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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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目录第一章 总则21.1评估由来21.2评估内容21.3评估范围31.4评估目的31.5评估时间范围31.6评估编制依据3第二章 规划实施总体情况52.1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主要目标要求52.2安徽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对滁州市的要求82.3滁州市实施“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情况及成效82.4滁州市“十三五”环保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安排情况10第三章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状况评估123.1水环境质量指标状况评估123.2大气环境质量指标状况评估253.3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估32第四章 污染防治指标完成情况评估344.1

2、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评估344.2废旧放射源送贮率评估354.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评估364.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评估364.5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374.6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384.7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394.8总量减排39第五章 环境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评估405.1达到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示范乡镇建设标准405.2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40第六章 环保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实施成效416.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成效416.2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成效446.3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实施成效466.4土壤污染防治工作486.5生态保护工作486.6环境管理工作50第七章 重点

3、工程实施情况51“十三五”期间滁州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情况51十三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表52“十三五”期间滁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一览表59第八章 评估结论及建议998.1评估结论998.2规划实施存在问题1008.3对“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1008.4对环保规划调整建议1062018年1月份滁州市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类别1112018年2月份滁州市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类别1132018年4月份滁州市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类别1162018年5月份滁州市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类别1182018年6月份滁州市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类别120第一章

4、总则1.1评估由来中期评估是对规划期内环境保护进程的总体判断和对政府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对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进行中期评估,掌握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执行情况,评价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意见,对于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推动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促进规划实施应采取的主要措施等。1.2评估内容评估内容为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国家“十三五”环保规划和安徽省

5、环保“十三五”规划对滁州市有特别要求的实施情况的评估。1.3评估范围滁州市评估范围包括: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和凤阳县,共有110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含20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043个村民委员会。市域总人口约449万人,土地总面积为1.33万km2。1.4评估目的一是评估“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实施的执行情况,重点评估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分析规划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规划实施的重点和思路,提出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三是为做好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终期评

6、估工作提供支撑,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1.5评估时间范围评估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1.6评估编制依据1.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环保部环境规划院;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389号);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31号);8.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7、(2006年6月29日修订);9.安徽省水功能区划;10.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11.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12.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1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426号);1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31号);15.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秘201537号);16.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7.滁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8.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19.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大

8、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421号);20.滁州市统计年鉴(2016);21.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2.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3.滁州市生态市规划(2004-2020年);24.滁州市噪声功能区划(2012-2020年);25.滁州“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滁政办201721)第二章 规划实施总体情况2.1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主要目标要求2.1.1规划目标滁州市根据地区环境保护实际情况,“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中对2020年提出了总体目标,并从大气环境、水环境

9、、声环境、固体废物、辐射、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控制目标值、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值。具体目标为:1、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地表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地表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率85%以上;环境空气:滁州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83%以上,优良天数达到303天以上;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有所控制;声环境:滁州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不大于53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63分贝;辐射水平: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电磁辐射环境总体水平良好;废旧放射源送贮率达到100%。滁州

10、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控制目标见表2-1。表2-1 环境质量控制目标表类别指 标 名 称单 位2020年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大气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的天数天303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3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微克/立方米14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微克/立方米27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PM10)微克/立方米70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PM2.5)微克/立方米50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5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dB63辐射辐射水平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

11、标“十三五”期间的总量控制红线的基准线为2015年实际排放总量。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6700吨,氨氮排放总量8878吨;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89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41258吨。3、污染防治控制指标到2020年,滁州市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100%和95%;镇区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0%;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大于99.7%;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烟尘大于99.5%,二氧化硫大于99.8%;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5%,养殖场污水处理后排放

12、达标率达100%。 4、能力建设与环境管理全市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宣教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初步建立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研究中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湖库水生态科研基地;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成市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市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重点污染源(市控以上)自动在线监控率达100%。规划到2018年,新增建成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到2020年,新增建成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到“十三五”末,全市60%的县(市)达到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2.1.2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在规划的主要任务上

13、,滁州市在环保法规监管、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噪声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农业生态和自然生态环境,环保管理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在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上,滁州市环保“十三五”规划结合国家及安徽省的要求,提出了针对性的重点工程。如规划建设清流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苏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马桥河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安徽凤阳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工程项目、凤阳中都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生产线脱硝技术环保工程技改项目,天长市经开区生物质

14、热电联产项目,安徽国祯明光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130MW)项目;滁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扩建工程等。 在保障方面,环保“十三五”规划提出了政策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以及技术保障等相关措施。2.2安徽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对滁州市的要求 根据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在流域需要改善的控制单元中对滁州市做了具体要求。除此之外,对滁州市及各区县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具体要求为:池河滁州市控制单元、白塔河滁州市控制单元由类升为类。2.3滁州市实施“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情况及成效为促进滁州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滁州市通过对国家及安徽省环保“十三五”规

15、划目标、任务、工程内容进行识别,并结合滁州市市域环境质量及主要环境问题,对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对规划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确定了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目标。2015年,滁州市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作为指导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1、组织规划到位,“十三五”环保规划全面推进。滁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市政府对“十三五”规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实施环保“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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