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成革-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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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2安徽合成革-文本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为进一步促进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的经济发展,加快萧县工业园区的建设步伐,特编制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在本规划区内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如与其他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 第1.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4)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颁发)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安徽省地方标

2、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 7、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2005年) 8、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02年) 9、萧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10、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11、国家、安徽省及宿州市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管理办法 12、已获批准的城市建设各专项规划 13、规划区内及周边已获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 14、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本次规划的设计任务要求 15、城市规划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1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文本 第1.3条 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生态建设与城市建设

3、同步发展的原则 2、坚持立足现状,使规划更为切合实际的原则 3、坚持在规划严肃性的前提下,提高规划有机弹性的原则 4、坚持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的原则 5、坚持经营城市的原则 第1.4条 规划地区范围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是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区内所有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本规划文本与图则适用于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的各个街区和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管理。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萧县白土镇孤东村范围内,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637.8亩。 第1.5条 规划地区强制性内容 1、街区和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2、街区和地块的建设总量 3、对特

4、定街区和地块的建设高度 4、街区和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 5、街区和地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6、特定地块的土地投资强度 7、大型市政设施通道的规定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按相应的变更程序进行。 文本中以“黑体”及“下划线”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 2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文本 第1.6条 本规划经萧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萧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进行公布。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本规划由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指挥部负责解释,并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本次设计的成果包括文本、分图图则、

5、图集、说明书和城市设计控制准则,其中分图图则主要提出常规性、规定性的规划控制要素,城市设计控制准则主要对空间形态进行要素控制。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图集、规划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者应同时使用,且不可分割。 第二章 街区控制 第2.1条 规划地区发展目标 根据本次规划工业区开发的基础背景、区域发展环境及萧县具体的产业发展态势,结合其选址区域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土地容量,综合研究确定工业园区的性质定位为:以合成革制造产业为主导,可以适当发展其他相关产业,环境优美的环保型特色工业园。 第2.2条 规划地区产业定位 以合成革制造业为主导,同时可以适当发展其他相关产业。 第2.3条 规划地区空

6、间结构 1、本次规划依据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规划结构安排,结合现状用地情况,形成以部分现状道路作为方格网框架,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中成片布置,公共绿地沿主干路、布置,以道路划分工业园区的用地布局结构。 2、规划要求形成“一轴、一带、两点、一组团”规划空间结构 :一轴即为301省道的快速通道发展轴;一带即沿301省道设置的绿化景观带;两点分别位于规划区南北两侧的两个点,一个是生活居住点,另外一个是市政设施集中配套点。 (1)一轴发展轴线 即为整个合成革制造基地服务的对外通道,是合成革制造基地的发展催化轴线。 3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文本 (2)一带绿化景观带 紧贴301省道的绿化景观带,分

7、别有4个大小不同的公共绿地组成,相互之间又贯通联系,组成一个富有特色的绿化景观带。 (3)两点两个配套服务点 南点位于规划区南侧的生活居住点; 北点位于北侧与公共绿地结合设置的市政设施集中配套点; (4)一组团工业组团 一组团即是本次规划的核心部分合成革制造工业组团区。 第2.3条 街区编码系统 1、街区与地块编码系统 本次规划地区内控制编码系统,一般分三个层次进行标注,即“规划地区(X)街区(Y)地块(Z)”,每个街区、地块应与不同的编码相对应。其中:规划地区:XJA,J代表宿州市萧县地区,A代表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 街区:Y01,02,03,? 地块:Z01,02,03,? 标注形式为“J

8、A -01-01”。 街区编号和地块编号时应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一般顺序为由左至右、由上至下。 地块编码、街区编码以及规划地区的编码一同构成本规划地区的编码系统。 2、街区编码 划分为若4个街区:如A片区的街区编码为JA01、JA02?。 3、地块编码 在每个街区中又分若干地块,其地块编码为JA0101、JA0102?。 4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文本 第2.4条 规划地区整体性控制 第2.4.1条 土地利用控制 规划地区用地类型主要为R居住用地、M工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U市政设施用地、G绿地。 第2.4.2条 土地利用的总量构成与总量平衡 规划地区规划总用地112.06公顷,M工业用地

9、用地面积为79.0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0.52%;R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2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86%;S道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13.50公顷,占总用地的12.50%,绿地位于规划用地面积为11.69公顷,占用地的10.43%。 第2.4.3条 强制性控制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红线、绿化绿线、市政设施用地用地为强制性控制用地。 道路红线:规划范围内的过境通道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40米,主干道红线控制在28m,次干道道路红线控制在20m ,红线以内的道路用地需要严格控制,不得随意更改。强制性控制道路用地面积约为13.50公顷。 绿化绿线:结合道路设置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绿线,严格控制,面

10、积约11.69公顷。 第2.4.4条 建设开发总容量控制 根据规划地区内的用地结构与规模,规划地区总用地133.88公顷,建设开发的总用地133.88公顷。 根据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规划功能分区,为进一步促进该区域的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促使工业区环境景观形象的形成,参照沿海省份部分工业区用地开发建设容量的控制要求,综合确定该区域建设开发容量,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下限不做控制,仅控制上限。绿地率做下限控制。 居住区,容积率最高控制在3.5以内,建筑密度为26%以内,绿地率控制在40%以上。 5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文本 第2.4.5条 建设高度分区控制 规划从城市设计角度进行分析该区域的

11、建筑高度和天际轮廓线,对规划建设区内除公园绿地以外的各个街区建设高度分三个高度分区进行控制: 第一高度控制区:生活居住点,建筑高度要求不低于12米,最高控制在30米以内。 第二高度控制区:工业用地建筑高度主要根据工业企业建筑类型确定,不作为强制性控制要求,只作为引导控制,以体现规划的弹性,适应该地区的发展实际需求。引导高度控制单层控制在9.5米以内,低层控制在15米以内,多层控制在24米以内。 第三高度控制区:市政设施用地,建筑高度要求不小于9米。 第2.5条 街区控制 工业区根据道路共划分为4个街区,规划根据每个街区内的地块性质,统筹考虑到规划的操作性,对每个街区都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当进行

12、街区开发时,按街区的指标体系控制建设。 第2.6条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道路交通系统控制 规划地区主干道红线宽度28米;次干道红线宽度20米;支路红线宽度8。 道路网布局 表:规划地区道路一览表 6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文本 2、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 地块内部停车设施主要在各个地块内按建筑面积的标准设置。 广场结合绿地设置。 3、道路交通工程特殊控制 本规划的控制点坐标,根据1:2000地形图进行设计,对道路交叉口进行平面定位控制,并对道路圆曲线半径进行控制。 规划所定坐标,原则上不要轻易改动,应严格控制执行,在具体道路设计及施工放样时,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大比例的地形图作局部

13、调整,但应考虑与其他道路的平顺衔接,并满足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4、竖向规划控制 规划所定控制点及地块内部标高原则不宜改动,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具体道路设计及地块开发时,可根据大比例的地形图,作局部的调整,但须考虑与其它道路的平顺衔接及地下管线敷设的要求。 道路规划横坡为0.5%1.5%。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 非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宜小于2.5%,大于或等于2.5%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限制坡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其纵坡应按非机动车车行道的纵坡取值。 非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与限制坡长(米) 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4、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 (2)街区或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米以上。 7 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总体规划文本 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 第2.7条 绿地规划控制 1.总体绿化建设指标 规划工业区的绿地率达到3.06%。 2.专用绿地建设指标 专用绿地指工业区内各功能设施用地内部的绿地,不计入绿化用地,是绿地系统中分布广、数量大、与公众接触多的身边绿地。为高起点的建设安徽省合成革产业园内的生态环境,各功能设施单位内部的绿地率也要高标准,绿地率不低于30%。 第2.8条 配套设施规划控制 一、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1处生活居住综合服务点。 二、 市政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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