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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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单位: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编制日期: 2022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项目代码2111-520111-04-01-29844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地理坐标E1064049.892 ,N2620 15.76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10 自来水生 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4 自来水 生产和供应 461 (不含供应工程; 不含村庄 供应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贵阳市花溪区发 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花发改投资202215 号总投资(万元)5160.08环保投资(万元)29环保投资占比(%)0.56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3、9年本)文件,本项目为二,水利类中: 3 、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属于鼓励类,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项目所在区域属乡村环境,居 住人口稠密,交通发达,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为周边的居民供水,改善 周边供水环境。乡镇供水工程是新农村建设的急需改善和加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也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综上,项目从交通运输、地理优势以及环保角度来看,项目选址基本可行。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 的相关要求: 以生态保护红线

4、、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 一单 ”)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划框子、定规则、 查落实、强基础。结合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本项目“三线一单 ”符合性见表1。表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周边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目标,无饮用水取水点等保护目标。不在贵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 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 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 2 量标准

5、(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地 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本项目声环境 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同时本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很 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经对比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本项目属于绿色通道类(绿线), 符合政策2020年10月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2020 号) ,贵阳市共划定124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花溪区有15 个管控单元。本项目为供水管网建设项

6、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 与贵阳市三线一单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9) 。一般管控单元原则 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 境管控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有效的防 治措施,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因此项目符合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贵阳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 、项目由来青岩水厂现状供水水源为西门河,水厂现状处理能力为 10000m3/d ,主要建筑物包 括净取水泵房、净水车间、清水池、加压泵房、配电间、加药加氯间、储药间、化验控 制室以及鼓风机房,青岩水厂现状供水范围涉及花溪

7、区青岩镇的歪脚村、东街村、西街 村、南街村、北街村、明清村、思潜村(在建)、新哨村(在建)等区域的 8 个自然村 寨的 76 个村民组,涉及人口现状 14806 人。 由于青岩集镇周边村寨现状供水主要由分 散水源供水,保证率不高,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拟设计新增供水管网,新增供水范 围包括花溪区青岩镇的山王庙村、摆托村、杨眉村、摆早村、达夯村、谷通村、新楼村 等区域的 7 个自然村寨的 46 个村民组,涉及人口现状 15682 人,同时考虑青岩古镇远期旅游用水需求,为青岩古镇旅游发展奠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规,

8、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贵阳市花溪区 水务管理局委托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 后,我公司立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对项目选址周围环境概况、工程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并收集有关资料。经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提 出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提交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批。2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2)建设单位: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3)建设性质:扩建(4)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3

9、 、建设内容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原输水管道 1.27km ,5000m3/d 水处理设备一套,管道加压设 备 6 座,输配水管网 49.88km ,入户管网 103.32km ,闸阀井 161 座,新增智慧水务系统一套。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2。 4 表 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净水厂工程增设 5000m3/d 水处理设备一套,新增智慧水务 系统一套新建原输水管道沿青马路铺设原水管 1.27km 接红岩水库供水主 管预留接入口(DN500)引入青岩水厂新建辅助工程厂外输配水管网工程新建供水管网延伸至山王庙村、摆托村、扬眉村、 摆早村、达夯村、谷通村、新楼村等村寨,共

10、计 新建输配水管道 49.88km 、入户管 103.32km新建公用工程给水以现有西门河、红岩水库为水源,通过修建输配 水管网实现对工程区的供水排水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附近道路雨水管,污水经市 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供电从离供水泵站最近的电网公共线路上 T 接搭伙, 不需设置专用输电线路环保工程废水检修时排出的自来水属于清洁废水,直接排入附 近的雨水沟渠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减震、隔声措施水土流失沿线土石方开挖与回填保护措施,水泥护坡、挡 土坎及其水泥覆盖、水土保持构筑物建设。4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体任务为实现青岩集镇及周边村寨 33474 规划人口的集中式供水,同时 解决规划年青岩古

11、镇 100000 人旅游规划人口用水需求 。项目区规划总供水规模为 14296m3/d(现有水厂处理能力为 10000m3/d ,新增水厂处理能力至 15000m3/d 可满足需 水要求),年平均取水量为 372.7 万 m3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属型规模化供水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规模为小(2)型。5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本工程规模为小(2)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则工程级别为等,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 5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6 、洪水标准主要建

12、筑物和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 5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根据水利水电 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5.2.3 条、表 5.2.2 之有关规定,设计洪水标准为 10 年一遇(P= 10),校核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P=5)。 5 7 、项目供水供需分析7. 1 现状人口统计及需水计算7. 1. 1 现状人口统计该工程现状水平年为 2021 年,根据实地调查及确认,受水区域现状人口共计 31530人(其中集镇人口为 11033 人;农村人口 20497 人)。7. 1.2 现状需水计算根据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2/T725-2019)、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13、310-2019)等资料综合确定用水定额。(1)居民生活用水量 Q1居民生活用水量按下式计算:W=Pq/1000式中:W居民生活用水量(m3/d);P设计用水居民人数(人);q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农村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取 80L/d人、集镇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取 100L/d人。(2)公共建筑用水量 Q2依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第 4. 1.3“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根据公 共建筑性质、规模及其用水定额确定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工程主要对青岩镇及周边 9 个自然行政村进行供水,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农村暂不计公共建筑用水量,集镇公共建筑用水按集镇人均用水量的 10%计。(3)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用水量 Q3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用水量,应根据畜禽饲养方式、种类、数量、用水现状和近 期发展计划等确定。农村居民散养畜禽,根据对供水范围农村大小牲畜数量的调查,散养用水量计入居民用水量。(4)消防用水量 Q4依据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第 5.0.5 条“农村应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水 源应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第 4. 1.8 条“允许间断供水或完全具备消防用水蓄水条件的村镇,在确定供水规模时可 6 不单列此项 ”。青岩镇允许短时间间断供水,供水规模为 15000m3/d ,因此本项目可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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