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龙食品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迁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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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兴龙食品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剑阁县公兴镇兴龙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 目名称兴龙食品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迁建项目项目代 码川投资备【2020-510823- 13-03-455108】JXQB-0132 号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 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公兴镇九龙村三组地理坐 标(105 度 37 分 12.598 秒,31 度 41 分 1.74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51 牲畜屠宰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8 项“屠宰及肉类加工

2、135” 中的“其他屠宰”建设性 质区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 门(选 填)剑阁县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020-510823- 13-03-455108】 JXQB-0132 号总投资 (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95环保投 资占比 (%)11.875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 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无- 1-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

3、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畜禽屠宰生产线,建成后对生猪进行统一宰杀、规范管理, 符合国务院 525 号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 年 3 月 1 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44 号生猪屠宰管理办法(2010 年 7 月 1 日)。本项目对生猪进行宰杀,对部分鲜肉进行冷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第二类限制类中的轻工第 24 项: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的屠宰建设列为限制类(少数民族地区除外)。本项目年屠 宰生猪 1.5 万头,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40 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之规定:“对属于限

4、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 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 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根据剑阁县 经 济 信 息 化 和 科 学 技 术 局 对 本 项 目 的 “ 川 投 资 备 【2020-510823-13-03-455108】JXQB-0132 号” 备案文件,项目建设性质属 于迁建,同时本项目不会新增产能,迁建后的项目将更换为全自动化生产 线且满足环保要求,因此可以建设投用,本项目已取得广元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广府办函【2013】7 号)。本项目生产拟选用设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无国家明

5、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本项目冷冻所使用的制冷剂为 R404A ,不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中没 有规定其使用期限,且该类制冷剂不属于原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 办公厅文件关于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设施的通知(环办 2009 121 号)中禁止新建的使用含氢氯氟烃的生产设施。本项目制冷剂为新型的环保制冷剂。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二、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迁建后的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剑阁县公兴镇九龙村三组,属于城镇规划 范围外,为租用的公兴镇九龙村三组农户用地,企业已与上述农户签订了 土地租赁协议。同时,根据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用地证明文件(见 附件)以及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文

6、件(见附件),本项目不占用 基本农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允许其建设使用。此外,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及原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同意本项目迁建的文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用地规划要求。三、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2021 年 6 月 20 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通知(广府发20214 号)。广府发20214 号就落实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监督实施 提出如下要求。广元市通过划分区域的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分区管控要求,进行

7、构建生态环境分区体系。广元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 66 个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 元 26 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 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 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 点管控的区域,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 33 个。其中:城镇重点单元 7 个, 工业重点单元 23 个,环境要素重点单元 3 个。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 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集聚区)等。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广元市环境管控单元

8、分布图见下图-3-本项目所在地图1-1 广元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广府发20214 号中一般管控单元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剑阁县公兴镇九龙村三组,根据现场踏勘,结合广 元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应落实生态环境保 护基本要求。本项目为屠宰项目,生活废水及屠宰废水一起经污水管道收 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表 3 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至白龙河;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待宰棚、屠宰过程、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根据本项目废气的特点(非常适合微生物生长), 项目选用以全封闭为主

9、的生产方式,并采用生物除臭系统对恶臭进行治理, 厂界恶臭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项目通过将主要产噪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厂房内,并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 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措施,噪声传播过程中通过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针对猪叫声,采用麻电机将牲 畜致昏后刺杀、待宰棚进行封闭并减少对生猪干扰;待宰棚内播放音乐(音 量较小),使生猪保持安静;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均按环评要求进行妥善处置。项目建设过程将按后续工程分析要求严格落实废气、废水

10、、固废等污-4-染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符合广元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四、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表 1-1 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表法律名称法律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大气污染 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 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 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 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生产均位于封闭 车间。符合噪声污染 防治法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 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 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

11、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噪 声主要来源于包括通 风系统、水泵、污水处 理站内的水泵和鼓风 机的噪声、车间生产设 备和待宰棚内猪的嚎 叫声等,所有产噪设备 均布置在密闭的厂房 内部,通过选用低噪声 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 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固废污染 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 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 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 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 暂存间按照规定设置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符合第八十一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

12、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收集、贮存危险废物, 均按照危险废物特性 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 集、贮存、运输、处置 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 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 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危 险废物暂存间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 准的防护措施。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废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

13、律法规的要求。五、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 1-2 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规划/文件名称规范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大气污染防第一条(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 染综合治理。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本项目采用电能, 为清洁能源。符合-5-治行动计划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 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 炉。第五条(十六)所有新、改、扩建 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 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 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 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 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 建设“两高”行业项目。本项目正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不 属于“两高”行业项 目,不涉及生态脆 弱或环境敏感地区打赢蓝天保 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二、(四)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 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 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 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 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 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 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四川省蓝天 保卫行动方案 2017-2020 年)成都平原地区加强水泥、平板玻璃、 燃煤(油)小锅炉、砖瓦、化工等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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