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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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积通公路养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2011年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完善企业管理机制,依据公司章程,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实际,实现总公司为生产经营决策中心、各分公司为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各生产经营站组、项目经理部为生产经营实施和成本控制中心为具体操作层的管理体制。结合经营管理效果,逐步建立责、权、利的统一、实行一对一的责任管理,实现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企业经济效益、职工收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分公司下属各部门的管理。公司组织机构框图总经理综合及人力资源部

2、财务部工程分公司养护分公司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养护生产部规划统计部合同核算部 施工生产经营部各生产经营站组第三章 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关系第三条 在总公司的宏观控制下,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在财务上彻底分家,从资金运作、资金账户、人员、机械设备等方面都完全独立。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制度及岗位目标责任书制度第四条 实行层层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制度或岗位目标责任书制度,一级对一级,把责任牢固落实到每一个人,实现一对一的责任目标。(1)总经理与分公司经理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总经理与总公司各部门部长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总公司各部长与本部门工作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2)分公

3、司经理与其所属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3)养护分公司经理(暂)与生产经营站(组)长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生产经营站(组)长与本站员工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4)工程分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工程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工作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与其聘用的项目部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5)工程分公司经理与实验室(设备)主任、机械队队长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实验室(设备)主任、机械队队长与相应所属部门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及岗位目标责任书由上级部门制定后与相应下级部门签订。第五章 公司经营目标制度第五条 总公司经营目标 总公司实行总

4、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权负责总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在总公司的宏观控制下,各分公司实行自主经营、上交指标利润的管理模式,对固定资产、经营性费用实行计划审批制,对非经营性费用实行审批制。总公司制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订分公司本年度应达到的目标,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方可执行。(具体见第十章)第六条 养护分公司经营目标 总经理与养护分公司经理签订“生产经营责任书”,明确分公司年度管理指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养护分公司将分公司管理指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分解下达到下属各生产经营站(组),分公司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七条 工程分公司经营目标 总经

5、理与工程分公司经理签订“生产经营责任书”,明确分公司年度管理指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工程分公司将分公司管理指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分解下达到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存档。第六章 质量管理奖惩办法第八条 质量目标 公司所承建项目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如分公司承建项目发生质量事故或发生质量问题(引起返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总公司承担经济损失的10%(其中总经理个人承担 20%);相关分公司承担经济损失的20%(其中分公司经理个人承担20%);相关(项目部、生产经营站组、实验室、机械队实验室、机械队)承担经济损失的70%,其中(项目经理、生产经营站组长、实验室主任、机械队队长)个人承20%,且该项

6、目经理(生产经营站组长)在1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生产经营站组长)。公司各部门在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岗位目标责任书)时,应明确相关责任人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对发生质量事故或发生质量问题(引起返工)隐瞒不报者,造成的损失将由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对分公司承建的养护工程或公路工程,总公司根据分公司承建项目在交通厅的信誉评价等级,给予分公司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总公司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分公司对养护工程项目部或公路工程项目部的奖励基本原则是:“项目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评分必须达到91分(不含91分)以上”。对日常养护工作,总公司结合养护分公司的考核办法,对分公司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总公司制

7、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见附表二)第七章 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第九条 安全目标 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分公司承建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总公司承担经济损失的10%(其中总经理个人承担 15%);相关分公司承担经济损失的20%(其中分公司经理个人承担15%);相关(项目部、生产经营站组、实验室、机械队)承担经济损失的70%其中(项目经理、生产经营站组长、实验室主任、机械队队长)个人承担损失的15%。公司各部门在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岗位目标责任书)时,应明确相关责任人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造成的损失将由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如果分公司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总公司将给

8、予相关分公司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制度由总公司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见附表三)第八章 利润来源及分配原则第十条 养护分公司(1)机械利润 总公司提取机械折旧,剩余部分总公司提取43%,57%由分公司支配。(2)养护资质利润 公司养护资质所有权归总公司所有,总公司授予分公司对该资质的使用权,分公司投标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资质投标使用获取的利润,总公司提取43%,剩余57%由分公司支配。(3)乳化站、固定资产(除原红坡坡公路养护站)、新发展的对外营业项目利润 总公司提取43%,剩余57%由分公司支配。固定资产(除原红坡坡公路养护站)及新发展的对外经营项目应制定严格合理的管理制度,报总经理

9、审批后执行,且需报总公司财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工程分公司(1)机械利润 总公司提取机械折旧,剩余部分总公司提取43%,57%由分公司支配。(2)公路施工资质利润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所有权归总公司所有,总公司授予分公司对该资质的使用权,分公司投标,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资质投标使用获取的利润,总公司提取43%,剩余57%由分公司支配。(3)实验室及新发展的对外营业项目利润 总公司提取43%,剩余57%由分公司支配。(见附表一)以上利润细化分配按照“第九章利润使用原则”实施。第九章 利润使用原则 第十二条 总公司利润使用原则 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利润的43%,剩余57%由分公司支配。总公司提取

10、的全部利润首先用于对总经理及总公司各部门的奖励、对分公司经理的奖励及年底分红(分红原则见第九章第十四条),剩余部分用于主要材料的储备及抵抗风险的备用金。总经理的奖励计算方法:(养护分公司经理的奖励+工程分公司经理的奖励)21.25总公司各部长及部员的奖励由总经理根据对其的考核确定对其的奖励。分公司经理的奖励:分公司上交总公司利润的6.9%。分公司各部长及部员的奖励由分公司经理根据对其的考核确定对其的奖励。第十三条 分公司利润使用原则 分公司总利润在上交总公司43%后,剩余57%必须用于以下支配,其中30%用于对分公司人员(不含分公司经理)的奖励、35%用于机械设备更新、30%用于行政及基础设施

11、建设、5%用于人力资源培训。总公司财务部门将对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如核查发现该资金未按以上要求使用或被挪用,总公司财务部门将在下次利润分配时将超额部分扣回。如分公司在发展中完成以下任何一项,总公司给予分公司经理及分公司员工的奖励比例将增加。通过本分公司努力,分公司资质升级;新创办一个产业,且年利润不低于20万元;对外开拓一个新的稳定的公路或养护市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第十四条 分公司利润独立、分红与利润挂钩原则 总公司财务部门将各分公司利润分离,各分公司奖金与其分公司利润挂钩、分公司分红与分公司利润相挂钩,根据总公司确定的每股分红金额,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分红。分公司分红具体如下:低

12、于底限目标:系数为0.8。例如:低于底限目标,如分红每股定为0.1元,则实际按照0.10.8=0.08元。在奋斗目标与底限目标之间:系数为1.0。超出奋斗目标:系数为1.2。例如:超出奋斗目标,如分红每股定为0.1元,则实际按照0.11.2=0.12元。第十五条 总公司的分红与总公司目标利润挂钩。低于底限目标:系数为0.8。奋斗目标与底限目标之间:系数为1.0。超出奋斗目标:系数为1.2。第十章 目标利润的确定原则第十六条 总公司对分公司下达的目标利润一、目标说明:(1)总公司每年给分公司制订本年度底限目标及奋斗目标,分公司遵照上述目标经营管理。二、目标完成情况奖罚相关说明奋斗目标底限目标 N

13、 Z M0利润 D(底限目标) F(奋斗目标) D节点 代表总公司对分公司下达的底限目标值F节点 代表总公司对分公司下达的奋斗目标值N区间 代表0利润与底低限目标值之间Z区间 代表底限目标与奋斗目标之间值M区间 代表高于奋斗目标值(1)分公司完成目标值大于等于D值小于等于F值时(Z区间内)。则依据本办法第九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2)分公司完成目标值大于奋斗目标值F。则依据本办法第九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的同时,对(完成目标值-F)部分,总公司将依据下列公式对分公司人员再次进行奖励,分公司经理奖励:(完成目标值-F) 43%6.9%;分公司员工奖励:(完成目标值-F) 57%

14、50%30%;(3)分公司完成目标值大于0利润小于D值,即N区间。则取消本办法第九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奖励外,对于D-(N区间值)部分,总公司依据下列公式对分公司人员进行处罚。分公司经理处罚:D-(N区间值)6.9%;分公司员工处罚:D-(N区间值)30%50%;(4)分公司完成目标值小于0利润时,由分公司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人员赔偿全部损失,否则,免去分公司经理职务。(5)上述奖罚原则,针对各分公司完成目标情况独立执行。第十一章 分公司对下属各项目及产业目标的确定一、目标说明:奋斗目标执行目标底限目标成 本本目标具体由分公司制定,分公司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以下为总公司指导意见。(1)分公司对所中标项目进行成本分析,制订底限目标、奋斗目标。(2)项目经理的产生遵循内部竞标制度。(具体见第十三章)(3)承建养护工程造价50万以上参照本办法执行,50万以下由养护分公司经理制定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对于日常养护工作,养护分公司应给各养护站组下达任务目标,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5)分公司应根据自身产业情况制定各产业相应年度目标,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二章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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