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泰建材碎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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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丽泰建材碎石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019-510522-42-03-327081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魏家祠村 4 社 2 号地理坐标(105 度 51 分 33.725 秒,28 度 48 分 2.761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 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 其他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合江县发展和

2、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川投资备 【2019-510522-42-03-327081】FGQB-0002 号总投资 (万 元)500.0环保投资 (万元)13.5环保投资占 比 (%)2.7施工工期2019 年 7 月-2019 年 9 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团是:泸州丽泰建材有限 公司于2019 年 7 月开工建 设碎石生产项目,于 2019 年 9 月建设完成年产碎石20 万吨、机制砂 10 万吨、 机制粉 10 万吨的生产能 力以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如 原料仓、成品转运仓、洗 车区、办公室、雨水收集 池、沉淀池、清水池等,2020 年 5 月 6 日泸州市合 江生态环境局对泸州丽泰

3、 建材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 罚决定书 (泸合环 罚字 201916 号) (见附件), 泸州丽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 年 9 月 18 日完成处用地面积 (m2 )3333.35 1罚缴费 (缴费单见附件)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 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具体见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的类型设置原则是否设置 专项评价理由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 染物1 、二噁英、苯并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 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 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否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大 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以 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

4、 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 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 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 中处理厂否项 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 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 预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 外排。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 池沉淀处理,循环回用于生 产,不外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 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 量3 的建设项目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 价技术导则 (HJ169) 附 录B 、附录C ,本项目不涉 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 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 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 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否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 海

5、洋工程建设项目否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土壤不开展专项评价否无要求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否无要求地下水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 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 工作否本项 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 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 区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 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 附录 B 、附录 C。2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

6、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 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本项目属于其他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 以及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 ,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为允许类” ,故项目为允许类。本项目使用的各种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合江县发展和

7、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0522-42-03-327081】 FGQB-0002 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 、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2021 年 6 月,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证明关于赤水河 环线旅游公路项目砂石堆场临时用地的通知 (合自然资地函2021 3 号) ,通知内容如下:同意泸州丽泰建材有限公司临时使用符阳街道魏家祠村 4 社集体 土地 3333.35 平方米,其中,农用地 2793.46 平方米(其中:耕地 2793.46 平方米 (不含基本农田) ,建设用地 539.89 平方米,未利用

8、地 0 平方 米作为赤水河环线旅游公路项目砂石堆场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 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3本项目根据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赤水河环线旅 游公路项目砂石堆场临时用地的通知 (合自然资地函20213 号) 项目用地范围属于该通知内,故土地使用合法,符合当地规划。3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2022年版) 符合性 分析。表 1-2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符合性分析序 号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是否 符合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

9、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 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 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 自然保护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 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

10、河段范围 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 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挖沙、采矿, 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 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 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 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 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 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 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 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 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涉及

11、新增和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 个水生生物 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不涉及符合4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 江千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 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 和磷石膏库, 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 目。项目不涉及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 的落后产能项目。禁

12、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 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 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根据上表,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2022年版) 要求。4 、关于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泸委发 201718 号) 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 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泸委发201718 号) ” ,将设计洪水位线 上 1000 米范围划入沿岸生态保护区域,500 米范围划入重点保护区域, 制定差别化保护策略,实施分区治理。在全面落实工业污染治理方面, 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在长江、沱江设计洪

13、水位线以上 100 米范围内, 严禁新布局任何工业用地项目;100-500 米范围内,只允许新布局一类 工业用地项目;500- 1000 米范围内,可适当新布局二类工业用地项目; 1000 米范围内,严禁新布局三类工业用地项目。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魏家祠村 4 社 2 号,本项目 属于碎石加工项目,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 项目,因此要求距离长江的距离应大于 500m ,本项目厂界最近距离长 江管理范围线 530m ,符合关于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 施意见相关要求。5 、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5(川府发【2020】9 号) ,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建立国土空间 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 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 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 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川府发【2020】9 号文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川 南经济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 镇魏家祠村4社2号,不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后,不会对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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