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46669035 上传时间:2023-12-1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土地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土地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土地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土地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管理办法为依法保障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加大依法处理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土地违法案件强制执行“裁执分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在全县建立土地违法案件强制执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成“裁执分离”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非诉执行案件,实行审查裁定与组织实施在法律主体上相分离的制度,即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三条对“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

2、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应在收到强制执行裁定之日起45日内执行完毕,并在执行完毕后5日内,将执行情况书面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第四条对“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责令退还土地”的处罚,除县政府或者县财政部门决定保留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外,一律做拆除处理,由违法行为发生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同时将违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土地权利人或管理人。第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各镇落实土地违法案件强制执行“裁执分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镇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对工作不主动、组织不严密、执行不到位、监管漏洞多、问题较突出、群众意见大的镇,依据监察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规定,严肃追究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采取核减下年度用地指标的措施,督促土地违法案件执行到位。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土地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管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