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用工单位要向派遣员工提供福利吗(天选打工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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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用工单位要向派遣员工提供福利吗?答:是的。由于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接受派遣单位)工作,很多情况需要用工单位确定,而由劳务派遣企业执行有一定难度,因此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比较常见的福利待遇为: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节日津贴、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车改)补贴、

2、通信补贴、独生子女费、职工供养直系支属医疗补贴等。职工福利可划分为职工集体福利和职工个人福利,在此所指的是职工个人福利,因而不涉及职工集体福利内容。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62条。例:2001年10月30日,A公司设立登记, 2002年6月1日,李某某与A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一份,约定自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李某某在A公司从事临时工驾驶员。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续签。2007年12月25日,A公司与案外人B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一份,约定自2007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28日,B劳务公司根据A公司的要求,向其派遣劳务人员。2007年12月28日,李某某与B劳务公司签订劳动

3、合同书一份,从事驾驶员工作,劳动合同期限自2007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27日。李某某在C公司某工区一直从事驾驶员工作。2010年1月15日,李某某自B劳务公司领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09.82元。2010年1月李某某以A公司、C公司某工区为被申请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2010年4月15日,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各项请求。李某某不服仲裁裁决,认为其与A公司有书面合同关系,与C公司某工区有事实劳动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发降温费4,680元、烤火费1,720元等。A公司以李某某系B劳务公司的员工、与我公司无劳动关系为由进行答辩。C公司某工区以李某

4、某不是我们单位的职工、只是被派到我公司开车、与我公司无关为由进行答辩。原审法院认为,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基础是劳动关系。从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2007年6月1日,李某某与B劳务公司形成劳动关系,2010年1月15日,李某某也已经自B劳务公司领取了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自2007年6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李某某不可能与A公司、B劳务有限公司同时存在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务派遣协议,A公司只是李某某的用工单位,与其没有劳动关系。作为用工单位,A公司应当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李某某现无证据证明A公司未

5、给付降温费及烤火费,故李某某对A公司的诉讼,不予支持。对于李某某诉请的C公司某工区,C公司某工区无独立法人资格,也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因此,李某某对C公司某工区的诉讼,亦不予支持。李某的各项主张,可待证据充分后向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主张。遂裁定:驳回李某某的起诉。李某某不服上述民事裁定,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A公司辩称,上诉人与我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其与B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驳回上诉。C公司某工区辩称,李某某是A公司安排过来的,不是我单位职工,故请求驳回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解:本案的法律要点是:劳动者的相关福利待遇应该由实际用工单位

6、来支付。二审法院认为,2007年12月25日,B劳务公司与A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2007年12月28日,李某某与B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27日。李某某一直在C公司某工区工作,但该单位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而A公司和B公司之间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故应当认定李某某在上述期间与B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与A公司存在劳动用工关系,C公司某工区无非是李某某的一个具体工作地点。A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支付上诉人加班费及相关福利待遇。操作提示:1)被派遣劳动者的待遇,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绩效奖金,岗位福利等待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技能培训、加入工会和工会经费提取等事项,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但这种约定不能是随意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2)用工单位在日常支付福利待遇时,假如处理不当则易引起纠纷。虽然劳务派遣员工不是用工单位的员工,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直接向劳动者承担的若干义务,如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用工单位也应当针对派遣员工建立一套完整的工资福利制度,做到同工同酬、标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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