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全文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45097929 上传时间:2023-08-2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襄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全文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襄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全文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襄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全文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襄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全文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襄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全文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襄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全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襄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全文(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实施隆中人才支持计划的若干意见(试行)(襄发20096号)为切实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市科学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通过政府资助、奖励、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贷款等方式和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引进和自主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简称“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在国外或国内具有创新创业经历,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其技术成果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 (二)属于国外或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拥有高技术含量

2、的科研成果,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 (三)在引领我市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纺织、新能源与节能控制、生物与医药化工、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医疗卫生、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和产业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 (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跨国公司及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其他与本款所列相当者,且属于本市产业发展和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 二、扶持政策 (一)对引进的带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扶持政策 1、创业资助。经论证、审批,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投资新办企业注册后1个月,按重点推荐

3、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由市级科技经费分别给予企业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创业启动资金,待企业赢利后收回。 2、风投与担保。经论证、审批,从事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或产业化生产的,根据其项目层次和投资需求,由市级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支持;由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等给予150-300万元的贷款资金担保。 3、场地和住房优惠。市政府给创业投资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其中,办理落户手续的高层次人才,经论证、审批,按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由市政府分别给予不低于15万元、10万元、5万

4、元的安家费。 4、政府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二等奖以上获奖者,给予国家和省同等额度的资金奖励。 5、支持以技术成果参与分配。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低于30%,最高不超过70%作价入股;以合作方式实施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盈利后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新增税后净利润中

5、提取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鼓励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6、科技扶持。对批准为国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不低于60万元、30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不低于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7、进修和学术交流资助。经事前审核审批,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研修等,由市政府每年提供不超过2次的差旅费资助。 8、其它政策。凡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成员本人申请,可以夫妻同调,并妥善安排其配偶的工作;为其子女入学入托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其子女接受优质教育。 (二)对引进的不带项目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

6、的扶持政策 1、关连优惠。享受上述“风投与担保”、“政府奖励”、“支持以技术成果参与分配”、“进修和学术交流资助”和“其它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 2、住房优惠。办理落户手续的高层次人才,经审批,由市政府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安家费;未办理落户手续的高层次人才,由市政府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三年内免房租。 3、科研资助。根据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层次(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由市级科技经费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低于30-100万元不等的科研资助。所在企事业单位应提供配套科研经费。 三、本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本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经自主申

7、报和组织评审,每年择优确定5-10个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重点扶持。并享受上列“关连优惠”和“科研资助”政策。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水平高,在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中作出过重要贡献;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强;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本学科、本领域发展趋势,在促进科技进步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拥有一支优秀的创新团队。 (三)申报项目属于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具有创新性。 四、新建科研平台资助政策 (一)经审核审批,由市政府对国家批准新增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每站给予20万元建站补贴;对进站博士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及生活补贴;进站博士后所需科研启动经费

8、,可按规定申请科技研发资金;出站留樊的博士后,享受高层次紧缺人才的相关待遇;新建的博士后产业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助。 (二)经审核审批,由市政府对新建的国家级独立型科研院所给予500-80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在襄樊建立独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市政府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省级认定在我市新设立的国(境)外独立研发机构,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以内的资助。进入上述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五、引进方式 (一)带项目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引进 1、通过中国襄樊汉江传媒网、襄樊人事人才网、襄樊党建网、

9、襄樊科技信息网等有关网站、国内新闻媒体宣传和组织赴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密集地召开说明会、推介会等方式,公告人才引进有关事宜。 2、申请者须登陆汉江传媒网()报名并填写申请书、高层次人才(优秀创新团队)来樊创业项目计划书。 3、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后,确定提交项目评审组进行评审的人选。 4、项目评审分技术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技术专家评审组邀请国内相关专业的权威科技专家参加,综合评审组邀请风险投资、财务、管理等专家和省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企业家参加,提出评审意见。经评审后进行项目双向选择、洽谈签约。 5、应邀来襄樊洽谈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由市政府提供来襄樊交通费和

10、食宿费用。 (二)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不带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 按照单位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对外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受理报名、资格审查、提供人选、用人单位选择、专家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办理引进手续、落实相关待遇等程序进行。 由企事业单位自主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需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向市委人才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专家综合评审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六、载体建设 (一)增强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樊深圳工业园等园区接纳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二)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

11、作站和博士后产业基地。 (三)构建市院(校)合作平台。积极争取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合办科技园区、博士后产业化基地和研究机构等,将高校国家级研发平台向我市延伸。 (四)成立国内外专家学者(以襄樊籍为主)咨询委员会。通过年会、互联网等方式,发展会员、不定期组织活动、搜集信息、推介襄樊、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 七、工作机构 (一)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隆中人才支持计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和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工作。 (二)增强部门工作合力。整合政府科技、贷款担保、人才专项资金,集中向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倾斜,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组织、人事、财政、科技、发改、经委、教育、卫生、外事侨务、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劳动、农业、开发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建立绿色通道,抓好落实。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