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偷窃》剧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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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小法庭剧本校园偷窃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不准鼓掌、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3、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就座。)审判长:大家请坐。书记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审判长:库尔勒市第二小学六(一)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小李到庭。(法警带被告人小李到被告席。)审判长:你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民族?出

2、生地?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被告人:小李。2003年9月21日。汉。广东深圳。在读小学六年级。审判长: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被告人:没有。审判长: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被告人:十月十日。审判长:何时被逮捕?被告人:十月三十日。审判长:市第二小学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被告人:收到。审判长:何时收到?被告人:十天前。审判长:市二小小学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市二小小李偷窃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1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可以请求换人。2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人护。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站)库尔勒市第二小学检

3、察院起诉书被告人小李,男,2003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在读小学六年级,新疆库尔勒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小李伙同其他班学生张三(已另案处理),于2015年10月8日下午5时许在二小家属院健身器材,趁原告小李不注意,将其放在地上的书包偷出,偷得派克牌钢笔一支和人民币现金50元后,将书包扔到厕所内,携赃物逃离。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小李处,已追缴现金50元和钢笔(均暂存本院)。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小李伙同他人,采用偷盗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为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4、。审判长:本庭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审判长:被告人小李,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明白了没有?答:听明白了。审判长:是否修改陈述?答:不修改。公诉人:你是什么时间到二小家属院健身器材处?被告人:放学后,大概4点50分。公诉人:来干什么?被告人:玩。公诉人:你怎么想起来去偷钱?被告人:因为看到地上的书包旁边没有人,只是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并没想要偷。公诉人:谁想起去把书包里的钱和钢笔拿走的?被告人:我。公诉人:偷走后打算干什么?被告人:没想好。公诉人:那张三(同伙)呢?被告人:他在旁边看着是否有人来。公诉人:你们偷到了什么?被告人:现金50元和一支钢笔。公诉人:谁拿钱物的?被告人:

5、我。公诉人:讯问完毕。审判长:辩护人你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向被告辩护人护律师问道。)辩护人:有。审判长:辩护人,你现在可以向被告讯问了。辩护人:你是否平时放学后按时回家?被告人:是的。辩护人:你以前有没有私自拿过别人东西的行为?被告人:从来没有。辩护人:你平时学习成绩如何?被告人:平均成绩还行。辩护人:你经常去网吧玩吗?被告人:从来没有。辩护人:讯问完毕。审判长:原、被告双方有补充讯问、发问的可以申请。原、被告人:没有。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公诉人:公诉人请法庭传证人XXX到庭。审判长:本庭准许传证人XXX到庭。(法警带证人到证人席。)审判长:你叫什么名字?证人:XXX。审

6、判长:年龄?证人:9岁。审判长:班级?证人:四年级三班。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XXX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证人:能。审判长: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陪审员一拿出保证书让证人签字。)审判长:公诉人你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公诉人:你能否把当时的情况再陈述一遍。证人:2015年10月8日下午5点20分左右,我在家属院健身器材处玩,看见两个人身上都背着书包,却突然从地上抓其另一个书包飞快地跑向教学楼。我一直跟他们到了校园厕所,躲在一旁,看见他们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在地上,拿了一支笔和一张钱就跑了。公诉人:你当时看到的两个人,有没有在现场?证人:

7、有。就是他。(证人手指向被告人。)公诉人:发问完毕。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被告人:没有。审判长:证人XXX退庭。审判长: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公诉人:现在宣读原告证言:(原告宣读)证人证言2015年10月8日下午5点左右,我在快乐园地玩,准备离开时,才发现我的书包不见了。我马上报告了大队委,经大队部的搜查,在厕所内发现了散落一地的书,经我一清点,发现丢了一只派克钢笔和准备交杂志费的50元钱。原告人:小张2015年11月20日审判长:被告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被告人:没有。审判长: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辩护人:没有.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向法庭举证。公诉人:现在向法庭提交追缴的物

8、品:(由法警出示封闭在塑料袋内的派克钢笔和50元人民币。)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该物证有何异议?被告人、辩护人:没有。审判长:公诉人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公诉人:举证完毕。审判长:被告人有无证据提交法庭?被告人:没有。审判长:辩护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辩护人:没有。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公诉人:作为公诉人,就小李偷窃一案提起诉,本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被告人还很年轻,理应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幸福美好的生活,但被告人企图不劳而获,走上犯罪道路。为教育犯人,为严肃法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最后要求陪审判团给以被告人处罚40小时社区公益服务,并打扫本

9、班教室卫生两周。被告人辩护人: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员,我们是黎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接受小李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开庭前,本辩护人通过与被告人的见面,基本了解案情,刚才又听了法庭对案件的调查,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首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没有异议,但我有几点需要澄清。第一,我的当事人在学校,他的表现一向良好,学习成绩比较优异;第二,他从来没有偷窃的行为;第三,他诚实善良,孝顺父母,从来不去网吧;第四,他曾因拾金不昧受到过学校嘉奖。第五,我的当事人目前只是小学生,所受的法制纪律教育还比较少,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但我并不是说不懂法就不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

10、如果他懂法,结果可能不是这样。我的当事人在被告抓后在公安机关交待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请法庭基于以上各点考虑,给予从轻量刑。原辩护人:被告人律师的意思是不是说,不懂得法律,就不应该给以法律制裁。被告人辩护人: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我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到这一点。原辩护人:我们的确对被告人怀有深切的同情,但是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相反我们认为只有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才能真正教育被告人,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偷窃行为在青少年中时有发生,虚荣心、贪小便宜、社会不良影响、家庭管教不严都会使他们沾染上不良恶习,如不及时予以教育纠正,会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这次不对被告加以严惩,那么

11、,将会有更多的小李(被告名字)出现!被告人辩护人:处理学生偷窃事件,不能简单草率,要善于分析,采取妥善办法解决。对有偷窃行为的学生,应从思想教育入手,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给予改错的机会,自我纠正。只要其主动退赃,都应给予从轻量刑。原辩护人:校园中的偷窃问题日趋严重,呈上升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偷窃行为危害青少年,危害家庭社会,如不及时发现制止,今日校园中的小偷就可能成为明日社会上的大盗!被告人辩护人:原告律师说得很对。但是,关键是偷窃事件发生后,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如上面这个案例,设想案件发生以后,如果我们简单省事,那么结果是当

12、事人就会因触犯法律而被告人校方开除,那么这个同学就可能被告人推向社会,沦为社会青年而无法继续读书。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种“攻心”的处理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品德不良的同学心灵上受到震撼,感到内疚,主动退出赃物,交还失主。这样,就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使他继续完成学业,以后一样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原辩护人:(沉默,无语)审判长:(问原辩护人)辩护人有无新的辩解?原辩护人:没有。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你现在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被告人:我当时只是想去快乐园地玩,并不是打算去偷东西的。后来发现

13、地上有个书包比较漂亮,出于好奇,才走过去看看。这时,(同伙)张三说干脆把书包拿走。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危害。我请求要求法庭从轻处罚。(发挥)审判长:现在休庭,待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宣判。(审判长左右分别跟两个陪审员商议一会儿)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现在进行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小李偷窃他人财物,已构成偷窃罪。被告人小李犯偷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本案中的被告人毕竟还是未成年人,思想幼稚单纯,有时受虚荣心或利益驱动,难免会有贪心,贪小便宜的想法,但只要我们教育方法得当,是可以挽救的。鉴于被告人小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对被告人予以酌定从轻处罚。判决如下:书记员:请全体起立。(站)审判长:一、被告人小李犯偷窃罪,判罚30小时社区公诉人益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一周,当庭退还偷窃物品。二、今天系口头宣判,在闭庭后5日内送达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库尔勒市第二小学少年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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