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契税征收审计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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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契税征收审计对策 契税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契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近年来,随着契税征收机构源头控税机制的完善,征收力度的加强,以及协税护税部门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契税收入逐年增长,目前已占地方财政体制收入的10%左右,但当前契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当前契税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金融系统以资抵债取得不动产的契税征收工作尚需规范.近年来,金融系统对到期信贷采取了严格的以资抵债措施,用土地、房屋以资抵债业务时有发生。因抵债后土地、房屋所有权已归金融机构所有,应视同土地、房屋买卖,

2、按规定金融系统应照章缴纳契税。但由于过去契税收入额度小,加之对其征收工作重视不够,税法宣传力度薄弱,造成金融系统对以资抵债资产缴纳契税的认识不高,往往对缴纳契税产生抵触情绪,使契税征收工作阻力较大,漏缴契税现象比较普遍。 二是房屋拆迁工程契税征收工作有待加强。随着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逐渐提高,房屋拆迁工程不断增多。旧房动迁时,被动迁的房屋权属由原房主转移到开发建设部门(单位),其行为属于先买房后拆料,根据规定,应按实际支付给动迁户的动迁安置补偿费为计税依据,由开发建设部门(单位)照章缴纳契税。但由于目前契税源头控税的触角还没有触及到城市规划、工程开工监管等部门,使契税征收机构无法掌握旧房动迁的规

3、划和工程进展信息。而旧房动迁工程时点性较强,一旦动迁工程实施或完成以后,旧房动迁量和动迁安置补偿费基础资料很难收集齐全,使契税征收机构无法核定计税依据,造成旧房动迁契税征收工作举步维艰,出现了国家税款流失问题。 三是国土部门对违章用地的稽查结果尚未纳入契税征管范畴.违章用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用地单位不办理征地手续,违法用地;另一方面,用地单位办理了征地手续,但在后续的实际操作中,无意或故意超规划多用地。国土部门稽查机构在处理违章用地案件,补办征地(用地)手续并进行处罚时,时常忽略补征契税问题,没有将违章用地案件信息及时传送给契税征收机构,使契税征收工作出现盲区。 四是契税征收中附带税种的

4、征收管理体制仍未理顺。根据规定,契税征收过程中发生的附带税种主要有:一是对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征收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二是对政府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按每件五元计征的印花税;三是对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征收的营业税及附加;四是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而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下,契税征收机构尚无上述税种征收职能,且契税征收具有一次性的特点,纳税人缴完契税以后,整个纳税环节就执行完毕,将不再受其他税种征收管理机构的制约。契税征收机构在征收契税时不能或难以及时征收契税附带的税种,势必造成这部分税款的流失。 五是办证机关及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目前,契税征收机

5、构分别在土地、房产部门的办证大厅建立了契税征收窗口,源头控税机制已初具规模。但在实际运行中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表现为:个别行政审批部门存在本位主义,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未按规定执行“先税后证”政策,对待审批件的完税情况审核不严,以证控税措施落实不到位,出现“跑件”问题;有些行政审批部门缺乏合作精神,不向契税征收机构定期传送批件办理信息,使征收机构不能全面掌握办件的整体情况,源头控税机制落实不全面;此外,个别办证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谋取小团体或个人的私利,私自办理未完税的审批项目,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对契税征收工作的认识。契税已从过去的小税种,逐渐增

6、量为一个大中型税种,且收入额度将逐年增长。作为一项地方财政收入,其必将对提高地方经济实力,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地方政府可将契税作为扩大税源、提高地方经济增长率的一个突破口,带动耕地占用税,乃至其他税种征收收入的增长,实现地方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源头控税机制,防止税款流失。契税的征收需要国土、房产、规划、工程开工监管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因此,在原有契税征税窗口基础上,地方政府要协助契税征收机构在规划、工程开工监管等部门建立契税征收窗口,或建立委托代理机制,建立全方位的源头控税体系,严格落实“先税后证、“以证控税”政策,实现源头控税的长效机制;房产和物价部门要组织联合调查、测

7、算,定期公布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规范交易秩序和房屋市场交易价格;税务部门应抓住当前契税征收机构转换职能这一契机,适时调整契税征收机构的税种征收范围,赋予契税征收机构征收契税附带税种的职能,从根本上解决契税征收中的跑冒滴漏问题。 三是加挂“先税后证”程序,增强技术监控手段.目前,国土、房产、规划、工程开工监管等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过程均实现了计算机管理,配备了相应的审批管理软件。在各行政审批部门办证软件中加挂“先税后证”监控程序,可以保证一个待审批项目计算机数据,在未正确体现缴纳契税金额的情况下,就无法进行项目签批或输出打印审批证件,达到杜绝人为干预的目的,有效遏止“跑件”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个别办

8、证人员私自办理未完税审批项目,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问题。 四是强化协税护税管理,促进税收稳定增长.地方政府要从增加地方收入的角度出发,及时制定出台有关协税护税的规定,规范税务部门与协税护税部门之间的关系;批件审批部门要定期向税务部门传送批件核发信息,保证契税征收机构全面掌握税源征缴入库情况;综合监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协税护税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落实监督奖惩机制,促进契税征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纳税意识。税务部门要强化税法宣传和对各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于特殊的税收政策,如金融系统以资抵债资产缴纳契税等规定,可以定向召开专门的税法宣讲会议,使广大纳税人税

9、收政策清晰,纳税意识自觉,充分认识到纳税光荣、漏税可耻、偷税抗税违法的实际含义。 三、对契税征收管理的审计对策 一是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全面审计,首先要将审计工作落脚点放在契税的应收尽收审计上,审查应交契税是否足额征收,漏缴契税是否及时补交;其次是监督契税附带税种的是否及时征收,审查契税征收机构是否赋予或履行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征收职能;第三是对契税征收机构已征税款应缴尽缴的审计,针对契税征收的特点,搞好契税税款集中户审计,审查集中户中的税款是否及时缴入国库,有无延压税款问题,或用税款集中户人为调节收入进度问题. 在此基础上,针对契税征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将审计重点放在征收环

10、节尚未完善的金融系统以资抵债资产契税征收、旧房动迁工程契税征收和国土稽查案件契税补缴方面。同时,还要重点关注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和房屋产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征收印花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促进契税征收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搞好延伸审计,消除盲点。审计中要做好对金融系统、国土、房产、规划、工程开工监管部门的延伸审计。在核对金融系统以资抵债资产档案资料的基础上,搞好账实核对,验证有无漏缴契税问题;对国土、房产、规划、工程开工监管部门发放权证或许可证情况进行核对,审查是否存在不执行“先税后证”规定的问题,发放的权证或许可

11、证是否全部缴纳了契税及附带税种;旧房动迁是否按实际支付的所有动迁安置补偿费为计税依据缴纳了契税;违章用地的案件处理是否补缴了契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是否征收了营业税及附加,个人住房转让所得是否按规定征收了个人所得税;权证或许可证发放机关是否将发证信息及时传送个契税征收机构;有无行政审批机关人员主观故意出现“跑件问题;审查是否存在个别办证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谋取私利,私自办理未完税的审批项目,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问题。 三是严格审计执法,堵塞漏洞。 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纳税人漏缴的契税,要积极协助征收机构组织税款入库。对于纳税人因税法意识淡薄造成的漏税问题,要及时宣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其依法纳税意识。对于契税征收协税护税部门出现的配合不积极,或主观故意协助纳税人偷漏税问题,要及时予以披露,予以严肃处理.用审计手段促进建设和谐的税款征收环境,为地方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作出审计的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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