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合同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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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招标合同集锦10篇招标合同 篇2 定义及解释 1 定义 以下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给予的涵义: (a)“工程”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筑的工程。 (b)“效劳”是指监理工程师依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效劳,包括正常效劳、附加效劳和额外效劳。 (c)“工程”是相为完成工程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供应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效劳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

2、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效劳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效劳范围)、附件b(业主供应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效劳)、附件(c)(酬劳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依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头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依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公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

3、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局部。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假如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冲突,按时间挨次以最终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 效劳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工程有关的效劳。效劳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效劳 (a)正常的效劳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效劳。 (b)附加的效劳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效劳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效劳的那类效劳。 (c)额外的效劳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依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需履行的效劳。 5 仔细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4、(a)监理工程师在依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慎重而勤奋地工作。 (b)当效劳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依据合同进展工作,假如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具体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具体规定必需是他可以承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打算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假如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依据自己的职能和推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展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假如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状况,此时监理工

5、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 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供应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效劳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效劳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效劳。 业主的义务 7 资料 为了不耽误效劳,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供应他能够猎取的并与效劳有关的一切资料。 8 打算 为了不耽误效劳,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打算。 9 帮助 在工程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气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根据详细状况供应如下帮助; (

6、a)供应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供应效劳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效劳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大事时的遣返; (e)供应如下权力:z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效劳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允许将履行效劳中所赚外币汇出; (f)供应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猎取的信息。 10 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效劳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供应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 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选择和供应职员。凡涉及到效劳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承受指示。 1

7、2 其他人员的效劳 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供应效劳。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效劳的供应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 职员的供应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工程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承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根据第11条供应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假如业主未能供应他应负责供应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效劳而双方均认为此类供应对于圆满地履行效劳是必需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供应,以作为附加的效劳。 14 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治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假如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工程所在国内

8、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 职员的更换 假如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马上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力量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担当,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假如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担当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 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假如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 业主的责任 假如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

9、赔偿 假如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以下条件下支付赔偿; (1)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2)在任何状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3)假如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局部比例。 17 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大事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 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 赔偿的限额 依据第16条有关责任

10、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依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假如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假如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 保障 假如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1)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依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2)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

11、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以下状况引起的索赔: (1)有意违约或马虎引起的渎职; (2)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 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展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效劳提交建议书之日进展保险的根底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展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效劳提交建议书之日进展保险的根底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展其它各项保险。 假如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承受的

12、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 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承受的条件对以下各项进展保险: (a)依据第6条供应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头、完成、变更与终止 21 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终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 开头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效劳必需开头和完成,但依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 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

13、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展更改。 24 进一步的建议 假如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效劳的建议。此类建议的预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效劳。 25 延误 假如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效劳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效劳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状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局部应被视为附加的效劳; (c)完成效劳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 状况的转变 假如消失根据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状况,以及该状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局部效劳时,他应马上通知业主。 在此状况下,假如不得不暂停某些效劳时,则该类效劳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状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效劳。 假如履行某些效劳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效劳的完成期限由于此状况可能必需赐予延长。 27 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 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局部效劳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安排停顿效劳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假如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值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足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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