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监督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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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细则(2009年修订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等技术监控文件,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基层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第三条 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第四条 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第五条 技术监控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理的专业水平。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大唐国际

3、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各火电、水电企业,外委维护队伍和具有电力技术监控资质并对大唐国际所属基层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电力试验研究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大唐国际所属各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本企业的实施细则。第二章 技术监控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七条 大唐国际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下,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开展技术监控工作,管理体系分两级,大唐国际本部及所属区域公司为第一级,直属直管企业及区域公司所属企业为第二级。同时依托各电力试验研究单位,做为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八条 大唐国际技术监控管理机构:1.大唐

4、国际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生产部、安环部、工程部的公司领导或上述部门领导组成。2.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负责人由生产部的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生产部、安环部、工程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3.公司生产部设一名技术监控管理专责人,负责公司技术监控日常工作、协调数据统计上报、信息传递、各方关系等。4.公司各项技术监控专业配备兼职技术监控专责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技术监控的具体工作,火电包括:绝缘、金属、化学、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测、节能、电压质量、脱硫、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计量、励磁、振动、特种设备等专业。水电包括:绝缘、金属、压力容器

5、及承压部件、自动化、电测、化学、节能、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系统及电压质量、水轮发电机组振动、计量、水工等专业。公司本部技术监控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以公司文件形式明确,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不定期下发文件进行调整。第九条 区域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由区域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组成,共同管理区域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第十条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与签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基层企业实施技术监控管理和服务工作。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要将本单位技术监控人员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通知大

6、唐国际及所服务的基层企业,并保证技术监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遇人员变动及时通知大唐国际及有关基层企业,并做好交接工作。第十一条 基层企业技术监控管理机构:1.基层企业应成立以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本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并确定一名技术监控总专责人,负责本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包括督促数据统计上报、信息传递等日常工作。各企业要建立本企业的三级技术监控管理网,即建立厂(公司)、设备(运行)管理部门、车间或班组的三级技术监控管理体系。2.各基层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是本企业技术监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技术监控管理的领导工作。第

7、二级技术监控管理体系成员包括设备管理部门、运行部门、设备维护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绝缘、金属、化学、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测、节能、电压质量、脱硫、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计量、励磁、振动、特种设备(水电为绝缘、金属、电测、热工与自动化、化学、节能、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压质量、水工、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计量、励磁、水电振动及特种设备)等专业的技术监控专责工程师。第三级技术监控人员为具体工作人员。3.各企业要以本企业正式文件形式明确技术监控管理体系中有关人员的职责,并按附件二格式上报大唐国际,同时要将有关信息录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技术监控工作网络中,遇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改

8、,并做好交接工作。第十二条 大唐国际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组织实施;(二)负责建立本公司技术监控管理网,负责与相关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签订“技术监控委托管理框架协议”,并组织所属基层企业与相关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签定“技术监控管理和技术服务合同”;(三)负责审核本公司所属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四)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公司所属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协调与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关系;(五)负责重点技术监控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六)负责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七)负责对公司所属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八)监督、指导、协调公司所属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九)每年召开一次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会议。第十三条 大唐国际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二)组织学习集团公司技术监控月报,并落实相关要求;(三)指导、督促公司本部技术监控专工的工作;(四)组织开展技术监控动态检查、互查的各项工作;(五)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督促、检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控服务单位技术监控月报报送情况;(六)督促、检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控动态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七)编写公司技术监控月报,通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10、信息系统上报集团公司;(八)通过生产调度会点评技术监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九)定期完成技术监控总结;(十)督促公司各专业召开技术监控专业会议。第十四条 大唐国际各专业技术监控专责工程师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监控的管理工作;(二)全面掌握本专业技术监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审核发电企业录入的技术监控中发现的本专业问题,上报集团公司;(四)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督促、检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控服务单位进行技术监控发现的严重问题、特别严重问题的处置;(五)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控发现的严重问题、

11、特别严重问题的处置;(六)全面了解集团公司及技术监控服务单位技术监控月报所涉及的本专业问题,对本专业技术监控指标进行分析,为编写公司技术监控工作计划及月报提供本专业必要的材料;(七)按时完成本专业技术监控工作总结;(八)组织召开公司技术监控专业会议。第十五条 区域公司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大唐国际有关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组织实施;(二)负责建立本公司技术监控管理网,负责与相关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签订“技术监控委托管理框架协议”,并组织所属基层企业与相关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签定“技术监控管理和技术服务合同”;(三)负责审

12、核本公司所属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四)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公司所属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协调与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关系;(五)负责重点技术监控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六)负责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七)负责对本公司所属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八)监督、指导、协调本公司所属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主要职责: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及大唐国际的要求,根据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合同具体负责大唐国际所属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大唐国际有关技术监控管理的政策、规程、标

13、准、制度、技术措施等;(二)建立有关技术监控管理网络;(三)与共同制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规划与计划;定期对进行技术监控管理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采取的对策;(四)参加因技术监控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五)对的技术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六)组织召开的技术监控管理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控管理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参加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的全系统技术监控工作会议,并对服务对象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七)完成有关技术监控日常工作。第十七条 基层企业技术监控管理的主要职责:各基层企业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控管理的执行者,对技术监控管理

14、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技术监控体系,使之有效地运行。(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大唐国际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制定本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区域公司所辖企业还应贯彻执行区域公司的有关技术监控文件);(三)对所管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本企业设备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和发生事故的情况;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达不到监控指标的,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控, 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做好有关技术监控试验、分析和定期检测工作;检查试验方法的正确性,审查技术监控的工作报告;重大设备问题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受委托进

15、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四)参加本企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实;(五)参加本企业新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控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六)参加集团公司、大唐国际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监控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本企业内部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七)结合年度大、小修和技术改造工程,制定本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完成技术监控报表和技术监控管理工作总结;(八)每年至少两次专门组织召开本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会议,落实技术监控管理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技术监控管理各

16、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九)建立健全计量标准,做好量值传递,保证计量量值的统一、准确、可靠;(十)建立健全本企业设备台帐等监控管理档案。(十一)各新建企业应将技术监控贯彻于基建期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等各阶段的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制度。生产准备期间要完成技术监控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在机组整套启动前建立本企业的技术监控网络并全面开展技术监控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机组试运期间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要求新机组投产当月开始统计技术监控所需数据、完成有关报告,并于次月开始上报技术监控月报。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子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区域公司、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基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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