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商品房精装修、园林施工和维保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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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区精装修、园林施工和维保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 编制目的大区精装修、园林施工和维保施工日趋增多,施工过程中较多涉及高处作业、高空作业和起重吊装等危险作业环节,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我方安全监管少,存在较大的安全生产风险,易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发生。为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强化监督检查行为,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根据大区EHS管理体系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大区各城市开发项目精装修、园林施工和住宅项目维保施工,不含住宅项目自行组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3 管理部门根据大区部门职责划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精装修、园林施工和维保施工的基层单位(在建项目

2、部、住宅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大区设计部负责精装修、园林施工安全管理,大区客关部负责维保施工安全管理,大区安委办负责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管理责任矩阵如表1所示。各部门具体职责参阅武汉大区EHS管理体系文件(体系通则)。表1 大区精装修、园林施工和维保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矩阵园林施工精装修施工维保施工在建项目部住宅物业服务中心大区设计部大区客关部大区安委办说明:主管部门 职责部门 综合监管4 安全管理行为4.1 在建项目部(1)在建项目部应将园林施工和精装修施工作业纳入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对其等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并加强日常监管。(2)安全周检、月检工作要求按照武

3、汉大区开发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进行。(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抄报大区设计部。4.2 住宅物业服务中心(1)住宅物业服务中心应完善维保施工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如高处作业制度),严格落实涉及高处作业、高空作业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禁冒险作业、违章施工。(2)加强维保施工的过程监管,住宅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应不定期巡查高处作业、维保施工的现场;日常安全巡检和安全管理内容依据住宅物业管理制度执行。(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大区安委办,涉及维保施工的抄报大区客关部。4.3 大区设计部(1)部门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完善园林施工、精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单位辨识和监控园林施

4、工、精装修危险源,消除施工安全隐患。(2每月大区各施工现场园林、精装修施工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基层单位进行隐患整改;保存检查记录。(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大区安委办。4.4 大区客关部(1)部门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完善维保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单位辨识和监控维保施工危险源,消除施工安全隐患。(2)对涉及高处作业、危险作业的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保存检查记录。(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大区安委办。5 安全管理内容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应突出事先、过程管控,重点关注和检查以下内容(参见附录1检查用表):5.1 前期管理(1)施工单位资质资

5、格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是否曾经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2)施工单位是否与我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在建项目,分包方与总包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3)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及配置专(兼)职安全员;(4)在住宅项目维保施工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已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手续。5.2 过程管控(1)施工单位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及其它危险作业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2)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交叉作业,双方是否进行交底并采取措施;(3)施工过程是否对住宅小区行人、住户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已经采取可靠措施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并进行了公示告知及现场警示警戒;(4)施工单

6、位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配备到位;(5)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接线是否规范、安全可靠;(6)施工过程中的吊篮安装拆除是否有施工方案,搭设完成后是否进行验收;(7)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8)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证,施工材料、施工设备(乙炔瓶、氧气瓶等)存放是否安全,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动火现场是否有防火措施(重点查看周边是否有易燃物)等。(9)施工单位是否有“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7、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1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合理控制,无杂乱堆放材料和废弃物;(11)甲方基层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开展有规范的安全管理行为。5.3 事后管理(1)施工现场是否工完场清;(2)过程中安全监督检查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3)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履约评价内容。6 监督管理6.1 大区安委办(城市公司安委办)在大区(城市公司)月度、季度安全检查中,将基层单位园林施工、精装修和维保施工作业纳入检查范围,发现问题督促基层单位进行整改。6.2 大区安委办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大区设计部、大区客关部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

8、安全管理行为。7 附则7.1 本规定由武汉大区安委办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7.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录1 精装修、园林施工和维保施工通用检查表检查项目: 检查人: 检查日期: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1施工单位资质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2施工单位是否与我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在建项目,分包方与总包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3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及配置专(兼)职安全员;4在住宅项目维保施工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已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手续;5施工单位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及其它危险作业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6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交叉作业,双方是否进

9、行交底并采取措施;7施工过程是否对住宅小区行人、住户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已经采取可靠措施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并进行了公示告知及现场警示警戒;8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配备到位;9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接线是否规范、安全可靠;10施工过程中的吊篮安装拆除是否有施工方案,搭设完成后是否进行验收;11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12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证,施工材料、施工设备(乙炔瓶、氧气瓶等)存放是否安全,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动火现场是否有防火措施(重点查看周边是否有易燃物)等;13施工单位是否有“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1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合理控制,无杂乱堆放材料和废弃物;是否工完场清;15甲方基层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开展有规范的安全管理行为。过程中安全监督检查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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