤儿、弃婴、社会上的散居孤儿等;另一方面还要覆盖到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如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无人抚养的长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二是不断加强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儿童福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要“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

8、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保障儿童优先发展。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通知,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儿童(社会)福利院的资金投入”;民政部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资助地方政府在大中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党和政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目标,为加

9、强孤儿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为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有利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盘县位于贵州省西部,六盘水市西南部,是贵州的西大门,地处贵州通往云南的交通要道,素有“黔滇咽喉”之称。县政府迁至红果后,红果经济、体育及市政建设均取得了长足发展,盘县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更

10、是极大的推动了盘县的城市建设步伐,在省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好评。伴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盘县的福利事业迫切需要跃上一个台阶,与各项改革同步进行。今年,盘县民政局将以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为重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服务设施,逐步扩大惠及范围,努力为特殊群体提供全面的社会福利服务。第二节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促进当地福利事业的发展。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弃婴的去向应是合法的福利机构,而盘县儿童福利院至2005年搬迁至红果后一直是借用老年活动中心的房屋暂住至今,弃婴和孤儿的收养极其困难。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孕产妇安全分娩水

11、平不断提高,母婴健康得到保障;儿童死亡率不断降低,免疫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儿童营养水平提高,身体素质普遍增强;儿童教育事业成绩显著,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但不足之处在于,到目前为止,盘县虽然有儿童福利机构,但是并没用起到什么作用,弃婴和孤儿的问题,经常造成负面影响,降低了盘县的社会地位。所以该项目的建设会促进盘县福利事业的发展,也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此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紧迫的。该项目的建设是盘县人民迫切希望的一个利民工程,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二、符合国家关于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指示。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时,提出 “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

12、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的指示精神,民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支助大中型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应区别情况,完善救助制度,使他们都能健康成长。回良玉副总理也作出了重要批示,督促民政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体系,采取综合有效措施,使孤儿得到切实救助和健康成长。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完善福利设施”,从2006年起,民政部每年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2亿元予以资助,地方民政部门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应当将“蓝天计划”作为重点资助项目。各级民政部门应当积极

13、协调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落实规划要求,争取把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纳入规划,加大资金投入。要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起集养护、教育、康复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进一步明确和解决儿童福利工作中需要明确和解决的有关问题,推动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三、大大改善盘县孤残儿童的养育、康复、特教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于没有专门儿童福利机构,以及现有社会福利机构中也未设置儿童部的地级以上城市,支持其建立独立的、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配备基本的设施设备,满足集中收养孤残儿童和服务社区残疾儿童的需求,提供基本的养育、康复、教育等服务,逐步向多

14、功能发展。盘县作为贵州经济强县,辖区人口118万人。据统计,盘县目前的孤儿总人数已达2832人,而且由于矿难等原因,导致新的孤儿不断增加。现在收养的孤儿有61人,其中家庭寄养的26人,在乡镇农村敬老院的38人,社会福利院收养的34人。盘县作为一个人口大县,没有一所儿童福利院,形成了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的空白和盲点,形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功能障碍。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使孤残儿童早日得到救助,身心得以健康发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建设盘县儿童福利院势在必行。第三章 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第一节 建设原则本项目根据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确定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儿童为本,定位明确。必须符合孤儿成长的特点,围绕孤残儿童身心发育、性格培养和全面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设施和功能建设,为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从盘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综合考虑实际需求和各方面因素,合理布局,规模适度,设施实用,量力而行。三、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按照孤儿机构供养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新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四、整合资源、厉行节约。项目建设尽可能依托现有的社会福利设施进行建设,杜绝铺张浪费,防止贪大求全。五、科学配置,完善功能。坚持以完善服务功能为导向,重点为孤儿提供较好的养育、预防、医疗、康复、特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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