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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号: 123 毕业综合实践报告(论文)课题名称: FOB、CIF、CFR的比较 学生姓名: XXX 系 别: 航运物流系 专业班级: 报关与国际货运X班 届 别: 2011届 指导教师: XXX XXXX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姓名XXX 学号123专业班级报关与国际货运X班论文题目 FOB、CIF、CFR的比较完成期限2010年11月 至2011年5月毕业论文任务的目标和主要内容(1)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培养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能够学会查找和利用资料的方法。(3)能够将毕业实习所获得的资料、经验运用于论文协作。(4)正确分析论文涉及到的
2、问题,提出解决方法。(5)论文选题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尤其选择那些具有实践意义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6)从我国物流管理及物流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论文涉及的问题。论文具体要求(1)论文格式正确,统一按照学院规定的格式。(2)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3)论证严格,层次清楚,逻辑性强。(4)应充分利用与论题相关的数据,并通过图表等形式来表示。(5)论文写作过程态度应该端正、认真。(6)严格杜绝抄袭现象。主要参考资料(1)物流管理方面的专业书籍;(2)物流管理方面的专业期刊;(3)国际航运方面的书籍;(4)国际航运方面的专业期刊;(5)有关物流和国际航运发展方面的研究报告;(6)我国物流和
3、国际航运发展实际情况方面的资料;(7)毕业实习阶段获得的第一手资料;(8)以往学习过的教材、读书笔记等。毕业论文进度要求2010年11月20日至2010年12月15日为第一阶段,即论文选题阶段。2010年12月18日至2010年12月29日为第二阶段,即任务书下达阶段。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01月25日为第三阶段,即提纲拟订阶段。2011年01月27日至2011年03月05日为第四阶段,即论文初稿完成阶段。2011年03月06日至2011年05月01日为第五阶段,即论文定稿阶段。指导教师:XXX 2010年12 月18 日学生:XXX 2010年12 月18日系主任:XXX 201
4、0年 12 月18日毕业论文承诺书毕业论文题目 FOB、CIF、CFR的比较学生姓名XXX年 级 08级学 号123 所在学院XXX学院所学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学生承诺本人郑重承诺:该毕业论文从选题、设计提纲、初稿、修订稿等环节均为我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所使用的相关资料、数据、观点等均真实可靠,除已注明的引用他人观点、材料外,本论文没有剽窃或不正当引用他人学术成果。如违反上述要求,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学生(签名):年 月 日摘 要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贸易术语;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通用贸易术语,它可以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节省交易磋商的时间和费用,促
5、进交易的达成。在进行国际贸易的实践活动中,为了把握先机,必须加强国际贸易术语实际应用的探讨。本文分析了FOB,CIF,CFR的异同点,解析了其中的利弊关系,最后对国际贸易术语在应用中应注意事项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关键词:贸易术语,异同,注意事项目 录一、FOB、CIF、CFR的异同1(一)相同点1(二)不同点1二、FOB、CIF、CFR的利弊对比及案例2(一)利弊对比2(二)相关的案例3三、FOB、CIF、CFR选择的注意事项4四、结束语6参考资料 7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一、FOB、CIF、CFR的异同(一)共同点 第一,运输方式。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中国长江河运,美
6、国五大湖地区河运)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第二,交货地点。三种价格术语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实际为船舱内)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船舱内)从卖方转移至买方。第三,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第四,装运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第五,风险转移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第六,进出口相关手续的办理。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二)不同点 第一,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而CIF与CFR 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
7、。 第二,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CFR是在FOB基础上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CFR基础上再加上保险费。第三,THC码头作业费的支付对象不同。按照谁支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的原则,FOB价格条款中THC费用应由基本上是由买方承担,CIF和CFR中THC应由卖方承担。第四,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 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 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第五,价格术语适用国际惯例不同。FOB 术语有美国惯例和国际商
8、会的2000通则,CIF大多数为国际商会的2000通则,订立贸易合同或客户开出信用证中注意加以区别。第六,租船订舱负责人不同。FOB术语由买方指定船公司/船代公司甚至货代公司安排船运,买方能否及时租船订舱,会影响卖方的及时交货以及银行交单等。CIF和CFR术语则由卖方自主选择船公司或货代公司。第七,不可抗力风险不同,索赔难度不同。在实际出口业务中若货物已装船,在装运港或运输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卖方提交的单据与L/C规定有“不符点”遭到开征行拒付货款情况下FOB、CFR和CIF所承担的风险不同。CIF术语是卖方办理保险,在启运港投保,在客户拒付退单的情况下,卖方可凭保单向当地保
9、险公司索赔。FOB和CFR是买方办理保险,保单在买方手里,保险公司又大多在国外,卖方难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尤其是FOB术语上,卖方要找买方指定租船订舱的船公司/船代理及时准确取证就更难。 二、FOB、CIF、CFR的利弊对比及案例(一)利弊对比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和保险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有利于自己。但也有许多被动的方面,比如:由于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船名变更,就会使出口商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而迟收货款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方面,在FOB条件下,由于是进口商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即使想要在运输途中或目的地转卖货物,或采取其它
10、补救措施,就会颇费一些周折,产生更多费用。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出口商保证所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进口商就必须付款。货物过船舷后,即使在进口商付款时货物遭受损坏或灭失,进口商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就是说,以CIF价成交的出口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 一个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货物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货物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于货物的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都应该尽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权,这样贸易的盈利才有保障。以CFR为成交
11、价出口的条件下,港杂费,装运港的港杂费,THC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由卖方办理保险。目的港的港杂费,提货费等由买方承担,风险点为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舱内,风险点即转移到买方,国此买方必须在此之前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因此实际业务中卖方应于装运前和国外买方就如何发装船通知以及何时发装运通知,商定办法,贸易合同中也应注明装船通知的发送内容,方式,发送时间等。(二)相关的案例1、装运条款中国C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中国C公司代为租船,有关费用有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中国C公司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已至装运期,中国C公司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
12、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中国C公司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在上述案例中,中国C公司应据理力争,要求买方承担责任,因为在FOB项下,买方应该负责订舱租船,支付运费,并给与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本案中尽管买方委托卖方租船,但卖方并无责任确保租船,因此,买方不能以卖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而撤销合同。如果本案以CIF条件出口的话,在CIF项下,租船订舱、支付运费都是由买方负责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那么中国C公司也就是卖方承担本案的责任。假如本案是以CFR条件出
13、口货物的话,在CFR项下,卖方负责订舱租船并支付运费,且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那么本案是由卖方承担责任,和CIF一样。因此,以FOB出口货物对卖方是有一定的优势。2、单据要求2003年1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目的港,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在此案例中,尽管我方的动机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是由于是CIF贸易方式,我方有权要求卖方凭借合
14、格完全的单据完成交货义务。本案中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提交的单据少了保险单,即使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也不能认为其完成了交货义务。如果换成以FOB或CFR条件签订合同进口货物的话,那么办理保险的事由买方去完成,并提交完整的单据来完成交易。因此本案如果是以FOB进口货物,此案中的一切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3、办理保险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CIF合同,电子进口零部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在CIF国际贸易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