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实业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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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蓝天实业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文件类别: 行政管理 编制部门: 文件编号: LTXZ001-2013 编写日期: 年 月 日生效日期: 年 月 日机密等级: 机密 一般第一章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确保各项行车任务顺利完成,提高公司内部运作效率,促进公司经营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车辆管理部门第一条 驾驶人员1、按照国家的交通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进行车辆驾驶。2、负责保管随车物资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1、负责用车的审核。2、负责公司日常派车的监督检查及新车购置、旧车处理等的综合管理。3、公司车辆日常维护的检查及维修费用的审核。第三条 相关部门1、办理用

2、车申请手续。2、部门负责人审批本部门的用车申请。第三章 车辆的管理第一条 公司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指派专人对车辆进行调配、维修、检验、清洁等。第二条 公司的车辆由公司聘请的驾驶人员使用,驾驶人员须根据手续齐全的派车单(附件二)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申请流程见附件一。驾驶员开车前须详细检查车辆,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员工可向行政人事部申请用车: 1、工作需要,时间较紧、路途太远或乘公交车难以到达。2、重要事件,如参加重要会议、到政府部门办事、接送重要客户、举办重大活动等。3、紧急或特殊情况,如项目现场解决问题、大额现金存取等。4

3、、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外出公干或约见重要人士。5、其他,如:货物运送、办公用品的采购、加班用车等。第四条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第五条 公司商务用车统一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单,交由本部门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调配。第六条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三)”,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地、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出车事由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应每两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一次行驶

4、记录表,由行政人事部专人对该记录表进行核查统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第七条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油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人事部保管,车辆的各种购买原始凭证、行车证、保险单、税单等行车必备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均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第八条 车辆的油耗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核算后,对用油量进行统一管理,超出油耗的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支付费用。第四章 车辆的使用第一条 公司车辆不得用于非工作目的,且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第二条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

5、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第三条 公司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第四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不得将车开回家或是作私用。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负责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第五条 车辆仅能由派车单指定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非本公司人员

6、向我公司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第六条 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司车辆的,应先写书面申请,写明用车原因,注明“私用”,并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第七条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第一条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第二条 车辆需进行维修、美容等,应向行政人事部经理讲明原因并填写“车辆请修报告单(附件四)”,注明行驶里程,行政人事部经理应认真审核并签字同意,核准后方得送修。第三条 各车辆的修理和清洗应在行政人事部指定的4S店修理厂和洗车场进行,4S店修理厂和洗车场的指定因遵循就近方便工作、具有良好的资质、

7、质优价廉的原则。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第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先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就近修理,但发票上应有用车人证明属实的签字方可报销。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行政人事部专人联系请求批示。第五条 超出正常维修以外的车辆大修或购置大宗的车用设备的,由驾驶人员会同行政人事部经理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维修点进行大修或购买。第六条 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第一条 驾驶人违反交通规

8、则或发生事故,具有下列情形规定的行为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酒后驾车。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第二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所扣除的驾驶员积分及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担(因公务经批准的情况除外)。第三条 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拨打120寻求帮助,并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勘验现场,及时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第四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第五条 公司车辆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驾驶人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

9、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30%。第六条 驾驶员未经公司程序,擅自使用公司车辆,或是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的,发现一次,处警告处分,并扣取当月工资的5%,发现两次的,扣取当月工资的10%,三次以上,公司将解除与其的聘用合同。第七条 因驾驶员原因给公司车辆造成损失的,除承担上述规定的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章 相关费用报销第一条 车辆的保险费、汽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两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第二条 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第三条 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附件一 用车流程图附件二 派车单附件三 行车记录表附件四 车辆请修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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