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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领导小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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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领导小组.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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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安排 为了更好完成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立,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的通知要求,完成我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希望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立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时间安排如下:一、数据采集工作的安排(一)任务分解1、A1 院校基本信息表 院办负责 招办、学生处、成教部协助2、A1-6 机构设置表 组织部3、A2 院校领导表 院办负责 团委、科研所协助4、A3 基本办学条件表 院办负责 计财、网络中心、图书馆、后勤、教务处协助5、A4-1 校内实践基地表 网络中心负责 六系、后勤协助6、A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表 六系负责7、A4-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表 教务处负责8、A5-1 经费收入表 计财负责 科研所、组织部协助9、A5-2 经费支出表 计财负责10、A6-1-1 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表 11、A6-1-2 校内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表 六系四部教师本人负责填写12、A6-1-3 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表 13、A6-2-1 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表 14、A6-2-2 校内兼课人员教学工作量表 行政部门任课教师到教务处填写15、A6-2-3 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表 16、A6-3-1 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表 六系负责(召集兼职教师本人填写)17、A6-3-2 校外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表 六系负责(召集兼职教师本人填写)18、A6-4-1 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表 六系负责(召集兼课教师本人填写)19、A6-4-2 校外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表 六系负责(召集兼课教师本人填写)20、A7-1 专业设置表 招办负责 教务处、六系、学生处协助21、A7-2 开设课程表 六系以专业为单位,三部以学科为单位填写 教务处协助22、A7-3 职业资格证书表 教务处负责23、A7-4 顶岗实习表 六系负责 招办协助24、A7-5 产学合作表 六系负责 教务处协助25、A7-6-2就业 招办负责 六系协助26、A7-7 专业总体情况表 各系负责 招办、教务处、计财协助27、A8-1 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表 办公室负责 教务处,学生处,招办,团委,督导办协助28、A8-2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教务处负责 教务处人员、无课系主任填写29、A8-3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学生处负责 学生处、团委、无课书记、员协助30、A8-4 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表 招办负责31、A8-5 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表 督导组负责32、A8-6 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表 科研所负责33、A8-7 评教情况表 教务处负责、六系三部协助 34、A8-8 奖助学情况表 团委负责 学生处协助35、A9-3 社会准捐赠情况表 计财处负责 学生处 团委协助36、A9-4 就业单位与联系人表 招办负责 六系协助37、A9-5 应届毕业生信息表 招办负责 六系协助38、A9-6 质量工程表 六系三部负责 规划办协助39、A9-7 获奖情况表 六系三部负责 规划办,教务处协助每个人的信息只能占一行,上报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名单,教务处负责编号。

上报表格为“状态数据V2.10a001”版本,勿使用2009年版本二)数据采集进程安排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9月2日——9月9日)1、制定数据采集规则、确定负责部门、负责人、采集人9月9日下午2:00召开学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会议1)原则上,专人负责,分类指导,人人落实,各部门专人负责,落实到每位教师(2)下发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表39张:通过校园网—教务处—状态数据平台专区下载3)回收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表: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下发和回收数据表,并对本系、本部门信息表进行汇总,汇总完后上报教务处2、下发教工/专业/课程/班级代码表,通过校园网—教务处—状态数据平台专区下载第二阶段 基础数据采集及本部门汇总(9月13日——9月17日)1、各系、各部门根据采集规则要求填写全部39张表中的有关内容2、所有部门在上交部门负责表格时,需按指定格式在文件名中注明上报部门如:“A7-1 专业设置表(XX采集).xls”应改为“A7-1专业设置表(教务处陈星采集).xls”3、填写表格时请部门或本人手工填写,切勿从他处复制粘贴粘贴过来的表格内容无法在平台汇总第三阶段 基础数据汇总(9月20日)负责部门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教务处第四阶段 总体数据的汇总审核(9月21日——9月28日)教务处对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汇总、分析,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协调各部门数据,具体收集信息整理人员分工如下:1、基本信息:陈星2、院校领导:陈星3、基本办学条件:陈星4、实践教学条件:张欣、尹维伟、赵婷婷5、办学经费:陈星、王德印6、师资队伍:向冰、张云敏、陈星、王新7、专业:王新、赵婷婷8、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张玉武、王永清、王德印9、社会评价:张欣、尹维伟每个部门联络员必须用U盘上报,不允许用电子邮件上报,上报时经审核后签字确认,上报数据填写人负责。

第五阶段 数据的修正及上报教务处对拟上报数据提交院领导审阅,并根据领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核实、修订,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二、领导小组组长:徐晓平副组长:苏德祥 马继权组员:李 兵 魏翠娥 运长江 段艳超 张洪福 姜言璞 张昭猛 全占茂 张振宦 马玉林 杨 梅 赵长印 勾殿红 卢云峰 杨茂林 郑少华 杨凤萍 刘忠明 张树田 周宇 王德印 张贺公 三、下设办公室:主任:魏翠娥 张洪福副主任:张昭猛 张树田 王 新 张 欣 刘英杰 李 冬成员:张雅杰 刘革利 崔红艳 高天哲 周晓娟 刘 馥 阙英伟 罗革云 朴建柱 高 波 郑敏丽 王中宇 宋江涛 张洪雷 张春波 何秀娟 张恒凯 管 振 王 琢 李古月 工作人员: 陈星 王永清 张云敏 张玉武 尹维伟 向冰 赵婷婷 王跃 郭东四、评审指标评审指标参照教高〔2008〕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文件,研究生比例不低于15%,生均设备值4000元/生,生师比18:1以下,双师比例大于50%,图书80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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