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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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办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中医药,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省新医改方案和省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继承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科普化进程,合理配

2、置中医药资源,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服务。 (二)主要目标。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重点建设35所中医“名院”和2030个中医“名科”;培养造就一批中医优秀人才;加快推广10-20种“名药”;打造12家中药制造“名厂和2-3处中药经营“名店”;规划设置3050处中医“名所;建成10处左右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争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

3、生服务站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逐步建立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有效机制,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三)优化中医药卫生资源,完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中的中医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到年,逐步建立以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骨干,以各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为基础,以纯中医诊所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继续抓好政府主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制定中医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市、县分别办好一所中医医院,对

4、现有中医医院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加强各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提高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5年内,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完XX县区级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配齐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标准床位数的5,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开展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创建10处左右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 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鼓励、支持中医医

5、院和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加强引导,依法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四)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发展。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积极开展试点,通过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建立和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进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准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

6、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方便群众就医。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三进”战略,推动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各级中医医疗机构间的沟通与合作,市级中医医院要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中医医院要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公立医院中医医师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到执业注册地点外的社区、农村开展医疗服

7、务活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5年内,争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中医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创建1020处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鼓励支持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利用当地中草药资源,按有关规定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对祖传或确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经过考核可纳入乡村医生的范围进行管理,通过有关培训、创造条件后,鼓励其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三

8、、实施中医药“五名”战略 (六)加快培养一批“名医”.发挥高层次人才优势,大力推进名医战略。继续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尊重保护老中医,继承发扬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成立名老中医工作室或“国医堂,配备相应助手,协助其整理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高度重视高层次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现代知识丰富、创新能力较强、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团队.5年内,至少评选20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30名市级名中医,3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20名高层次优秀临床人才。 (七)加快建设一批“名科”。进一步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特

9、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加强国家、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优势)专科建设。5年内,在现有专科基础上争取再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23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1020个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逐步形成一批代表我市发展水平的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优势)专科群。 (八)加快建设一批“名院”。加强市级中医院建设,使其成为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强、专科优势明显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县级中医医院要按照“小综合、大专科”的办院方向,建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综合服务水平较高的中医医院,发挥其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作用。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以中医药为主的办

10、院方向,采取有效措施,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技术进步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5年内,争取建成1-2处国家级重点中医医院,1-2处省级重点中医医院。开展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创建工作,重点扶持建设12处高水平的市级重点中医医院. (九)加快推广一批“名药”。加快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推动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步伐。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扶持及优惠政策,突出自主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中药产、学、研结合。涉及自主创新所取得的新药,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符合申请专利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中药工业技术改造,改进传统生产工艺,提高中药

11、纯化和提取水平。疏通流通渠道,加快建设我市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和物流基地,打造一批中药制造“名厂”和中药经营“名店”,培育大型中药制造企业集团和中药经营企业集团,形成中药的“大品种”、“大品牌”. (十)加快建成一批“名所”。鼓励公立医院承办或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突出的纯中医诊所,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优势,为群众提供中药饮片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中医药服务。争取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建成3050处纯中医诊所,在其建设运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财政扶持和政策支持。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十一)切实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系统整理研究历代医家医案及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

12、和技术专长。对传统制药技术和老药工经验进行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并注重对中医传统医术以及相关技术秘密的保护。有计划地对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进行系统挖掘、整理和研究。5年内,依托市、县两级中医医院,设立35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整理老中医药专家优秀学术经验,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十二)加快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支持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和中医药新产品的开发。组织搞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开发工作,保护和利用民间特色疗法。积极开展常见疾病中医药诊疗方案、非药物疗法及名老中医经验方、民间单方验方的研究与推广,努力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调整优化各类专项资金,

13、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疗效评价、中医传承等研究和中药新药以及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研制的资助比例和额度。县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和市级综合医院要按照年业务收入的1%设立科研基金,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相结合的中医药研究队伍,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疑难疾病的中医治疗研究,提高中医临床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中医药行业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十三)加快构建中医药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中药现代化进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机制和体制创新,加快产业升级,培育现代中药企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中药科技产业。加强中药材、中药

14、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中药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工艺程序化、操作规范化和产品规模化。建设一批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生产基地。严格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规范中药饮片的生产,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大力推进传统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和现代化进程.加强企业、医院、科研机构联合攻关,促进医院中药、医院制剂深入研究和转化。 (十四)加强中医药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中医药传统文化建设。加大中医药宣传和中医药知识普及力度,推进中医药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率和应用率,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挖掘我市中医药文化资源,积极发展中

15、医药文化事业。全面整理现存的中医药文献资料,重点做好我市历代名医著作及民间中医药资料的搜集整理、研究出版工作。结合旅游开发和文化发展,加强具有中医药文化内涵的景点景物建设。加强各级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建筑风格和服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五、完善扶持中医药发展的优惠政策 (十五)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事业投入和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继续支持市中医院做好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将县

16、级中医医院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重点加强建设。公立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原则上由本级政府承担,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应给予相应补偿.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专科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等。 坚持公立中医医院的公益性质,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并在投入政策上优先向中医医院倾斜。研究制定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政府补偿办法和倾斜政策,激励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建立科学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时调整和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的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鼓励发挥中医药服务的特色优势。对公立中医机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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