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能年加工30万吨钢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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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9六、结论40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亿能年加工 30 万吨钢渣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区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 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 85 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

2、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0.00环保投资(万元)39环保投资占比(%)6.5施工工期2023 年 12 月2024 年 2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见下表: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3、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1规划情况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5月24日取得原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原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根据

4、防 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防环函2018106号)。 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位于防城港市城区 东部,规划范围东起企沙大道,南至企沙南港口作业区,西至东 湾物流园西,北至企沙大道,由企沙工业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东湾物流园三大园区组成。开发区产业定位为:形成以钢铁、有色金属、冶金、能源、 食品、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及建材等产业为主,港口物流业、 商业金融等服务性产业为辅,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其中,企沙组团依托优良的深水岸线资源,重点发展钢铁、有色 金属、冶金、化工、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及其它配套或关联 产业,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大西南组团以布局冶

5、金和化工等工业 以及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为主,重点发展冶金、有色金属、装备 制造、化工、建材、食品、金属制品与设备制造等产业;东湾组 团依托港口和粮油仓储优势,重点发展食品、饲料、能源、物流 仓储、港口服务等产业,以粮油企业为核心,做优做精油料加工、 特种油脂加工、饲料加工、生态食品制造等粮油食品加工制造业,积极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本项目位于企沙工业区,所属行业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 ”,主要是将外购回来的钢渣经过分选、加工等工艺,将钢 渣加工成建筑材料或冶炼原材料;为钢铁配套企业,属于企沙组团中的钢铁下游产业,符合企沙工业区的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

6、响报告书(防环函2018106号)的要求相符。2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及其相符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其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 工艺技术 ”,属于“鼓励类 ”。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工业园区内,项目不涉及 国家级、自治区级濒危动、植物及特殊栖息地保护区、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及目标,不属于特殊保护 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选址是合理的。3“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

7、西生态保 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本项目“三线一单 ”进行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实施意见(防政规20214号):全市共划定陆域环 境管控单元4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 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22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 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 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 域;全市划定重

8、点管控单元20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3个。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3元。根据分区管控意见:在陆域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 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 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表2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空间 布局 约束管控 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 符合1.全

9、市产业布局符合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要 求。符合项目不属于 北钦防一 体化产业协 同发展限制 布局清单要求。2.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砖瓦等行业项目不属于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逐高排放、高污符合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 加快推进企业入园管理。染项目。3.上思县执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 行)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 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位于 上思县。符合4.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不涉及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 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广西北仑河 口国家级自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办

10、法进行管理。然保护区。5.红树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 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红树林。符合6.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 重要湿地。符合7.那沙河、北仑河流入越南境,流域应严格控制布局化工、冶金、印 染、水洗等水污染严重的产业;加 强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确保水 环境功能区达标,避免跨境污染。项目不涉及那沙河、北仑 河。符合项目不涉及 防城区水域 养殖活动。符合8. 防城区水域养殖活动依据防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实施,科学规划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全面增强水域

11、滩涂生态管控能力。4污染物排放管控9.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 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 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确 保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标准不降低、 海岛现有砂质岸线长度不缩短。项目不涉及 海洋生态。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10 严禁圈占海域、沙滩、礁石和 红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 石等破坏性活动。对红树林、海草 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 的保护措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 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项目不涉及 海域、沙滩、 礁石和红树林。11. 自海岸线起向陆域延伸200米范 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

12、,除国 防安全项目、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 设项目、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市政 公用项目、公共旅游景观工程项目 以及防灾减灾建设项目外,不得新 建、改建、扩建与海岸带保护无关的建筑物。项目不在海 岸线起向陆 域延伸200米 范围内、特殊 岸段100米范围内。12.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筹。 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 总量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严 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 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 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不涉及 围填海造地、 滨海湿地。1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规范设置和 监管入海排污口。项

13、目不涉及 入海排污口。14.对边境地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的现有、新(改、扩)建生产、生 活等项目实施分类管控。对位于生 态保护红线内现有兴边戍边项目, 对确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一 致的,按自治区主管部门规定程序 报批。对新(改、 扩)建兴边戍边 项目,按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差异化管理政策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1.加快沿海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提标改造,增 强脱氮除磷功能。项目不涉及 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建设。2.加强工业集聚区配套或依托的污 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管理和配套管网 建设,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项目不位于 工业聚集区、不涉及依托 的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53.完善市政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 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 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 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项目无需供 热,不属于市 政供热范围。符合符合符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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