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计划生育优惠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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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生育优惠政策 11、建立完善方案生育奖励制度。一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提高到500元至2023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月不低于2023元。二是对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并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励6000元。农村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当年给予一次性绝育奖励不低于3000元(市、县两级按2:8比例承担)。三是农村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绝育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 12、建立完善方

2、案生育家庭保障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绝育家庭,一是全面实施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二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2023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根底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由人口计生部门代缴,委托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由县级财政承担。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家庭成员在享有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免缴政策的根底上,因住院产生医疗费用的,减免个人应负担局部的50,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和承担。剩余50%,符合特困医疗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医疗

3、救助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不符合的,由县级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基金或人均事业费承担。五是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六是在城镇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稳定收入的,可申请租赁或者购置工作地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优先照顾。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一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二是符合所在地租赁或者购置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给予优先照顾。 13、建立完善方案生育家庭救助制度。一是全面实施国家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每人每年领取特别扶助金不低于2022元。二是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

4、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三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绝育家庭夫妻双方死亡后,子女未满18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500元(市、县两级按2:8比例承担),直至年满18周岁,如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发放至其完成学业为止。四是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绝育家庭的子女实行学前教育补助,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市、县两级按2:8比例承担)。五是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绝育家庭夫妻,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每人每年领取生产扶助金500元(市县两级按2:8比例

5、承担)。 14、建立完善方案生育家庭优惠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绝育家庭,一是危房改造优先优惠。二是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子女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应给予一次性奖励;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2023分的照顾,参加全省中考时给予加2023分的照顾;报考县级高中的,由各县区安排免试入学,优先纳入高中阶段教育;在报考本市国家公务员和应聘企事业单位员工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三是扶贫开发提供的资金和物资在帮扶标准根底上提高30%;种粮、农机、牲畜繁育、家电下乡等在根本直接补贴标准上提高30%;饮水平安工程免入户材料费和安装费。四是划拨宅基

6、地、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优惠。五是“农转非后可继续承包原有土地,五年之内仍然享受农村方案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15、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方案生育家庭的各类优先优惠政策,加快健全完善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保障、救助、优惠等利益导向机制。既要积极创新特惠政策,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叠加计生特惠政策的“加法,优先优厚解决方案生育家庭优生优育、生产致富、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又要依法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分力度,做好实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的“减法,让违法生育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增强其

7、制约性。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征地补偿等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前,要事先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国家有政策规定的,应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方案生育二女家庭在普惠政策标准根底上提高比例局部,按普惠政策资金既有来源渠道筹措解决。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对直属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以及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考核。 第二篇:方案生育优惠政策方案生育优惠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二女结扎户(以下简称两户)可享受以以下优待: (一)由县财政出资为“两户育龄妇女办理养老储蓄(保险),每户

8、养老储蓄(保险)金额不低于202300元,未足202300元的逐年补足; (二)按照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统计口径结扎的农村二女户,每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其子女在可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教育方面相关优惠政策; (四)在其子女在本县内高中(中专)升学考试成绩中加20分,在省内大学(大专)升学考试成绩中加2023分。 (五)其符合报考条件的子女在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中加2023分。 (六)其子女可优先享受教育基金的助学金。从202223年起,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每生每年补助400元,考入中专附段学习的每生每年补助600元;参加全国统一考度,考入大专附段学习的每生一次

9、性补助6000元,考入大学附段学习的每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七)开展“1+1资助成才活动。县级联系乡镇领干部在所联系乡镇资助一名上大专院校或高中的农村“两户子女完成学业;各帮扶单位在其联系村资助一名上大专院校或高中的农村“两户子女完成学业; (八)在全县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农村“两户夫妻及其18岁以下(含18岁)子女本人应承担的筹资局部,在有关基金中支付; (九)县人口、卫生、妇幼保健等部门对全县农村“两户家庭成员每年开展两次免费健康查体活动,免费发放相关医疗药品; 第三篇:方案生育优惠政策(电子版)XX县区目前执行的方案生育优惠政策 一、XX省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一

10、)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的根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2022年期间没有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实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7、奖励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XX省人口计生委印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监制的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1、荣耀证。 (三)奖励扶助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二、XX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第一个孩子2022年以后出生,奖励4000元 (一)条件 对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妇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XX省人口和方案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1 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2022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 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 5、夫妇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 (二)办

12、理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5、签订协议。 6、落实节育措施。 7、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 三、XX省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 (一)条件 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女孩。 4、年满5559周岁。 (二)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13、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7、奖励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XX省人口计生委印制、XX省财政厅印制的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荣耀证。 (三)奖励扶助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四、XX省方案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一)补助对象的条件 方案生育家庭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享受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现存一个子女和两

14、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两女孩的父母采取了相应的节育措施。 (二)对象确认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2、乡镇计生办审核、公示。 3、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 4、县级合疗办确认。 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范围、标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方案生育家庭夫妻及其018周岁的子女,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给予2023元/人/年的补助。 五、XX省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一)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生育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230 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后未收养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六、独生子女保健费 根据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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