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生态茶分拣包装储存场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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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金沙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生态茶分拣包装项目名称:储存场所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贵州金丽茶叶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 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1六、 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63七、结论67附表68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 2 项目环境环保措施一览表附表 3 项目环境监理内容一览表附表 4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一览表附表 5 项目环保

2、投资估算一览表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 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 5 各区域与“毕节市三线一单 ”管控单元关系图附件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土地利用证明附件 3 委托书附件 4 授权委托书附件 5 建设单位业主承诺函附件 6 环评中介机构承诺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沙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生态茶分拣包装储存场所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毕节市金沙县石场乡;毕节市金沙县桂花乡;毕节市金沙县平坝镇;毕节市金沙县西洛街道;毕节市金沙县柳塘镇;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秀山村;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沙兴社区;毕节市金沙

3、县清池镇地理坐标毕节市金沙县石场乡 106.052889 ,27.617413;毕节市金沙县桂花乡 106.088632 ,27.566504;毕节市金沙县平坝镇 106. 109543 ,27.49585;毕节市金沙县西洛街道 106. 14714,27.47361;毕节市金沙县柳塘镇 106.283344 ,27.347643;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秀山村 106.373171,27.381892;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沙兴社区 106.321101 ,27.345482 ,清 池镇 105.93327,27.65849国民经济行业 类别精制茶加工(C153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一、食品制造业.2

4、4.其他食品 制造中其他未列明食(不含单 纯混合、分装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400环保投资(万元)27环保投资占比(%)1.93施工工期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9591.434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生态红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

5、态保护红 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 号)及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0】12 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毕节市金沙县石场乡;毕节市金沙县 桂花乡;毕节市金沙县平坝镇;毕节市金沙县西洛街道;毕节 市金沙县柳塘镇;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秀山村;毕节市金沙县禹 谟镇沙兴社区;毕节市金沙县清池镇;8 个茶叶分拣包装储存场所均 不占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生态红线,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禁止行 为,与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管控要求相符。所以本项目建设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相符。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毕节市 2022 年生态环境状况各月报中

6、金沙县环境空气质量数 据,项目 8 个茶叶分拣包装储存场所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良好,经现场勘 察,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保护得较好,无污染现象存在。该项目施工 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粉尘、生活污水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 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茶叶加工项目,首先,项目用地为一般集体用地;同时, 项目不妨碍地方发展规划;其次,本项目 8 个茶叶分拣包装储存场所不涉及地下水的动力开采。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所示),不项目 8 个茶叶分拣包装储存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

7、项目。表 1-1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序号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是否属于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中淘汰类、限不属于2制类项目2属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以及管控区内与保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项目、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二级管控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属于3属于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中规定的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属于4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建 设项目不属于5不符合所在工业园区产业定

8、位的工业项目不属于6未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回顾性环评的工业园区(高新区、 产业集中区) 内的工业项目不属于7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不属于8国家、贵州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属于本项目属于精制茶加工,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 型。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 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黔环通2018303 号),项目为 16 、营养 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属于绿色通道类。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项

9、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要求。2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已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第 2 次委务 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 类目录组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 励类中的“ 一 农林类、2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3 、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发201632 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10、(黔府发32018 16 号)以及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发201632 号),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具体包括:禁止开发区,指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 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 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 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指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指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生态敏感区和生态

11、脆弱区,指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实 行分级管控,依据生态系统脆弱性、敏感性和服务功能的重要程度,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项目位于毕节市金沙县石场乡;毕节市金沙县桂花乡;毕节市金 沙县平坝镇;毕节市金沙县西洛街道;毕节市金沙县柳塘镇;毕节市 金沙县禹谟镇秀山村;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沙兴社区;毕节市金沙县 清池镇;项目的选址和开发不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 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 16 号)以及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 行办法(黔府发201632 号)划定的生态红线坐标范围内,所以项目的建设符合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要求。4、与毕节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2、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一)全面实施分区管控全市共划定 141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8 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36.48%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0 个, 占全市国土 面积的 14.19%,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 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13 个,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49.33% ,主4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

13、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及大气 环境优先保护区等,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 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 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 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根据单元内的水、大气、土壤和 生态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目标要求,坚持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

14、染治理为 主,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 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 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包括除优先保护类和重点管控类之外的其他区域, 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为生态茶茶叶分拣包装储存场所项目,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 和重点管控单元所列的禁止开发单元;通过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对生态 环境影响较小。满足毕节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毕节市金沙县石场乡所在区域为金沙县一般管控单元(编码为:ZH52052330001);表1-2 石场乡生态茶茶叶分拣包装储存场所环境管控单位统计表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内容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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