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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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药申报流程(一)、报临床1 号资料(药品名称):表述药品名称,阐明名称命名理由或来源, 新剂型、新命名、应附上药典委员会命名的复函。2 号资料(证明性文件):1、申报人的资质:生产厂的“三证”(注意名称地址的一致和有效期); 除生产企业外的合作研究方同时申请新药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研究单位的法人证书及其变更登记证明2、专利查询报告、不侵权保证书(加盖所有申请人的红章)3、属特殊药品的须有SFDA安监司的立项批件4、制剂用原料药的合法来源(上省批件或进口注册证、原料厂家的 三证、供货协议、购买发票、质量标准、出厂报告书及自检报告书), 向经销单位购买的,还需提供经销商与原料厂的供货协议

2、5 、申请人 同时申报原料与制剂的则不提供“4”的资料,若同时申请原料和制 剂的厂家不是同一家,则须提供原料厂与制剂厂之间的供货协议或合 作开发协议以及原料药受理单。(相同制剂,原料药只能和一个申请 人合作申报)。6、拟申请商品名的提供商标查询单或商标注册证7、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供应商资质、包材注册证、报 告书、质量标准 8、委托试验:应提供委托合同,并附该机构合法登记证明、必要的 资质证明。3 号资料(立题目的与依据):参考药审中心的指导原则要求4 号资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参考药审中心的指导原则要求1 / 115 号资料(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格式符

3、合 24 号 令要求,附参考的文献资料6 号资料(包装、标签设计样稿):报临 床不提供7 号资料(药学研究资料综述):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8 号资料(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 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9 号资料(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相 关的技术指导原则(报告书及图谱上盖章)10 号资料(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 指导原则11 号资料(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起草说明所依据的试验数据至少 应加上中试三批样品的结果及临床用样品的结果,或者应加上做验证 的多批样品的数据。12号资料(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4、):申报样品的自检报告书(13批),13 号资料(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 原料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一套(同2号资料中的原料资质)辅料的来源(厂家三证、上省批件、质量标准、出厂报告书及自检报告书)研制制剂所用的进口原料药未取得进口注册证的,必须经SFDA 批准14 号资料(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相关的技 术指导原则15号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附上包材的来源及质量标准1627号资料:提供的样品批号一定是前面工艺、质量、稳定性研究的样品之一,有合格的全检报告书;对 照样品(阳性药)、报告书、购买的发票(复印件) 试验报告、动物

5、合格证及相关照片、图谱等(图片向试验单位索要一 式三套以上),照片、图谱有准确标注2 / 1128 号资料(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 原则,是否申请免临床在此说明理由2930 号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同时申请注册属于分类3的原料药和属于分类6 的制剂的,原料药的注册应当符合申报生产的要求*上述资料A4纸打印,每号资料封面内容包含*SFDA网站上下载最新填报软件及临床研制申报表,填写注册申请表和临床研制申报表(各5份)申报流程:1、准备全套资料一套(原件)及注册申请表的电子文档至省药监局 受理办公室提交资料;2、省药监局形式审查资料符合要求,出具受 理通知书及缴

6、费通知单,5 日内组织研制现场核查,须抽样的出具抽 样单及送检通知单(生物制品同时抽取3 批样品送中检所检验),抽 样单盖公司章后返1 份给省局;3、省药监局完成现场核查后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资料袋 封面。4、将省局出具的研制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和注册申请表(原件) 各一份装入两套完整申报资料(其中一套多放1 份注册申请表),同 时复印核查报告、审查意见、注册申请表各一份放入半套资料(15、 复印件),即完成完整的两套半资料,申请人办理从省局快递寄国家 药审中心审评。5、通过受理号在药审中心网站查询审评进度,同时及时登录在 CDE 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口令,参照CDE网站“电子提交”栏

7、目“模板下 载”中提供的模板进行整理和电子提交(3、 4、 5、 6、 7、 16、 28 号 综述资料的电子文档,原料不提交 5 号)。(二)报生产1 号资料(药品名称):表述药品名称,阐明名称命名理由或来源, 新剂型、新命名、应附上药典委员会命名的复函。2 号资料(证明性文件):3 / 111、申报人的资质:生产厂的“三证”(注意名称地址的一致和有效期); 除生产企业外的合作研究方同时申请新药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研究单位的法人证书及其变更登记证明2、专利查询报告、不侵权保证书(加盖所有申请人的红章)3、属特殊药品的须有SFDA安监司的立项批件4、制剂用原料药的合法来源(上省批件或进

8、口注册证、原料厂家的 三证、供货协议、购买发票、质量标准、出厂报告书及自检报告书), 向经销单位购买的,还需提供经销商与原料厂的供货协议5 、申请人 同时申报原料与制剂的则不提供“4”的资料,若同时申请原料和制 剂的厂家不是同一家,则须提供原料厂与制剂厂之间的供货协议或合 作开发协议以及原料药受理单。(相同制剂,原料药只能和一个申请 人合作申报)。6、拟申请商品名的提供商标查询单或商标注册证7、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供应商资质、包材注册证、报 告书、质量标准8、临床试验批件9、临床试验对照样品的购买发票、质量标准及检验报告书10、委托试验:应提供委托合同,并附该机构合法登记证明、必要的

9、 资质证明。11、中检所出具的制备标准品的原材料受理单(申报原料)12、新开办企业、新建车间或新增剂型的,在生产许可证上载明 相应事项的后,方可申报生产 13、申请人发生变化时,在此提交说 明并附转让协议、新申请人资质3 号资料(立题目的与依据):参考药审中心的指导原则要求4 号资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参考药审中心的指导原 则要求,增加临床试验研究结果、规模化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研究 情况及报临床 4 /11时中试样品的长期留样情况,如果临床批件上有遗留问题的,应说明是否完成,分别在几号申报资料中详细回答5 号资料(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格式符合 24 号 令要求,

10、贮藏条件与稳定性考察结果是否符合,不良反应、用法用量、 注意事项是否与临床实验研究结果吻合,包材、包装规格与销售部门 沟通后确定。6 号资料(包装、标签设计样稿):内容符合 24 号令要求7 号资料(药学研究资料综述):增加规模化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 是否有修改等研究情况及报临床时中试样品的长期留样情况(建议重 新整理提交)8 号资料(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 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参考现场检查要求,增加规模化试生产、 工艺质控要点及工艺验证,说明临床试验用样品的生产情况;如果是 接受临床批件转让,上临床的样品必须是在本企业生产的。(重新整 理提交)9 号资料(确证

11、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无修改可不提交10 号资料(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无修改可不提交11 号资料(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无修改仍提交12号资料(样品的检验报告书):规模化申报样品的自检报告书(13 批),报临床时有药检所检验报告书的一并附上复印件13 号资料(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无变化可不提交14 号资料(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增加长期留样 的新增数据及结论,明确提出有效期暂定几年,同时评价包材的相容 性,进一步确证包材选择的合理性。(重新整理提交)15号资料(直 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无变化

12、可不 提交 1627号资料:可不提交28 号资料(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增加临床试验研究结 果(重新整理提交)2932 号资料: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如化 学药物临床试 5 /11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等;注意提交统计分析报告及数 据库的电子文件;人体生物利用度研究,必须提交研究的全部图谱, 包括方法学研究的全部图谱。*上述资料A4纸打印,注册1类新药 重新整理报送132号全部资料*SFDA网站上下载最新填报软件及临床研制申报表,填写注册申请表和生产研制申报表(各5份)申报流程:1、准备全套资料一套(原件)及注册申请表的电子文档至省药监局 注册处受理办公室提交资料;2、省药

13、监局形式审查资料符合要求, 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5 日内组织研制现场核查,同时抽取 3 批样品送药检所检验(生物制品除外),出具现场抽样单及送检通 知单,现场抽样单盖公司章后返1 份给省局;3、省药监局完成现场核查后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资料袋 封面;4、将省局出具的研制现场核查报告、审查意见和注册申请表(原件) 各一份装入两套申报资料(其中一套多放1 份注册申请表),同时复 印核查报告、审查意见、注册申请表各一份放入半套资料(16、7、 16、28号资料复印件),即完成完整的两套半资料,申请人办理从省 局快递寄国家药审中心审评。5、通过受理号在药审中心网站查询审评进度,同时及时

14、登录在 CDE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口令,参照CDE网站“电子提交”栏目“模板下载”中提供的模板进行整理和电子提交(3、 4、 5、 6、 7、 16、 28 号 综述资料的电子文档,原料不提交5号)。6、中心审评通过时发出关于提交生产工艺以及对工艺变更情况确 认的函的正式书面通知,按通知要求在向中心回复纸质文件的同时 进行相关资料的电子提交。7、中心审评符合规定的,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申请人6个月内填写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向SFDA认证管理中心(5类向省局)提交申请,认证中心/省局30日内组织批量生产过程现场检查, 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36 /11批),送指定药检所检验(需标准品的同时送

15、药检所,报告书由药检 所寄审评中心),认证中心/省局在 10 日内将检查报告交审评中心。8、等待 SFDA 签发批件及新药证书*符合办法第四十五条可以实行特殊审批的新药,参照2009年1 月 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关于印发新药注册特殊审 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17 号)填写新药注册特殊 审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申请表和相关 资料应单独立卷,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 药品注册受理部门。二、仿制药(6 类)1 号资料(药品名称):表述药品名称,阐明名称命名理由或来源, 附国家药品标准。2 号资料(证明性文件):1、申报人的资质:生产厂的“三证”(注意名称地址的一致和有效期);2、专利查询报告、不侵权保证书(加盖所有申请人的红章)3、属特殊药品的须有SFDA安监司的立项批件4、制剂用原料药的合法来源(上省批件或进口注册证、原料厂家的 三证、供货协议、购买发票、质量标准、出厂报告书及自检报告书), 向经销单位购买的,还需提供经销商与原料厂的供货协议;5、申请 人同时申报原料与制剂的则不提供“4”的资料,若同时申请原料和 制剂的厂家不是同一家,则须提供原料厂与制剂厂之间的供货协议或 合作开发协议以及原料药受理单。(相同制剂,原料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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