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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4资产评估基本准则4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2-25财企200420号)4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基本要求5第三章 操作准则5第四章 报告准则6第五章 执业责任7第六章 附则7资产评估具体准则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7-23财会20011051号)8引言8定义8基本要求8评估要求9披露要求10施行日期11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12第一章 总 则12第二章 基本要求12第三章 评估报告的内容13第四章 附 则16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16第一章 总 则16第二
2、章 基本要求17第二章 评估程序要求17第四章 附 则20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20第一章 总 则20第二章 业务约定书的签订21第三章 业务约定书的内容21第四章 业务约定书的变更23第五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23第六章 附 则23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24第一章 总 则24第二章 基本要求24第三章 工作底稿的内容25第四章 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25第五章 附 则26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27第一章 总 则27第二章 基本要求27第三章 操作要求28第四章
3、评估方法29第五章 披露要求30第六章 附则31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31第一章 总则31第二章 基本要求32第三章 操作要求32第四章 评估方法33第五章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36第六章 披露要求37第七章 附则37资产评估指南37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2007-11-9中评协2007169号)37第一章 总 则37第二章 基本要求38第三章 评估对象40第四章 价值类型41第五章 评估方法42第六章 披露要求44第七章 附 则45资产评估指导意见4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2-12)45珠宝首饰评估
4、指导意见(2003-1-28中评协20031号)47第一章 引言47第二章 基本要求47第三章 评估要求48第四章 评估方法49第五章 评估披露50第六章 评估档案51第七章 附则52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1-12)52第一章 引 言52第二章 基本要求53第三章 评估要求53第四章 评估方法56第五章 评估披露58第六章 附 则60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60第一章 引 言61第二章 基本要求61第三章 评估对象64第四章 价值类型65第五章 价值评估要求67第六章 价值分析要求68第七章 披露要求70第八章 附 则71附件1: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技术框
5、架(供参考)71附件2: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供参考)7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84第一章 引 言84第二章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85第三章 价值类型的选择和使用86第四章 附 则88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88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88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2-25财企200420号)88第一章 总则88第二章 基本要求88第三章 专业胜任能力90第四章 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90第五章 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90第六章 附则91一、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2-25财
6、企200420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本准则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或认定,取得执业资格,并依法注册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
7、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进行指导,并对业务助理人员工作结果负责。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采用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时,
8、不得违背本准则的基本要求,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第三章 操作准则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第十三条 评估程序通常包括:(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二)签订业务约定书;(三)编制评估计划;(四)现场调查;(五)收集评估资料;(六)评定估算;(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八)工作底稿归档。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随意删减评估程序。第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基本方
9、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科学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第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形成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第四章 报告准则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第二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第二十一条 注册资
10、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提供能够满足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需求的评估报告。第五章 执业责任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第二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资料来源予以必要
11、说明。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评估机构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根据本准则发布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 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7-23财会20011051号)引言1本准则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2本准则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定义3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
12、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基本要求4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5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求证客户授意的评估价值。6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谨慎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7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独立获取评估所依据的信息,并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8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的假设应当合理,不得使用没有依据的假设。9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利用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对专家工作的结果负责。评估要求10当出现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企业整体或部
13、分资产收购和处置等经济活动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接受委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11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前,应当确定下列事项:(1) 无形资产的性质和权属;(2) 评估目的;(3) 评估基准日;(4) 评估范围。12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 有关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2) 无形资产的性质、目前和历史状况;(3) 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4) 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和获利能力;(5) 无形资产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6) 无形资产转让的可行性;(7) 类似的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8) 卖方承诺的保证、赔偿及其他附
14、加条件;(9) 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宏观经济前景;(10) 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行业状况及前景;(11) 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企业状况及前景;(12) 对不可比信息的调整;(13) 其他相关信息。13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恰当选择。14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成本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应当包括开发者或持有者的合理收益;(2)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15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收益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2)确信分配到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