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以南、京港澳高速以东片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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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以南、京港澳高速以东片区限制性具体规划(草案)简要说明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探讨院有限公司2018年09月第一章 总体概况1.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西到京港澳高速、北至滨河路、南至靳庄村、东到淇河;规划用地面积约2.50平方公里。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规划编制方法(2006年4月1日);4、城市、镇限制性具体规划编制审批方法(2011年1月1日);5、城市红线管理方法;6、城市绿线管理方法(建规2002 112号);7、城市黄线管理方法(建规2005 144号)

2、;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16年版);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10、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1、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12、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壁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13、鹤壁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14、国家、河南省、鹤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15、甲方供应的相关资料。1.3 规划原则1、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原则遵循城乡统筹、注意区域协调,融入区域环境,实现持续发展。2、生态优化原则紧扣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主题,贯彻生态优先的准则,敬重生态格局和自然生态,合理利用自然生

3、态环境,爱护性开发,提高环境品质,增加环境吸引力。3、限制与引导原则限制是协调区域发展构筑城市自身独特形象特征所必需实行的强制手段。规划从区域协调发展以及经营城市和特色塑造的要求动身,对生态建设、土地开发、开放空间、环境设计、道路交通等提出相应的指标体系,不允许无序的开发建设。引导是经营城市的有效手段,合理有效的引导可以干脆降低城市开发建设的成本,并提高其效率。4、公众参加原则规划建设干脆牵涉到规划区内每一个住户的利益,不仅须要政府的执行,也须要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建立良好的公众参加机制,不仅利于规划工作的顺当进行,也能够得到居民主动的支持和协作。其次章 现状概况与分析2.1区位条件规划区位于鹤

4、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南部,西邻京港澳高速,淇河绕规划区东北流过;环境美丽,交通便利。2.2现状概况规划范围内现状主要道路有富春江路、高靳线,用地状况主要为村庄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一般耕地。公共服务设施有:石佛寺小学、养老院等;零星企业若干。范围内涉及三个村庄:石河岸村、靳庄村、石佛寺村,人口约4600人。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定位3.1功能定位依据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壁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鹤壁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中的功能定位,结合现状建设状况,本着限制开发、城市景观提升改造的原则,确定规划区的功能定位:打造一个集田园休闲、旅游创意、养老宜居、文化体验于一

5、体的特色片区。 3.2规划目标依托淇河生态资源,完善公服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有序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农业体验、休闲旅游、养老宜居的滨河空间。第四章 总体布局规划4.1 功能结构依托淇河生态资源,结合主次干道的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划形成 “一心、一带、三区”的规划结构。1、一心富春江路中段规划为公共服务中心。2、一带结合自然景观优势,形成沿淇河生态景观带。3、三区富春江路西段两侧、滨河路以南居住片区,富春江路东段路北、淇河以南滨河特色居住区,富春江路东段路北南、淇河西侧都市农业体验区。4.2用地布局规划本次规划总用地249.6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212.32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主要

6、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规划各类用地规模、比例详见下表。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占城乡用地比例(%)H建设用地212.3285.05其中H11城市建设用地212.32E非建设用地37.3314.95其中E2农林用地37.33城乡用地249.65100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面积(h)占建设用地比例(%)R居住用地95.8245.13R2二类居住用地95.8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959.39A21图书展览用地1.50A22文化活动用地2.43A33中小学用地10.96A4体育用地1

7、.02A5医疗卫生用地2.46A6社会福利用地1.58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2.1915.16B1商业用地32.19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2.6820.10S1城市道路用地42.68G绿地与广场用地21.6810.21G1公园绿地21.68城市建设用地212.321004.2.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95.1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5.13%,可容纳4.0万人。规划形成2个居住片区,每个片区配套相应的公服设施。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站等生活居住配套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鹤壁市地方规定在居住用地地块内统一规划布置。4.2.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结合空间布局,在

8、区内位置适中、交通便利的地段设置了包括文化活动、中小学、体育场馆、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9.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93%。4.2.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结合片区的功能定位,在东南部设置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2.1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16 %。4.2.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42.6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0.10%。4.2.5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以公园绿地为主,公园绿地主要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用地面积为21.6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21%。第五章 地块划分与限制指标体系5.1地块

9、划分与编码5.1.1用地分类与标准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确定本次规划的用地分类,分到中类或小类。5.1.2地块划分规划地块划分主要以道路为界,兼顾地块的土地运用权和产权边界。界线应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兼顾基层行政管理界线,以便于现状资料收集统计和规划管理。地块规模按其运用性质或实际的开发需求确定。具体做法如下:1、以道路为界划分地块。规划以城市主次干路、支路作为地块划分的界线。一旦邻居须要整体开发,可对地块进行合并建设。因此,本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肯定代表的确的用地红线范围,在具体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依据实际状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2、依据

10、用地性质分别划分地块。确保每个地块用地性质的单纯性,将不同用地性质地块分成不同地块。例如,须要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应分别划出单独地块,以保证这些配套设施的用地选址和规模的落实。5.1.3地块编码系统本次规划依据上述地块划分原则,划分为19个邻居,总共30个地块。地块编码按自西往东,由北向南的依次,采纳两级编码。1、一级编码:依据规划区空间布局结构和道路系统的特点, 以空间结构和干路网系统对规划区进行划分。同时,依据淇河南岸控规中各地块的统一编码排序,对本规划区内的地块进行编码。一级编码用字母E代表。2、二级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道路围合、自然边界和用地性质划分。3、一级、二级编码之间均用破折

11、号连接,如E-01。5.2限制指标体系1、本次规划限制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运用限制和环境容量限制。(1)土地运用限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的规定,其限制内容包括用地运用性质、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2)环境容量限制是为了保证良好的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对建设用地所能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做出的规定,其限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2、地块限制指标体系分为两类:规定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1)规定性指标为在规划管理中必需严格遵循的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建筑后退距离、停车泊位、禁止开口路段和

12、配套设施。(2)引导性指标为在下一步编制修建性具体规划及建筑设计中参照执行的指标,包括建筑色调、建筑体量、建筑艺术风格和其他环境要求。限制指标分类表规定性指标用地运用性质地块在开发时必需遵循的用地运用性质,以国标用地分类为准。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容积率规划地块内建筑总面积与规划地块面积之比。建筑限高(m)地块内建筑物允许建立的最大高度。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面积占该块用地面积的比例。建筑后退距离(m)建筑相对于地块边界的后退距离。配建车位数(个)规划地块内规定的停车车位数量。禁止开口路段规划地块内禁止设置出入口的位置。配套设施地块内为满意

13、不同的生产和生活要求所需配建的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引导性指标建筑体量对规划地块内建筑形体的限制,包括建筑体量之间的均衡协调或增加对比以提高标记性等。建筑艺术风格对规划地块内建筑形体的风格进行引导,以确保与周边地块建筑风格和谐统一。建筑色调对规划地块内建筑物外观颜色进行指引,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5.2.1土地运用兼容性限制规划区各类别用地的规划建设和用地内建筑的设置应符合用地与建筑相容性的规定。土地运用兼容性限制的原则:1、保持区域范围内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的整体合理与稳定;2、保证相容用地的功能相互协调,维护周边地域的环境质量;3、符合城市设计原则要求,不影响城市景观形象美丽和谐。在土地开发建

14、设过程中,土地运用性质、用地界线及用地规模必需符合规定,因建设发展须要进行调整时,必需符合本规划的土地运用兼容性规定并按相关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土地运用性质调整时应有利于环境改善和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不得影响周边地块土地和建筑的正常运用。调整后的用地面积应与规划面积相当,性质变更后地块的限制指标,应参照类似用地性质地块进行相应的调整。土地运用性质兼容性一览表序号规划土地运用类别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A+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拟建建筑类别二类居住R2行政办公 A1文化设施A2教化科研A3医疗卫生A5社会福利A6商业设施B道路用地S1停车场S42供应设施U1环境设施U2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1二类居住2幼托3小区配套设施4商业服务设施5金融、贸易、保险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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