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师范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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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水县尧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白水县尧禾镇人民政府白水县尧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白水县尧禾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白水县尧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目 录目 录第一章 前 言1一、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1二、规划调整完善的任务1三、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2四、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3五、规划期限3第二章 规划背景5第一节 镇域概况5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6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7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7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目标7第三节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7第四节 土地整治目标7第五节 其他农用地保护目标7第四章 土

2、地利用结构调整8第一节 农用地8第二节 建设用地9第三节 其他土地10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2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2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13第三节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16第四节 土地整治布局17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18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18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19第三节 城镇建设用地区20第四节 村镇建设用地区20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21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2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22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23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23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5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25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25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26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27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

3、施28第一节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28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28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激励机制29第四节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30附表1 尧禾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1附表2 尧禾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2附表3 尧禾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33附表4 尧禾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4附表5 尧禾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5附表6 尧禾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7附表7 尧禾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39III76白水县尧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前 言第一章 前 言一、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

4、过规划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总体稳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确保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二、规划调整完善的任务(一)落实白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中确定的规划任务,确定规划的目标;(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合理安排乡镇内部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四)结合白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中“三线”

5、划定成果,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六)落实移民搬迁安置专项规划与土地整治规划;(七)安排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内容;(八)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三、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2017年);7、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

6、14128 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9、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10、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11、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1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1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1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15、陕西省县乡

7、级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16、白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17、白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8、白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19、尧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收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1、白水县城镇周边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2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四、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规划范围为尧禾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尧禾村、满义村、恒寨村、薛家圪劳村、安乐村、水苏村、田家洼村、百草村、汉寨村、子阿村、阿西村、阿东村、门公村、放马村、新武村、支肥村

8、、车庄村、五峰村、太香村、收水村、五泉村、北盖村、唐寨村、李家塬村24个村。土地总面积23460.25公顷。五、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2014年。26白水县尧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尧禾镇位于白水县城西北,铁牛河南岸,距县城15公里。北依雁门,与北塬镇相邻,东临史官镇,西靠新卓林场,南与林皋镇、杜康镇、雷牙镇相接。二、自然条件气候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无霜期207天左右。年平均气温11.4,年均

9、降水量600毫米。境内土壤多属黄土母质,主要有褐土、娄土、黄土、红土等7个土类。三、社会经济概况交通十分便利。连接关中和陕北的交通要道白(水)宜(君)公路、西延铁路纵贯全境,白(水)洛(川)、白(水)林(皋)公路穿境而过。尧禾建镇历史悠久,据文献记载可溯至西汉时期,是陕北红军三杰之一李象九同志的故乡。辖区内的省级旅游风景区方山森林公园和铁牛河水库景色秀丽。尧禾镇是以农业为主导经济,农产以苹果为主。乡镇企业以粮食加工、建材为骨干。2014年,全镇总人口39735人,其中农业人口19003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60元,较上年增长559元,增长幅度8.0%。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镇土

10、地总面积23460.25公顷,其中农用地16062.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47%;建设用地947.33公顷,占4.04%;其他土地6450.23公顷,占27.49%。一、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5881.59公顷,占农用地的36.62%;园地2751.14公顷,占17.13%;林地6401.98公顷,占39.86%;牧草地454.68公顷,占2.83%;其他农用地573.30公顷,占3.57%。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837.8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8.45%;其中,城镇用地105.5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2.60%;农村居民点用地723.11公顷,占86.30%;采矿

11、用地7.32公顷,占0.87%;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85公顷,占0.22%。交通水利用地91.6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67%。其他建设用地17.8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8%。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225.18公顷,占其他土地的3.49%;自然保留地6225.05公顷,占96.51%。白水县尧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27.54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144.62公顷以上。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

12、模控制在917.7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8.1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5.5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70.71公顷、64.53公顷、56.19公顷。第三节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3平方米以内。第四节 土地整治目标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537.17公顷。第五节 其他农用地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镇园地不少于3301.67公顷,林地稳定在6655.76公顷,牧草地不少于446.28公顷。白水县尧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1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由2014年的16062.6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6667.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68.47%调整到2020年的71.05%。规划期内,农用地净增加604.78公顷。一、耕地由2014年的5881.5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743.69公顷,占农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36.62%调整到2020年的34.46%。规划期内,耕地净减少137.90公顷。二、园地由2014年的2751.1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315.26公顷,占农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17.13%调整到2020年的19.89%。规划期内,园地净增加5

14、64.12公顷。三、林地由2014年的6401.9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6659.68公顷,占农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39.86%调整到2020年的39.96%。规划期内,林地净增加257.70公顷。四、牧草地2014年牧草地面积454.68公顷,占农用地2.83%。规划期内,牧草地面积无变化。五、其他农用地由2014年的573.3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494.16公顷,占农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3.57%调整到2020年的2.96%。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净减少79.14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947.33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917.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4.04%调整到2020年的3.91%。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净减少30.19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837.8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817.7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88.45%调整到2020年的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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