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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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772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邬工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20-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接南大干线,终点接现状金瓯大道,线路全长0.496千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

2、速30千米/时,双向四车道,路幅布置为3米(人行道)+7米(机动车)+7米(机动车)+3米(人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最大雨水管径为DN800。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

3、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规模:该项目起点接南大干线,终点接现状金瓯大道,线路全长0.496千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千米/时,双向四车道,路幅布置为3米(人行道)+7米(机动车)+7米(机动车)+3米(人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最大雨水管径为DN800。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控制价:9092809.73元。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七、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1、从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9月7日23时59分。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9月7日23时59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止。八、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的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 0 0分,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番禺交易部7F)。2.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番禺交易部

5、7F)。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

6、员。)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3.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1)投标担保1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

7、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

8、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

9、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6、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承诺书。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警示期内的施工企业不予接受投标(2016年12月12日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部分施工

10、单位不规范行为的通报,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红牌警示,有效期为1年);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番禺区一项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不予以接受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6项(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

11、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

12、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

13、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11室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

14、公司就参加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

15、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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