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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台县富顺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的通 知各总支、场镇各单位、村(社区):为进一步发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巩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根据三整治办【2012】11号和绵阳市2012年7月9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以优美的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总支、场镇各单位、村(社区)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部门各施其职,相互配合,集中精力,实行分线作战和网格化管理,集中一切人员、时间和精力,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
2、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确保在2012年7月15日前环境面貌有一个大的改观,到2012年9月30日,我镇城乡环境得到彻底的改观。二、明确分工、严格职责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责任范围根据属地和职责划分,现将各单位、总支、村(社区)的职责确定如下,望请认真履职:(一)、总支、场镇各单位、村(社区)共同职责:一是切实履行 “门前五包”义务;二是负责抓好办公及住宿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三是办公室内桌椅、书籍、报刊、文具用品、器具等摆放整齐;四是地板、窗台、空调平面和阳台表面清扫彻底;五是壁面干净,无蜘蛛网,挂物整齐规范;六是厕所干净无垢无积水。走道间、栏杆、配电消防设备洁净;七是积极配
3、合“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搞好消杀、灭鼠、灭蝇、灭蟑螂,除害灭病;第八、加强宣传和干部群众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进一步增强干部和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倡导和谐文明新风,切实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觉规范行为、共建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各总支、场镇各单位、村(社区)职责: 1、总支职责具体领导所属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治理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安排部署本辖区治理工作的规划、总结,督促检查辖区内单位、村(社)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年终考评时履行考核领导初评意见。2、国土、村建部门职责国土、村建部门在城乡环境综
4、合治理工作中,要严格履行设置、规划、审查职责,对全镇以建、待建、新规划建设住房、养殖等进行严格审批,对建筑物的风貌要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规范执行,明确其位置、功能、层数、外装颜色风貌,杜绝乱搭乱建,治理工地乱象和脏乱差,确保建设不影响正常的交通和人民生产生活。3、中心卫生院、计生指导站和其他卫生医疗机构职责履行好公共卫生和公共健康教育义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每月开展一次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群众身体健康有关的义务宣传活动。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和防病治病宣传,指导群众合理膳食、用药,积极参加镇内各项整治活动。4、林业、水利、农技部门职责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要防止向山林、河道、塘库堰倾倒垃圾污水,积极倡
5、导种草、植树,美化家园,严禁焚烧垃圾和秸秆,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环境治理活动。5、邮政储蓄、信用社、电信、移动、保险、广电、网络公司、供电所等公共服务机构职责要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治理活动。6、畜牧兽医站的职责对畜牧、家禽养殖、屠宰行业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因畜牧、家禽养殖、屠宰污染环境,指导这些行业积极参加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主动搞好疫病防控,主动参与城乡环境治理工作。7、教办和学校职责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治
6、理工作中来,教育学生不乱吐乱丢,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小手牵大手活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共同参与。要求每一个学生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调查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8、工商所、派出所、交警队职责工商所负责辖区所有经营户和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分行业做好店招、店牌制作悬挂,对店招、店牌陈旧破烂的要求经营业主及时更换。遮阳雨棚搭建规范,户外广告张贴入栏,座商归店、农贸归市、摊点归区,摊不出店、货不出柜,室内物品堆码整齐,安全通道畅通,标识、警示牌醒目。派出所、交警队要做到合理规划停车场,使车辆停放有序,严厉打击违法抗拒阻碍城乡环境综合
7、治理的行为。9、村(社)职责严格按照新村建设“20字”方针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要求,做好本村(社)的治理宣传工作,在2012年8月30日前做到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内容知晓率达到95%以上。要求:村民庭院堆码整洁,清理疏通阴阳沟,房前屋后无杂物,无乱搭乱建、晾晒粮食衣物有序,使用清洁卫生饮用水,厨、厕、圈清洁,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无害化处理。引导农民综合利用秸秆,严禁焚烧垃圾和秸秆,努力实现无公害化生产生活,保持通村公路畅通清洁,及时清理辖区内的小广告、牛皮癣,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走入常态化。10、场镇社区职责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目标和县民政局关于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
8、要求认真执行。(1)、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志愿者清扫服务等社会宣传、社会动员、社会实践活动。(2)定期组织场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宣传、清扫保洁等实践活动,培养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规范等文明卫生意识,。(3)主动配合协调工商、村建、国土等部门对场镇经营门市店招、遮阳雨棚搭建进行全面规范,开辟户外广告张贴专栏。参与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机构,做到各类管线搭接有序,绿化苗木栽植有序,街面各类堆放物品摆放整齐;(4)街面清洁无污染,环境保护和清扫人员认真履职,场镇街道无纸屑、垃圾、烟头等物品,屋面清爽无污垢,绿地花台洁净无垃圾,垃圾入池入箱无堆积;(5)进一步开展文明卫生督导员和劝道员工
9、作,积极配合工商、派出所、交警队等部门开展座商归店、农贸归市、摊点归区,摊不出店、货不出柜,车辆停放有序的专项整治活动。(5)坚持管理好保洁队伍和清扫保洁人员,做到环境卫生好、集镇秩序好、社会治安好。(6)加强背街小巷、学校、公路、河道及人流量大和人群聚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消除“盲点”、“死角”。(7)开展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的集中整治。规范场镇施工工地管理和渣土运输,严禁占道堆码建筑材料,场镇建设必须先经社区签字备案并收取环境污染5000元10000元不等的保证金。(8)做好桑林溪白色漂浮物的日常清理工作,保证河道清洁美观。(9)及时收缴垃圾清运费,认真做好垃圾
10、转运工作,无特殊情况,必须做好垃圾日产日清工作。三、奖励和问责(一)奖励凡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省、市、县、镇的检查中成绩突出,能认真执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所要求的各项类容,全年无通报批评或检查评分第三名(及以下)两次的镇党委政府将给予奖励。(二)问责无论是镇直属单位还是驻镇派驻单位,总支、村(社区),凡有下列情况,一律问责:1、不履行或履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的(镇党委政府无法直接处理的报县或其上级部门处理);2、按责任划分,应履行的职责履行不到位,检查评位列前三名后的(谁影响处理谁,扣罚工资或误工费,三次以上含三次,年终取消评优);3、按照所属区域,不能认真执行辖区领导安排部署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义务劳动、工作任务的,首次进行诫勉谈话,两次诫勉谈话改进较小或无改变的责令停职或建议调离。4、拒绝或长期(超过3个月)拖延缴纳年度垃圾清运费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改进较小或无改变继续拖延拒绝缴纳的责令停职或建议调离。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