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0412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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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 10 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增强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安全培训计划1.集团公司每月对管理人员、每季度对施工人员组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等方面培训。2.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岗位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证书,并按法规要求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岗位再教育培训。4.集团公司采取外聘专家授课、集团公司总工讲课等形式进行安全培训。5.安全培训人员进行登记,对有关资料存档。6.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二)管理人员培训要求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3.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三)管理人员教育内容1.思想教育,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 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2.法规教育,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公司规章制度。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设备安全

3、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四)工人培训要求1.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2.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3.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4.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分公司、项目部(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五)工

4、人教育内容 1.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2.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二.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检查依据1.中

5、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二)安全检查内容1.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资料。3.机械设备安全状况。4.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情况。5.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6.施工人员作业行为与规程符合程度。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劳保用品配备使用情况。8.遵守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情况。9.安全检查具体内容,参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三)安全检查的形式1.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

6、,施工班组采取日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检查; 分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不定期进行检查。2.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3.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教育施工人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4.雨季安全检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倒塌;防基槽、坑边措施;防雨用品材料计划。5.冬季安全检查,现场采暖防火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现场防电气火灾措施;操作面、通道防滑措施;保温

7、防冻材料计划。 (四)安全检查要求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 、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5.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6.施工作业人员: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

8、程熟悉情况、违章作业情况、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穿拖鞋或赤脚;高空作业人员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特殊工种防护用品配戴使用情况。 (五)隐患整改、复查 1.每次检查后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注明隐患项目。2.根据隐患程度,采取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3.复查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制定预防措施。 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及时掌握工伤亡事故发生情况,保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能够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以便于伤亡事故能够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避免事态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重大事故分类: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9、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十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2)重伤二十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二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二)重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1.项目部施工人员发生一般性轻伤事故后,逐级向有关部门报告。分公司每月汇总后报告集团公司施工管理部及有关部门。

10、2.项目部施工人员发生重伤事故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报分公司、集团公司值班室及有关部门,并通知急救部门进行救护。3.重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分公司、集团公司值班室、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局、安全局(如有人身伤亡)工会报告。4.分公司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值班室和事故发生地所在地安全局、公安局、建委、工会。5.发生重伤亡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危险区域人员应立即撤离,以防止事故继续扩大。6.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

11、,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7.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8.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三)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分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及预防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2.发生死亡事故,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组织有关人员

12、立即赶赴现场会同安全局、公安局、建委、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四)事故调查组成员条件职责1.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能够正确分析处理问题;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2.应履行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亡人数和状况、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3)查明事故责任人,做出事故初步处理决定;(4)调查情况出具事故调查报告;(5)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五)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处理1.项目部对轻伤事故具不统计上报、分公司、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未进行调查

13、分析,对有关直接责任人采取警告、记过、经济处罚等措施。2.项目部对重伤亡事故具不上报、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严重后果,对责任人给与降级、解聘等处罚。构成违法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发生事故或对事故未采取措施,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4.项目部对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必须落实执行。5.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坚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四.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因素有效控制。使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避免机械伤亡事

14、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危险因素管理1.根据施工区域、部位划分危险因素,建立危险因素台帐。2.针对危险因素影响程度分别制订相应管理措施。每日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危险区域必须划出安全防护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作业消除危险因素。5.对危险因素未得到有效控制,施工人员严禁在危险区域作业。6.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7.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8.采取墙报、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增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知识。9.特殊工种、炊事人员等法规要求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10.特殊

15、工种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1.较大危险因素采取措施后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二)设备、设施管理1.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建立施工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台帐。2.施工设备和设施上必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3.各种设备、设施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验,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4.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每月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5.施工机械挂立机械操作规程,设备责任人标牌。6.特种设备必须由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准上岗作业。8.施工现场卷扬机、搅拌机等法规要求的机械必须搭设防砸、防雨棚。9.建立并保存机械管理资料和日常检查记录。10.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约定各自安全生产责任。11.大型设备装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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