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矿安全行为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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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宁办200986号关于印发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附件:1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2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不安全行为种类3 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登记表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1 -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

2、条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从业人员(煤化工执行其自行规定)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第四条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类。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仅次于A类的不安全行为;C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较轻的不安全行为。第二章罚则第五条对于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第六条对于B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一)造成他人死亡、他

3、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给予红牌警告,罚款3001000元,12个月内再次出现的,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对于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罚款50300元;12个月内第二次出现红牌警告,罚款10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A、B、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九条不安全行为罚款列入处罚单位(部门)的安全奖励基金。第十条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详细记录违章情况,分类

4、(在册人员、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统计不安全行为人数。第十一条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处罚程序按集团公司有关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每月将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落实。第三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则附件中未列入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产生和可能产生危害后果的程度比照本规则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四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三违处罚办法(宁煤办发200526号)同时废止。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不安全行为种类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A类不安全行为:(一)采煤1采

5、煤工作面无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就擅自开工的;2放明炮或糊炮的;3 不按规程规定设置警戒、警戒距离不够或不实行自联自放的;4 不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由下向上、由里向外”回柱原则的;5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煤机停止或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没有打开其磁力起动器隔离开关的;启动采煤机前,没有巡视采煤机周围确认有无人员而启动采煤机的;6 在同一工作面使用多台放炮器同时放炮的;7 工作面初放、收尾、过老巷、采空区、地质构造带时,没有按照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的;8 放炮崩倒支柱不及时扶起仍继续作业的;9 露天采面工作帮上部边沿裂隙发育,经观察分析可能发生大面积滑坡,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10

6、露天采面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台阶高度、边坡度进行施工的;11 露天采面工作帮存在浮石、危岩不及时清理的(二)掘进1掘进迎头未使用临时支护的;2井下放明炮、糊炮的;3 瓦斯超限或停风时,未及时将掘进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的;4 放炮时未设置警戒或未执行自联自放的;5 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的;6 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仍继续从事钻眼爆破的;7 工作面拒爆、残暴未处理完毕而从事钻眼、爆破等作业的8 擅自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的;9 采用镐刨、硬拉、压风吹炮眼等方法处理拒爆、残爆的。10 掘进工作面无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就擅自开工的;11 掘进机、连采机截割头附近(

7、警戒标志杆以内)有人作业时,起动切割电机割煤的。(三)矿井机电运输1 在斜井(巷)中,蹬车、趴车、坐轨滑行、跳车及蹬胶带机的;2 斜井(巷)提升,不按规定使用三环链、插销的;3 斜井(巷)提升超挂车或不挂保险绳的。4 检查、检修刮板机、胶带机及其它运转设备不停电、闭锁的;5 绞车带病运转及钢丝绳断丝、磨损超限继续提升的;6 斜井人车安全装置失灵,继续使用的;7 各类绞车下放不带电滑行的。8 斜井(巷)提升不挂钩头放车、不按规定使用挡车门、阻车器的;6 破坏井下瓦斯监控仪器或设备致使安(巷)或在车场顶车、推车造成飞车的;10非载人胶轮车司机擅自载人运行的;11在胶轮车辆行驶中扒车、跳车的;12

8、胶轮车方向失灵、制动失灵、车灯不亮,强行运行的;13 胶轮下坡行驶时,空挡滑行的。(四)通风14 井下无措施使用氧焊、电焊的;15 瓦斯超限不停电撤人,不听瓦检员劝阻,强行作业者或瓦斯超限,瓦检员不制止现场人员作业或隐瞒不报的;16 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的;17 将两道风门同时敞开造成风流短路或破坏通风设施的;18 将风电瓦斯闭锁装置甩掉不用者或短接闭锁的;全监测装置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7无措施破闭并进入闭内的;19 瓦检员脱岗、漏检、假检的;20 随意进入设栅栏、设警戒牌盲巷的;21 人为调低传感器数据或将传感器移设到不能反映该地点实际瓦斯数据以外的地点的;11违章排放瓦斯的;22 故意破坏或

9、损坏通风设施造成瓦斯超限的;23 未经允许或无计划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24 施工过程中人为形成盲巷的25 在突出煤层或有突出危险地点进行采掘活动未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五)地测及防治水- # -1 有水患没有制定探放水措施或未按探放水措施执行的;2 因人为因素导致地测资料漏报、错报的;3未按规定留设保安煤柱或越界开采的;4 擅自修改设计开采边界及方案的;5 对已查明威胁矿井安全的小窑、废巷及钻孔不进行处理的;(六)煤田灭火1 火区爆破作业时,高温孔没有采取注水降温或降温没有达到规定的80C以下,强制装药爆破;2 火区爆破作业时,不按规定设置警戒的;3 工作帮上部边沿裂隙发育,经观

10、察分析可能发生大面积滑坡,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4 硐室掘进不按设计进行施工或未经审批私自增加药量的;5 挖掘峒室内温度超过40C以上时,不采取注水降温措施,强制装药的6 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台阶高度、边坡度进行施工的;7 工作帮存在浮石、危岩不及时清理的8 大风、大雨、大雪和浓雾等恶劣气候条件及天黑后,强制进行火区施工或实施爆破作业的;9 安全设施不到位,车辆方向、制动失灵强制作业的;10 在放炮区域抽烟的;11 硐室内掘进作业,不穿胶鞋或身穿化纤衣服的12酒后和无证驾驶车辆的。(七)地面建筑工程1 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或系安全带不合乎要求的;2 搅拌机运

11、转中发现异常未停机、断电就排除故障的;3 机械无专人管理,电气、机身无接零(地)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失灵,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4 吊篮随便载人上下的;5 物料提升机的缆风绳不拴在专用地锚上,拴在树上、电线杆上或不符合要求的物体上或随意拆除的;6 塔吊吊运过程中随便上、下塔吊,或人员随吊物上下的;7 塔吊司机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上岗操作的;8 进入搅拌机滚筒内维修时,开关箱不停电、不上锁、不设专人监护的;9 将头、手、工具伸入旋转着的机械内的;10 未通过计算随意增减塔吊机平衡重的。(八)矿山救护1 指挥人员在没有救人的情况下,强行命令救护队进入高温、塌冒、爆炸、水淹危险的区域作业,或

12、必须进入时,无安全措施,不能保证救护队员安全作业的;2 值班、待机的指战员、电话值班员、汽车司机擅离岗位的;3 临阵脱逃或接到召请电话不随队出动的。(九)通用部分1 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2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的;3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5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 压力容器受压部件、安全装置出现故障,不及时采取措施的;7 电气设备停电后、作业前不验电、不放电、不挂地线、不挂停电工作牌、不设监护人员的;8 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的;9

13、 在提升孔不按规定提升、放落物品或提升、放落物品工作结束后不按规定将安全防护围栏复位的;10 超越安全距离操作的;11 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不装设接地线的;12 要害岗位睡岗、脱岗的;13 强行送电、误送电的;14 在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物体上进行焊接作业的。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B类不安全行为:(一)采煤1 安监员、现场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发现作业现场有重大险情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2 采煤工作面发生变化没有及时修改作业规程的;有补充、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而不严格执行的;3进入工作地点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的;4 不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两巷回撤的;5 配备了专职瓦检员的采煤工作面不严格执行“

14、一炮三检”放炮制度的,放炮员不执行“一炮三检”的;6 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或不实行自联自放的;7 处理拒、残爆不按规程规定执行的;8 炸药、雷管不分开存放,混装、混运或在井下私自存放炸药、雷管的;9 刮板输送机运转时进行装药作业的;10 进入工作地点不先按规程、措施规定进行支护,在空顶下作业的;11违反作业规程规定,在回柱放顶过程中启动刮板输送机或在刮板输送机运转状态下回柱放顶的;12 信号不清或未发信号启动刮板输送机的;打停止信号不及时停止刮板输送机的;起动刮板机、胶带机前不检查机头附近情况的;13 使用刮板输送机、皮带机拉运单体支柱、棚梁等设备不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操作的;14 采煤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用煤电钻打眼的;15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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