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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与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安全文化(以下为示例)。1.2.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人参与。1.2.2 安全使命:构筑安全基石,建设和谐企业1.2.3 安全目标:杜绝“三违”,消除隐患,实现人、机、环、法、料系统安全化,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1.2.4 安全愿景:企业安全发展,员工幸福安康 1.2.5 安全誓言:珍爱生命、遵守纪律、杜绝违规、人人有责1.2.6 安全价值理念1.2.6.1安全责任理念:安全责任重于泰山1.2.6.2
2、安全道德理念:安全入情,安全有理1.2.6.3安全效益理念:安全是最大的效益1.2.6.4安全行为理念:一举一动,严守规程1.2.6.5安全作业理念: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1.2.6.6安全教育理念:关爱人,引导人,警示人,规范人,塑造人1.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1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2.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
3、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2.3 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说明。2.3.1公司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2.3.1.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3.1.2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2.3.1.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
4、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公司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2.3.1.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2.3.1.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2.3.2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2.3.2.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2.3.2.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计划,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督促实施。2.3.2.3建立
5、、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3.2.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2.3.2.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2.3.2.6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2.3.2.7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2.3.2.8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2.3.3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2.3.3.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2.3.3.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
6、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3.3.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3.3.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2.3.3.5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共建和谐的安全文化。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3.1公司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要求如下:3.1.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3.1.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3.1.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3.1.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3.1.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3.1.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3.2 为实现上述安全目标,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3.2.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
7、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3.2.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3.2.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四、安全教育与培训4.1本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4.2本公司新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4.3对从事车辆驾驶、起重、电梯、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等的特殊工种
8、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4.4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五、安全生产活动5.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及要求。5.2各部门每月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安全生产日活动。5.3各班组每周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
9、内容主要为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的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5.4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以及相关活动。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公司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六、安全生产检查6.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6.2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巡检)、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6.3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
10、员工在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6.3.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6.3.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6.3.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6.3.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6.3.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6.3.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6.4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项。6.4.1是否有员工反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6.4.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4.3生产场
11、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6.4.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6.5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梯、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等分别进行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见相关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规定。七、安全奖励与处罚7.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7.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7.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2.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7.2.3严
12、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7.2.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7.2.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7.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7.3.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7.3.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7.3.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7.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7.5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
13、)的,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7.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还要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7.7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7.8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 %;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7.9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公司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
14、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7.10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7.10.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 万元的事故。7.10.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 万元,小于 万元的事故。7.10.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 万元,小于 万元的事故。7.10.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 万元的事故。7.11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以下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7.11.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
15、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7.11.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7.11.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 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 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7.11.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7.11.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恰当的处理。7.11.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7.12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7.12.1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与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部门应在 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全委员会办公室。7.12.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者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一年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7.12.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