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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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案件北京市燕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辉 前 言 机动车在为现代人的生活、工作和出行带来方便、舒适和高效的同时,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肉体痛苦,也给肇事者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面临着被扣分、拘留、吊销驾驶证,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如交通肇事罪)的危险。笔者认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复杂,涉及人、车、路等多方面因素。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水平、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出行环境、道路交通规划的合理程度以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是否完善等因素,直接决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笔者长期从事道路交通事故代理工作,对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有着丰富

2、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为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讼累,节省司法资源,将道路交通事故常见的法律问题和律师实务归结为十六部分,以飨诸君。 一、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明确肇事者是谁?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是谁?是否参加交强险?有无商业险?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大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确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律师提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积极、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

3、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调取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伤残鉴定和赔偿做准备。 二、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在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伤残。律师提示: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身体素质

4、不一,导致住院时间不一。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较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术的,鉴定时间则要长一些。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鉴定。 三、鉴定材料的确定 一部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时,往往由于鉴定材料不齐全、鉴定时机不成熟,而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颅CT或磁共振检查报告单(抢救当时第一张及最近复查的CT报告单)。律师提示: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

5、的前提,法医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如果法医中心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律师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医中心,律师不应轻言放弃、“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律师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律师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事实说话。有关司法鉴定知识的阐述,请参阅笔者写的律师应掌握点司法鉴定知识和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在司法鉴定等文章。 四、法医中心的确定 在2005年10月1日

6、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警部门委托公安机关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决定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界定和规定,厘清了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限制侦查

7、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独立鉴定。决定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个别交警部门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或法律知识的欠缺,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于其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判例已被媒体曝光,并饱受质疑。2006年6月1日,华夏时报发表的北京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涉嫌违法做鉴定谋利一文,值得深思和警醒。律师提示:对于诉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

8、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项目评定规范行业标准,对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迳行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人(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如果当事人或委托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五、残疾赔偿金的确定 伤残

9、鉴定结论关系到损害赔偿数额,对提起诉讼至关重要。如果能够定上残,则意味着数额不菲的赔偿;如果定不上残,则进入诉讼程序的意义不大,受害人除了支付诉讼费外,还要承担鉴定费和律师费。据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2008年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以2009年北京地区为例,受害人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偿金为49450元(24725元X20年X1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1494元(107

10、47元X20年X10)。受害人为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98900元(24725元X20年X2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42988元(10747元X20年X20)。受害人为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48350元(24725元X20年X3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64482元(10747元X20年X30)。受害人为七级伤残(赔偿系数为4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偿金为197800元(24725元X20年X4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85976元

11、(10747元X20年X40)。受害人为六级伤残(赔偿系数为5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47250元(24725元X20年X5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07470元(10747元X20年X50)。受害人为五级伤残(赔偿系数为6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96700元(24725元X20年X6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28964元(10747元X20年X60)。受害人为四级伤残(赔偿系数为7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46150元(24725元X20年X7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

12、金为150458元(10747元X20年X70)。受害人为三级伤残(赔偿系数为8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偿金为395600元(24725元X20年X8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71952元(10747元X20年X80)。受害人为二级伤残(赔偿系数为9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445050元(24725元X20年X9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93446元(10747元X20年X90)。受害人为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494500元(24725元X20年X100);如果受害人是农

13、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14940元(10747元X20年X100)。律师提示:伤残鉴定共分为十级,最轻的为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伤残。伤残鉴定赔偿年限为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超过一岁,则减去一年;受害人年满75周岁的,则赔偿年限为5年。 六、赔偿项目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14、,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15、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律师提示:受害人在实际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名目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种费用清单,以免在调解或诉讼中举证不全,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转院或私自购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需转院治疗,应持有医院的转院证明书。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容貌毁损、需要做整容手术的,可以在诉讼时以医疗费的名义提起。很多受害人和代理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认为整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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