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版承包合同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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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本可以修改编辑 经典版承包合同样书(标准合同模板)甲 方:*公司或个人 乙 方:*公司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经典版承包合同样书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本合同当事人 1. 1.1发包人: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家庭住址: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 1. 1.2承包人: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家庭住址: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 1.2本合同签订时间:_年_月*。 1.3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标的房屋 2.1标的房屋为位于市路号的由发包人持有的“”项目地上第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甲

2、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2.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3.1共用条件及构成 3. 1.1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3. 1.2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提供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提供(详见物业管

3、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4.1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4.2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4.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F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4.4发包人承诺不向 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4.5因承包人以

4、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 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 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 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 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5.1发包人于_年_月*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_年,_年_月*为起租日。 5.2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 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6.1发包

5、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_年至第_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_年后 6.2承包人应于内向发包人支付该的租金,. 6.3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6.4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6、。 第七条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7.1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7.2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7.3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7.4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

7、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8.1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8.2如因承包人

8、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九条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9.1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9. 1.1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9. 1.2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9. 1.3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

9、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9. 1.4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9.2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9. 2.1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9. 2.2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9. 2.3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

10、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9.3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内更换完毕。 9. 3.1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9. 3.2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9. 3.3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9. 3.4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9.4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

11、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 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

12、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9.5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9. 5.1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9. 5.2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9. 5.3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9.6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9.7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条投保责任划分 10.1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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