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名建门窗有限公司智能铜铝门窗装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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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设单位: (盖章)编制日期:智能铜铝门窗装配项目龙岩名建门窗有限公司2022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智能铜铝门窗装配项目项目代码2205-350823-04-01-91339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南岗工业区光华路 39 号地理坐标中心经纬度坐标 25227.87N 、1162518.84E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2 金属门窗 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

2、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 部门上杭县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备案)文号闽发改备2022F040137 号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23.4环保投资占比(%)5.85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上杭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县域工业布局:构建县域“两区三园”的产业空间格局。上杭工业区:重点发展金铜深加工、新材料、家电卫浴、 金银贵金属产业、装备制造业等产业,打造上杭县金铜深加 工基地;蛟洋工业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电子仪表、农产 品加工、机械以及铜加工等产业,打造循环经济基地;

3、 三个 工业园:分别为南阳工业园、湖洋工业园和白砂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报告书名称:福建上杭工业园区(高新区)总体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时间: 2019年3月7日审查意见文号: 闽环保评201910号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上杭工业园区(高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上杭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 1335.17hm2 ,包括南岗 工业组团、黄竹工业组团、龙翔工业组团和竹岐农副产品加 工组团, 其中本项目所在地南岗工业组团重点发展金铜制品精深加工产业, 推进金铜制品精深加工及创新产业平台建设。本项目使用铜铝型材,属于铜制品精深加工产业,符合园

4、区发展规划,目前已获得管委会同意(参见附件 3)。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南岗工业区光华路39号, 对照福建省陆域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 、 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 、 上杭县 城总体规划(2015-2030) 以及上杭城区“十四五”近期 建设规划(2021-2025) ,项目所在地为工业区, 不涉及重 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优先区、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 处于生态红线以外的可建设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处水环境为汀江。汀江水环境质量现状保持良好, 可达到地表水

5、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区域环境容量充足, 各项环境要素均满足功能区划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原料主要为铜、铝、不锈钢型材, 均通过当地市场 采购,当地市场原料充足;生产主要依靠电力, 可依托厂区内已有设施;生产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2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 中相 关标准, 本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的行业、工艺、产品及开发活动清单中。因此,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综

6、上所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 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 中“三线一单” 的要求。2、选址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上杭城区“十四五”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以及上杭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项目选址的说明文件 (附件3),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及工业园区发展规划,选址合理。(2)环境功能相容性分析项目所处工业区,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3)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场地所处工业区,周边多为工业厂房。 项目生产过 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与周边环

7、境可相容。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 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本项 目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证明 编号闽发改备2022F040137号,项目代码2205-350823-04-01-913398。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当前的产业政策。34、与龙岩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龙岩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本 项目所属重点管控单元, 指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 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 主要包括城镇规划边界、 工业园区、矿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

8、大以及环境 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管控要求为: “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规 模和效率优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解决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与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如表1- 1- 1所示。表 1- 1- 1 龙岩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与本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类别准入要求项目对照情况符合性分 析空间布局龙岩市闽江、九龙江、汀江流域两岸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闽江、九龙江禁止新建、扩建铬盐、氰化物生产项目。汀江流域范围禁止新、扩建制浆造纸、印染、合成革及人造革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汀江流域:1.汀

9、江闽粤交界(永定县汀江桥)以 上,新建水污染型项目应实行水污染 物排放量倍量削减替代。2.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推动小 流域污染整治。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石化、化工、冶炼、危化品储 运等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2.建立和健全重点管控重金属及危险 化学品泄露等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健 全应急响应机制。3.上杭蛟洋工业园区、连城朋口工业 集中区、漳平新材料产业园区(含漳 平华寮化工集中区)、新罗生物精细 化工产业园应建设园区事故应急池。 4.九龙江北溪流域禁止新、扩建电镀 项目。全市新建电镀项目应集中布局 在上杭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并严 格控制重金属的排放量。不涉及符合45、龙岩市涉VOC

10、s重点行业治理指导性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涉及工业涂装。2021年1月12日, 龙岩市生态环境 局印发龙岩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 本项目与该指导意见(工业涂装行业) 的符合性分析如表1- 1-2所示。表 1- 1-2 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具体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源头替代推荐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 等低 VOCs 含量的环保型涂料。在同一个工 序内, 同时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 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 产品, 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 基

11、清洗剂产品, 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 本体型胶粘剂产品时,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稳定达标的, 相应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可不 经过废气处理设施。本项目使用氟碳漆, 根据订单委托涂装 24 层,各涂层分别采 用静电喷粉、水性涂 料和油性涂料。采用 涂料均属于市场高端 环保型涂料;设置专 业且封闭的涂装作业 房,并配套涂装废气 净化系统。符合(二)过程控制(1)涂料、稀释剂、清洗剂、固化剂、胶粘 剂、密封胶等 VOCs 物料及含 VOCs 的危险 废物应密闭储存。 储存车间可采用上吸罩、 车间整体密闭换风两种方式收集, 推荐选用 车间整体密闭换风。对

12、于储存空间进行通风 换气改造, 若车间废气浓度低于工业涂装 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_ 1783- 2018)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_ 1782-2018)中所规定的无组织排放 浓度,则车间换风不需要进行末端治理。(2)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 或密闭容器等,宜采用集中供漆系统。(3)宜设置专门的密闭调配间。含 VOCs 物 料进行调配的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 闭空间内操作,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 无法密闭的, 应采取局部气体收 集措施,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废气收集系统的排风罩的设置应符合 排风罩的分类

13、及技术条件(GB/T16758- 2008)的规定, 排风罩应能对挥发源挥发的 VOCs 有效捕集; 挥发源可以密闭的应采用 密闭措施,尽可能将其密闭,对于采用全密 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 除行业有特殊要求 外, 应保持微负压状态, 密闭区域内换风次 数原则上应不少于 20 次/小时;无法密闭的 可设置外部罩, 外部罩的罩口应尽可能靠近 挥发源;当排风罩不能设置在挥发源附近 时,可设置吹吸罩; 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 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 放位置, 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 有行 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如车间挥发点位项目涉及 VOCs 的物 料均设置封闭车间

14、, 包括调漆室、涂装 室、烤漆室及危险废 物贮存间,有机废气 均通过管道引导至废 气处理系统。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按照相应 设计规定布置,确保 收集效率。涂装作业 结束时,将所有剩余 的 VOCs 物料密闭储 存,送回至调配间或 储存间,设备清洗和 换色过程产生的废清 洗溶剂宜采用密闭回 收废溶剂系统进行回 收。 V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 检修时,对应的生产 工艺设备停止运行, 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符合5多,且外部罩难以设置在靠近挥发源附近, 则可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的方式进行废 气收集, 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应不少于 8 次 /小时; 废气收集管道应密闭, 应在负压下运 行, 若处于正压状态, 泄露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露; 集气罩所需集气量及收集系统管路设计具 体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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