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的背后:两宋劝农制度的历史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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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式的背后:两宋劝农制度的历史分析中国的文化向以注重形式而着称于世。如果当某种看似形式主义的现象在历史上长期存在,并进而不断制度化,就须引起历史学家应有的关注了。“劝农”制度就是这样的一种现象。中国历史上的劝农制度起源颇早,历代时行时废,文献记载也颇零散。北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二月,朝廷令地方官以“劝农使”入衔,从此形成制度,直至清末行之不缀,影响深远。同时,由于雕版印刷术的普及,从宋代起传世文献增多,留下了相当数量的关于劝农制度的记载,尤其是当时文人别集所收录的地方官的“劝农文”,数量不少,第一次给了我们以分析这一制度具体内容与其前因后果的可能。不过,可能正因为它的流于形式的特性,学

2、术界对传统劝农制度一向关注甚少。20世纪30年代曾有学者对它作过一些初步的介绍,惜未能深入。近年来则基本未见有学者留意。本文根据资料的可能,首先介绍宋代劝农制度的基本内容,其次利用政治文化学等的分析工具,就我们如何理解传统劝农制度,略作尝试。考虑到劝农制度作为传统专制国家一整套仪式性制度的典型案例,前期研究成果尤其是可供参照的研究范式基本阙如本文的分析自属初步的尝试。一,劝农制度的源起中国历史上劝农制度的本意,指由统治者来劝勉诱导天下民众以农为本、力田南亩。以仰事俯育,供亿国家。管子所谓“劝农功以职其无事,则小民治矣”。从内容看它又可以分两个侧面:其一是君王亲耕藉田,为天下率;其二则是通过种种

3、途径向民众传递君王重视农事的信息,以达到劝勉诱导的目的。20世纪30年代,宋希庠曾出版两册关于中国古代劝农制度的专书,一为1934年由南京实业推广委员会印行的中国历代劝农制度考,另一为1936年由中正书局印行的中国历代劝农考,两书内容均属一般性的制度介绍,其中有涉及宋代劝农制度的内容。此后半个多世纪未见关于宋代劝农制度的专门研究。1983年,农史研究)第一期刊登陈显远洋县南宋劝农文碑简介一文,介绍了1981年陕西汉中地区洋县旧县衙夹墙中所发现的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年)由知州宋莘所撰立之劝农文碑的内容。此外,农业考古1995年第一期刊登有王祥堆的读朱熹劝农文,此文归纳了朱熹在任地方官时所撰劝

4、农文的主要内容。管子卷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历史上君王的亲耕藉田是与祀天祈年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以上求天佑,下劝农功,所以带有明显的原始神学意味。礼记月令载:“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又春秋左传卷三。襄公七年春:“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在祀天求年之余。君王作为上天意志在人世间的代表,还须亲耕藉田,以示上承天意,下为民率。所以祀后稷、飨先农与亲耕藉田是一套典礼的完整组成部分。如北宋端拱元年(988年)正月,太宗“于东郊亲飨先农,以后稷配,遂耕藉田”。中国历代专制王朝无不以“天命”作为其统治的依据,所以一直视包括祀后稷、飨先农在内的、从原始神权国家承袭而来的一整套祭

5、祀仪式为国之大典,奉行虔诚。不过也许是由于后世国家世俗色彩增强,或者相比之下劝诱农功毕竟不如天命的确认来得重要,总之亲耕藉田看来并非如郊祀大礼一样属国之常典,而是帝王玉趾少举,偶尔为之。宋代历朝举行亲耕藉田之礼的,见诸记载仅有四次。第一次是建国初期的太宗端拱元年(988年)正月,第二次在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二月,第三次是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正月,最后一次是在南宋前期,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年)正月。典礼过程少不了种种烦文缛节,并事后诏告天下,宣付史馆,群臣称贺等等,不一而足。总之由今人看来纯属形式主义。事实上,至少从时人的眼光看,亲耕藉田制度并非完全的政治作秀,而是认为可以由此向

6、民众传递一种明确的信息。宋仁宗明道二年为行亲耕之礼,诏告天下:昔者尧、汤之灾而民不病,知备故也;禹、稷之盛而身服劳,知本故也。惟本与备一出于农,哲王尽心义在于此。自今以还,其申敕诏条,切督州郡,凡令之出,以农为先,谨视土膏之宜,明宣稼政之目,谕以国家宝谷重食,尊本镇浮,庶几流亡有所底止。敢或弛厥穑事,重为民殃,当一置于重科。俾大变于衰俗,布告天下,知朕意焉(宋庠元宪集卷二七敕州郡劝农诏)。所以典礼的用心,在于“布告天下”,申明“尊本镇浮”之意。南宋林驯就认为劝农“至其法之最良者,则白天子而下,无不以农为务,躬耕藉田,率劝民耕”。问题是:在信息传递多有不便的传统时期,任何有头脑的政治家都不会期望

7、只要君王移动玉趾,亲临东郊以行三推之礼,即可达到天下景从的效果。所以仍需有种种与之配合的推广措施,这才是历代劝农之政的主要内容。自秦汉以来,随着帝制国家职能的不断理性化,不少原初仅属典礼的功能日渐渗入日常行政的范畴,趋于制度化了。宋代开始劝农之政的日常行政化,可以说是其中较为明显的一个例证。二、宋代的劝农制度中国传统帝制国家以重本抑末为国策,行劝农之政,举凡与农事相关的政务无不被冠以劝农之名,如赋税制度的变动等等都是。不过在任何一个专制国家(尤其是传统时期的中国),政府意欲推动某事,最为直接、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措施,不外乎设官列职,动员官僚机构的力量。劝农之政也不例外。西汉成帝阳朔四年(公元前

8、24年)诏令二千石“勉劝农桑”,还仅仅是督促地方官关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端拱元年正月乙亥条,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上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端拱元年正月乙亥条、同书卷一百十二明道二年春二月丁未条、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四宣和元年春正月乙亥条,以及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绍兴十六年it!J1辛卯条记事。林驯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一。劝农,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班固汉书卷一。成帝纪,中华书局点校本。心农政而已。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令“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则属于为劝农政而专官列职了。后人以为“此劝农官之始也”。南朝梁武帝天监九年(510年),又有“劝农谒者”之设,其品秩同殿中御史,具

9、体职掌则不甚明了。中唐以后,中央政府派遣财政使职外出,有以“劝农”人衔者。如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年)六月,委派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约730年)为覆田劝农使,“巡行州县,与吏民议定赋役”。代宗广德二年(764年)二月,更遣太子詹事李岘(709766年)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道知选事并劝农宣慰使。这些财政使职的实际职责,多为搜括逃户,整顿赋税,劝农的职衔,或为虚名。宋人高承又谓:“唐中、睿之世,州郡牧守皆以劝农名其官。”然似未见有其它文献可作印证。总之,赵宋之前,历代虽已有以劝农名官者,以及朝廷因种种事由颁下劝农专诏,多为一时之政。历代州县官地方官的考课,大多列有劝诱农桑等考核内容,但也很

10、少见有具体实施的制度规定。北宋时期起情况有了一些变化。真宗咸平二年(999年),直史馆陈靖上奏,请益修劝农之法,宋廷曾考虑任命他为劝农使,“按行陈、颍、蔡、襄、邓、唐、汝等州,劝民垦田”,但并未实行。景德三年(1006年)二月,权三司使丁谓(9661037年)等上奏:“唐宇文融置劝农判官,检户口田土伪滥等事,今欲别置,虑益烦扰,而诸州长吏职当劝农,乃请少卿监刺史阁门使已上知州者,并兼管内劝农使,余及通判并兼劝农事;诸路转运使、副并兼本路劝农使。”得到宋真宗的赞同,史书谓“劝农使人衔自此始”。至天禧四年(1020年)正月,宋廷进一步下诏,改天下诸路提点刑狱为劝农使副使,兼提点刑狱公事。命令各路提

11、点刑狱“所至取民籍,视其差等,有不如式者惩革之,劝恤农民以时耕垦,招集逃散,检括陷税,凡农田一事已上悉领之”。并各赐农田敕一部。同年四月,应利州路转运使李防之请,宋廷雕印了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唐人韩谔四时纂要等书,付诸路劝农司,“以助民务”。八月,复令各路提刑司行上奏署名,凡事属户赋农田,署劝农司;事属刑狱格法,则署提点刑狱所。到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以转运、提刑等司“皆别置劝农司,文移取索颇为烦扰”,下令罢诸路劝农司,转运司、提点刑狱仍令领农使如故。明道二年(1033年)十一月,“诏知开封、河南、应天府自今并兼畿内劝农使”。此后,县令也以劝农人衔。葛胜仲(1072114年)曰:“今朝廷

12、以郡守贰若令为劝农之官,汉书卷一二平帝纪。高承事物纪原卷六劝农,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影印本。杜佑通典卷二六职官八司农卿,中华书局影印本十通本。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十二年六月壬辰条,中华书局点校本。参见欧阳修新唐书卷一三四宇文韦杨王传、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一百十一置劝农使安抚户口诏。王溥唐会要卷七八诸使杂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点校本。事物纪原卷六。孙逢吉职官分纪卷四六劝农使,中华书局1988年影印本。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咸平二年十月辛未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二景德三年二月丙子条。同前书,卷九五天禧四年正月丙子条。同前书,卷九五天禧四年四月癸卯条。同前书,卷九六天禧四年八月辛卯条

13、。同前书,卷一四天圣四年三月甲申条。同前书,卷一一三明道二年十一月庚寅条。且命乘春出郊劝课民事,盖仿古意也。”南宋末年人陆文圭也说“州、县长官以劝农事三字系之职衔之下,于事为重”。但此制出于何时,未见记载,估计当在北宋后期或南宋前期。至此,宋代各级地方长官均兼一地之劝农使,从此形成制度,终宋之世相沿未改,并影响到后代。地方长官既以劝农人衔,除自宋初以来州郡长官即以“岁时劝课农桑”为考课内容外,当时的制度还包括有哪些经常性的职责,值得讨论。参照文献记载,可知主要有两方面内容:其一,每春二月农作初兴之时,守令出郊劝农。北宋郑獬(10221072年)所拟下州县劝农诏曰:“方东作时,其令郡县躬之阡陌,

14、以劝耕桑,称朕劝农之意焉。”南宋袁说友(11401204年)称“岁二月,郡太守率耆老以劝耕于郊,故事也”。黄震(12131280年)也说:“二月十五日,劝农劝种稻也,此州县自古之所同也。”相关的记载很多,看来已为一朝之通制,“着在令甲”。南宋范成大诗送曾原伯运使归会稽用送徐叔智韵:“秧田水满麦栖亩,劝农使者翩然去。”江南“秧田水满”之时,已是三月,说的当是转运使出外郡劝农的情况,至三月才“翩然去”,回到浙东路转运司驻地。春月出郊之外,南宋魏了翁(11781237年)还提到有秋成之时的“十月劳农”:“照会当职所历州郡,岁以二月劝农于郊,农事既毕,则又率寮吏以十月劳农,因相与讲明风化。”但可与之互

15、相印证的记载不多,也许并非制度性的规定,亦未可知。前引黄震咸淳七年中秋劝种麦即称:“八月十五日,再劝农劝种麦也,此本州今日之所独也。”其二,二月出东郊劝农之时,还须作劝农文一首,以宣告君王“德意”。北宋胡太初谓当时的县令“岁二月望,为文数行”,南宋刘爚(11441216年)长沙劝耕诗曰“是州皆有劝农文,父老听来似不闻”,皆指此。现存宋人别集中数量不少的劝农文,看来大多都是当时地方官东郊劝农时的官样文章,且大多卖弄文词,佶屈聱牙,“古语杂奇字,田夫莫能读,况乃识其意”。劝农文由地方官向父老宣读后,还要在各处张贴。朝廷每次举行藉田大礼,或有颁布其它与农事相关的诏文,也要印发各地张贴。这是中国传统社会官府向民众传递信息的主要形式。南宋绍兴十六年藉田大礼前,就有官员提议“望诏守令以来春耕藉之后,出郊劝农,谕以天子亲耕,使四方晓然,知陛下德意,仍自今每春行之”。葛胜仲丹阳集卷十一汝州劝农文,常州先哲遗书本。陆文圭墙东类稿卷一。劝农文,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陆文圭此文未着写作时间,同卷有戊辰劝农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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