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险第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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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国际保险概述学习要求 掌握国际保险的概念、特点、起源和发展以及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要树立国际保险的基本知识框架,从而使学习更有条理 对本章的内容重在理解主要内容第一节 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一、保险的基本介绍 保险是与风险密切相关的概念,是处理风险最重要的方法。 保险的实质就是有效的组合、转嫁以及分散风险的一种机制。 保险“精致的稳定器”对付可能遭遇的各类风险(财产、人身等方面)的有效保障机制,是实施责任分摊,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科学制度。保险特征 1、损失分摊科学机制 利用数学法则(大数法则、概率规则和平均律)对未来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精确预测 在群体中进行损失分担 “

2、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风险分摊计算举例 2、偶然损失的偿付可能遭受 偶然损失是由于偶然发生的事件所带来的不可预见的和未预期到的损失。 保单不赔偿蓄意造成的损失。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风险由被保险人转移给保险人 4、赔偿或给付(偿付) 财产险:赔偿意味着被保险人可以恢复到近似损失发生以前的财务状况 人身险:人的价值不可估量,因此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给付二、国际保险的含义 国际保险国际保险 国际保险属于保险范畴,因而具备保险的基本特征。 超出本国范围就是国际。国际保险不过是本国保险在国际上的延伸,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险。国际保险的特征: 1、分散风险、转移风险更具有充分性和广泛性。 2、国际保险必然

3、融入到世界经济活动中,显示出整体性和互联性的特性。 (1)起源 (2)与国际投资、国际信用、国际旅游成为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支柱 3、国际保险在实务操作上具有极强的参照性和互补性。 (1)保险跨国公司 AIG的友邦、中德安联、法国安蒙、中英人寿、信诚人寿、海尔纽约 外资的竞争 (2)国际再保险 英国的劳合社 (3)发展中国家的学习三、保险与风险(一)No risk, no insurance 1、保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规避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取得稳定的社会经济条件。 2、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其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不确定性是保险产生的前提条件,而保险则是对付各类可保风险的科学方法

4、。什么是风险?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损失?) 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 个体风险与总体风险(能否分散?) 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原因) 其他分类 3、保险的整个运行过程就是识别、选择、承担、控制、分散以及转移风险,直至互助补偿或给付风险损失的过程。 4、保险业务范围从根本上说是依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被保险人规避风险的需要而确定的,并以此作为拓展的基础。 5、在当今的国际经济交往中,风险的种类也更加丰富,除了传统的如经营风险、投资风险、系统风险、结构风险以外,还有创新风险、监管风险、虚拟风险、网络风险等,这些新型的风险所固有的特征要求风险在国际间进行分散和转移,这为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建

5、立国际化风险分散机制,提高世界整体风险处理水平奠定了基础。(二)可保风险的要求 纯粹风险:是指只能带来损失而不能带来收益的风险。Eg. 火灾、雷电、洪水或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巨额医疗费用 投机风险:是指既有盈利可能性又有损失可能性的风险。Eg. 赌博,投资不动产 保险人在正常情况下只承保纯粹风险。然而,不是所有的纯粹风险都是可保的。可保风险需要满足六个方面的要求: 1、必须有大量的风险单位 2、损失必须是意外造成的 3、损失必须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 4、非灾难性损失 5、损失的几率必须是可以预测的 6、保险费必须是经济可行的详述1、大量的风险单位 应当存在大量由相同风险或风险集合所引起的大致相似

6、但不必完全相同的风险单位 这一条件的目的是要使保险人能够根据大数法则预测损失(随着样本的增大,实际结果和期望结果的差值越来越小)2、意外造成的损失 损失应该是偶然的并且在被保险人控制范围之外的 大数法则是以事件的随机发生为基础的 防止道德风险。举例3、损失必须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 损失的原因、时间、地点和数量应该是明确的 这个要求的根本目的是使保险人能够确定损失是否属于保单赔偿范围。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应该赔偿多少。4、非灾难性损失 这意味着大部分的风险单位不应该同时遭受损失。保险的本质是损失分摊。如果某种风险单位的大部分或全部都遭受损失,那么这种分摊机制就会崩溃,变得不能运作。在这种情况下,保险

7、费必然提高到令大多数人不敢问津的水平,并且保险机制也因为无法把少数人的损失在整个群体里分担而变得不再是一种可行的安排。 例如:洪水、龙卷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恐怖行为引起的 思考:巨灾风险一定不可保吗?巨灾风险的解决方法: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从再保险公司那里获得对灾难性损失的赔偿。再保险是保险人将签订的承保业务部分或全部地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 保险人可以通过在一个较大的地理区域内分散覆盖面来避免风险集中。(例: 四川的震区内强制连续投保) 运用一些新的金融工具来处理巨灾损失,比如巨灾债券。 巨灾保险模式(分层机制、政府的作用)5、可预测的损失几率 保险公司必须能够在一定精确程度上预测未来损

8、失出现的平均频率和严重程度。这样保险人才能够收取合理的保险费,在保单有效期内足够支付所有的索赔和费用的开支并获取利润。6、经济可行的保费 投保人必须能够支付投保费 支付的保险费必须低于保险的面值 延伸出的学科保险精算、保险经济学举例:火灾风险是否具有可保性第二节 国际保险发展的历史进程一、自发兴起逐步形成区域性市场的创始阶段两河流域的保险萌芽 约在5000年前,幼发拉底河流域商业活动相当活跃,商人为了谋求更大的利润到更远的地方寻找交易的市场 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灾害损失 互助共济、分担风险 例如:商人将货物分别装载于不同的骆驼上,一旦遭灾,未受损商人的利润要分摊给受灾者中国的保险萌芽 约在3000

9、年前 分散风险、分担损失的思想 例如:各货主货物交叉装船(不要把所有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巴比伦 允许商人雇佣旅行推销员去远方推销货物 遭遇强盗时,如果推销员无故意或疏忽,可以不负责任 汉漠拉比法典确立以信用为基础分担运输货物风险 公元前916年编制的罗地安海商法 确立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共同海损基本原则 规定“凡因减轻船只载重投弃入海的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这就是著名的“共同海损”原则 以上内容均属于财产保险的内容,以下记载了人身保险的一种最初的形式: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 自发自助组织,以成员缴纳会费的形式组成一定基金,用作不幸死亡者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以上值得注意

10、的是: 没有独立出一个单独的保险人船货抵押贷款制度(保险关系雏形) 船主将船舶、货主将货物作为抵押品,向资本所有人贷得航海资金 如交易完毕顺利到达,则归还本息,高出一般借贷关系的利息则相当于保险费的含义 如出海中途遇险,经核实后可免于归还本金,所贷资金视为损失补偿 这种抵押借贷制度蕴涵着类似保险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实际上是最早形式的海上保险保险人是? 资本所有人(借款人)被保险人是? 抵押贷款人保费是? 高出普通利息的差额保险标的是? 抵押品保险赔偿是? 免归还的借贷本金14世纪,意大利伦巴第商人开创了近代海上保险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单:1347年10月23日,意大利商人乔治 勒克维伦开立的承保“圣

11、克勒拉”商船从热那亚到马乔卡航程的船舶保险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合同:1384年冬天,世界上第一份具有典型现代意义的保险合同诞生于意大利比萨,这是一份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阿尔兹安全抵运意大利的比萨的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中已有明确的保险标的、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15世纪的发展 著名的巴塞罗纳法典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法典,推动海上保险更快的发展 由于保险需求增多,从商人队伍中分离出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人 保险类别细化、增多二、专业化全面发展阶段(一)海上保险 专业化全面发展阶段大致开始于16世纪末至17世纪,因为此时的海上保险走上了正规发展道路 (1)专门的海上保险交易所成立 (2)

12、保险商会规范保险交易 (3)第一步海上保险法诞生 副业经营的海上保险成为专职保险商的业务 17世纪80年代,世界著名的伦敦劳合社市场的创立,标志着国际船舶和货物保险的发展进入了崭新阶段,代表着国际保险跃入了全面创新时期。 伦敦劳合社是当今世界上最庞大、资历最老的保险组织。在英国金融界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国际金融界、保险界、贸易界也享有盛誉。劳合社是一个市场 劳合社的组织形式非常特殊,其历史渊源是一个当年聚会在咖啡馆的航海和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活动的场所,因此它既不是一个公司,也没有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国际保险市场。 劳合社并不直接承接业务,而是让保险团体承接保险业务,承担责任,并自负盈亏。劳合社的业

13、务与地位 劳合社作为一个保险市场,承保项目无所不保,从天上的太空卫星到地上的农作物、牲畜,以至于名歌星的嗓子、舞蹈演员的双腿,它都勇于承保。 它的条款、保险单成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单时的蓝本。在制定费率时,劳合社的费率也是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 此外,劳合社制订的共同海损协议、救助契约标准格式和船舶碰撞仲裁协议标准格式等文件,在世界海运界和商业界都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二)火灾保险烧出来的火险 尼古拉斯巴蓬“现代保险业之父”,开创了现代火灾保险的新时代。 1666年9月1日晚,英国伦敦泰晤士河边的一家面包房突然起火,火势借火四处蔓延,而且越烧越旺,从夜里一直烧到第二天中午,使整个伦

14、敦城成为一片火海。大火连续烧了5天,致使整个市区83的范围成为瓦砾,有13200户住宅烧毁,损失1000余万英镑;20余万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正是这场著名的伦敦大火烧醒了人们,人们也意识到了大火对人类生存的威胁,也促成了英国火灾保险的迅速起步。 火灾后的第二年,伦敦商人尼古拉斯巴蓬开办了房屋火灾保险。1680年,巴蓬集资400万英镑正式成立了火险公司凤凰火灾保险所。 此后,伦敦相继出现了新的火灾保险机构,从事私人房屋的保险。1710年,太阳火险公司成立;1721年,皇家交易保险公司和伦敦保险公司也投资50万英镑,开始兼营火险业务。(三)人寿保险 产生于17世纪末期 1693年,数学家和天文

15、学家埃德蒙哈雷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从而向世界揭示了不同年龄人群的自然死亡率,这为现代人寿保险的发展奠定了科学的数理基础。 1756年辛普森与道德逊首次使用生命表,开办了一种每年收取均衡保险费,又以固定保额为特征的人寿保险后,人寿保险从此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时期。(四)保证保险 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承担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不诚实或不法行为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1702年,英国率先开办忠诚保证保险(五)责任保险 一般是基于法律义务而言的,是因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而损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保险险种。 1855年,英国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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